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竹木加工厂出租
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竹木加工厂出租
(略)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竹木加工厂出租挂牌公告
(略)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 (略)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竹木加工厂。
(二)位置: (略)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
(三)资产情况:占地面积约12亩,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房屋属钢筋混凝土结构,有机器设备一套,紧临省道,交通便利。
(四)经营范围:只能用于竹木加工,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租赁期限:15年。
(六)租金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特别提醒:
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价条件
1.因出租方产业发展规划要求,须具 (略) ,且具备3年以上的经营竹木加工厂的工商企业(即营业执照成立时间到报名时间止须满三年以上);
2.有违规违纪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3.三年营业收入达到*元以上。( (略) 近三年的银行流水);
4.竞得人需按照区域相关规划要求,配合对厂区进行绿化、亮化工作,并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和乡村规划,对项目实施 (略) 及厂区场地进行硬化投入。
5.合同签订后竞得者需向出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竞得者租赁期内无违约情况,则租赁期限结束后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二)需提交资料
1.交易委托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三、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在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竹木加工厂,项目经营过程中不得改变竹木加工厂主体结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政策规定。
四、交纳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 (略)
开 户 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 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五、竞价方式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按照现场竞价方式竞价。
(一)现场竞价规则:本次出让以单价12.*元/年为底价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0元/次。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二)现场竞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现场竞价地点: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
(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现场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现场竟价的。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竞得人收取,竞得人在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联 系 人:刘苑鑫 *
联系地址: (略) 一段112号(烈士陵园旁)
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2024年7月23日
(略)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竹木加工厂出租挂牌公告
(略)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略) 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 (略)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竹木加工厂。
(二)位置: (略) 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
(三)资产情况:占地面积约12亩,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房屋属钢筋混凝土结构,有机器设备一套,紧临省道,交通便利。
(四)经营范围:只能用于竹木加工,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租赁期限:15年。
(六)租金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支付后使用。
特别提醒:
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无异议。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竞价条件
1.因出租方产业发展规划要求,须具 (略) ,且具备3年以上的经营竹木加工厂的工商企业(即营业执照成立时间到报名时间止须满三年以上);
2.有违规违纪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3.三年营业收入达到*元以上。( (略) 近三年的银行流水);
4.竞得人需按照区域相关规划要求,配合对厂区进行绿化、亮化工作,并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和乡村规划,对项目实施 (略) 及厂区场地进行硬化投入。
5.合同签订后竞得者需向出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竞得者租赁期内无违约情况,则租赁期限结束后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二)需提交资料
1.交易委托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三、项目经营负面清单:
在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竹木加工厂,项目经营过程中不得改变竹木加工厂主体结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政策规定。
四、交纳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元
(二)竞价人报名成功后按标的公告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成都农村产 (略)
开 户 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 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五、竞价方式
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交易所将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的,按照现场竞价方式竞价。
(一)现场竞价规则:本次出让以单价12.*元/年为底价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0元/次。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竞得该项目。
(二)现场竞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现场竞价地点:长宁县龙头镇人民政府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
(二)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于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不计利息。
七、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现场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现场竟价的。
九、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竞得人收取,竞得人在成都农交所宜宾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转入成都农交所宜宾所指定账户。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联 系 人:刘苑鑫 *
联系地址: (略) 一段112号(烈士陵园旁)
成都农交所宜宾 (略)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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