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同时报名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 (略) 房屋的( (略) ),意向承租方仅可成交其中一处标的,意向承租方需知晓上述事实,谨慎参与承租; 二、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 (略) 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四、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仅限 (略) 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十、出租方今年新引入 (略) ,位置在商贸系实训楼一层,以下几点请意向承租方知悉: (1) (略) 面积100平方左右; (2) (略) 经营范围和品种与 (略) (略) 一致; (3) (略) 经营时间与 (略) (略) 一致; (4) (略) 内部放置无人自动售货机;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