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二环线中江锦城10栋403房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
长沙市雨花区二环线中江锦城10栋403房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略) 雨花区二环线中江锦城10栋403房(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1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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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4151号评估报告,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启动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启动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看房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9:00-17:00,提前一日电话预约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赵海英*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30 09:00:00 至 2024-08-1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8-1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7-30 09:00:00-2024-08-1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朱先生:* |
技术支持 | 毛女士:(0731)*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送达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略) 雨花区二环线中江锦城10栋403房(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1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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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4151号评估报告,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启动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启动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看房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9:00-17:00,提前一日电话预约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赵海英*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30 09:00:00 至 2024-08-12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8-1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7-30 09:00:00-2024-08-1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朱先生:* |
技术支持 | 毛女士:(0731)*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送达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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