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巴扎10-1项目未售部分资产整体租赁拍卖公告
喀什大巴扎10-1项目未售部分资产整体租赁拍卖公告
“喀什大巴扎(10-1项目)”总建筑面积*.34㎡。其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含部分人防)*.86㎡,机动车停车位747个;地上建筑面积*.48㎡,1栋6层酒店6114.96㎡、1栋4层商业综合楼*.52㎡(以上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二)标的租赁物坐落: (略) (略) 场路北侧、 (略) 东侧;
(三)标的租赁物范围:对喀什大巴扎(10-1项目)地上建筑物未售部分进行整体租赁,其中:
1、一栋4层商业综合楼未售部分(地上约 *.33 ㎡,下沉式商业约1214.59㎡);
2、一栋6层酒店未售部分(约5671.28 ㎡);
标的租赁物总建筑面积共计约*㎡(含下沉式商业约1214.59㎡)。特别说明:本次竞价租赁范围不含地下停车库部分,地下停车库作为配套,后续双方另行协商租赁事宜。
(四)标的租赁物租赁期限、履约保证金、起拍价
1、租赁期限:10年;
2、首年度租金起拍价(人民币):*元/年;
3、租金增幅比例:每4年增幅5%;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
5、免租期限:6个月;
(五)标的租赁物结构、状态
1、标的租赁物结构:框剪结构;
2、标的租赁物状态: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本次拍卖标的租赁物按现状出租,以意向竞租人现场实地踏勘为准,相关情况意向竞租人也可向出租方进行咨询。
(六)标的租赁物用途
1、酒店用途为:酒店住宿
2、商业综合楼用途为:商场
(一)意向竞租人在本公告期截止前需要现场踏勘标的租赁物,就标的租赁物相关情况可向出租方进行咨询。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全部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租赁物,对标的租赁物的租赁范围、租赁面积等相关信息充分知晓并认可相关租赁条件。
(二)本次标的租赁物出租按“总价”公开竞租,标的出租所列示的标的租赁物面积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若实际测量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出租方不调整成交价。
(三)合同租赁期限内,标的租赁物必须由竞得承租人整体经营管理,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进行整体转租。
(四)合同租赁期限内,竞得承租人根据业态布局可对未售部分进行自营或局部分租,同时需对整栋商业综合楼及酒店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包含已售部分及出租部分的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
(五)合同租赁期限内,竞得承租人对未售部分进行分租招商时,只能预收实际经营户一年租金,未经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书面同意,不能擅自预收实际经营户一年以上的租金【承租方(竞得人)就持续缴纳租金履约能力向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提供其股东担保并经出租方认可的情形除外】。
(六)合同租赁期限内,竞得承租人对标的租赁物进行二次装修、装潢时,二次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二次装修过程中若给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造成损失的应由竞得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法律责任、赔偿责任。标的租赁物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资产的维修维护费用全部由竞得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竞得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元。竞得承租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预付首年度租金(最终以成交价为准),以后年度提前1个月预付下一年度租金。
(八)竞得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租赁物整体或局部以“出售”的方式与意向方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
(九)竞得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租赁物的经营收益用作银行质押等。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和竞得承租人实际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为准。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4年7月30日10:00时始至2024年8月20日17:00时止;
2、展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0:00至18:00)接受咨询、报名、踏勘。
3、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17:00开始
(二)交易方式、竞租保证金、增价幅度
1、交易方式:公开竞租拍卖(线下竞租拍卖);
2、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
3、增价幅度(人民币):*元;
本次公开竞租拍卖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竟得人,最终竞得人以结果公示为准(注:最高应价是指不低于起拍价的最高应价)。
六、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意向竞租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1、本次报名采用线上+线下报名;
2、竞租人申请需根据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至拍卖人处,*@*q.com,线下提交纸质版资料至拍卖人( (略) (略) 汇成小区高层4号楼1单元405)。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制式);
3.《竞租申请书》(制式);
4.《授权委托书》(制式);
5.保证金到账凭据(银行电子回执单);
6.未被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承诺书》(制式);
4.《竞租申请书》(制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6.《授权委托书》(制式);
7.保证金到账凭据(银行电子回执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租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4.竞租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租资格后,出具《竞租资格确认书》。
(二)拍卖地点:喀什饭店( (略) -金龙梦想花苑197号)
(一)竞租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8月20日17:00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竞租申请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竞租申请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租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
1.竞租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竞租申请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竞租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租申请人参与拍卖活动的;
4.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竞得人未按拍卖文件约定按时签定《资产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
(四)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出租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出租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租申请人须确保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竞租申请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利息)。
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由拍卖人出具“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根据拍卖人的《会议通知》持《竞租资格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进场参加拍卖会。
(一)凡参加拍卖竞价的竞租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租原则。
(三)报名程序
意向竞租人如确定参加竞租活动,须在 (略) 进行报名,提交申请资料,须按拍卖公告及相关拍卖文件要求按时缴纳标的竞租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后,确定竞租资格,获取《竞租资格确认书》。
(四)拍卖会拍卖期限届满,2024年8月20日17:00时开始召开拍卖会(变更拍卖会时间的以变更公告为准),所有合格竞租人须持《竞租资格确认书》准时参加拍卖现场会。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依法主持。
(五)竞价规则
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点算竞租人,工作人员组织合格竞租人登记领取竞价号牌;
(2)主持人介绍标的租赁物概况:位置、面积、租赁期限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3)主持人宣布起拍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
(4)主持人报出起拍价;
(5)竞租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7)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以落槌方式宣布拍卖成交;
(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以根据竞租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拍卖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汇成小区高层4号楼1单元405,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标的租赁物名称、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标的租赁物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 (略) (http://**)
2. (略) (http://**)
1、竞租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拍 (略) (略) 汇成小区高层4号楼1单元405查阅出租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资料,不构成拍卖人对标的租赁物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拍卖公告的竞租申请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拍卖人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拍卖人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略) :http://**; (略) :http://**)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租申请人具有约束力。竞租申请人 (略) 查询。拍卖人不承担竞租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拍卖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本标的租赁物竞租申请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标的租赁物的拍卖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6、本公告为标的租赁物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
7、拍卖佣金支付:由竞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竞买协议》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出租方名称:喀什 (略) (简称喀什城投集团);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焕新(联系电话:*);热合曼(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地点: 标的租赁物现场( (略) (略) 场路北侧、 (略) 东侧);
拍卖人名称: (略) ;
联系人:茹柯耶(联系电话:*);任安琼(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略) 汇成小区高层4号楼1单元405;
出租方:喀什 (略) (简称喀什城投集团)
拍卖人: (略)
(略)
新疆 (略)
2024年7月30日
?
附件:
1.承诺书(自然人)
2.承诺书(企事业单位)
3.竞租申请书(企事业单位)
4.竞租申请书(自然人)
5.授权委托书
“喀什大巴扎(10-1项目)”总建筑面积*.34㎡。其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含部分人防)*.86㎡,机动车停车位747个;地上建筑面积*.48㎡,1栋6层酒店6114.96㎡、1栋4层商业综合楼*.52㎡(以上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二)标的租赁物坐落: (略) (略) 场路北侧、 (略) 东侧;
(三)标的租赁物范围:对喀什大巴扎(10-1项目)地上建筑物未售部分进行整体租赁,其中:
1、一栋4层商业综合楼未售部分(地上约 *.33 ㎡,下沉式商业约1214.59㎡);
2、一栋6层酒店未售部分(约5671.28 ㎡);
标的租赁物总建筑面积共计约*㎡(含下沉式商业约1214.59㎡)。特别说明:本次竞价租赁范围不含地下停车库部分,地下停车库作为配套,后续双方另行协商租赁事宜。
(四)标的租赁物租赁期限、履约保证金、起拍价
1、租赁期限:10年;
2、首年度租金起拍价(人民币):*元/年;
3、租金增幅比例:每4年增幅5%;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
5、免租期限:6个月;
(五)标的租赁物结构、状态
1、标的租赁物结构:框剪结构;
2、标的租赁物状态: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本次拍卖标的租赁物按现状出租,以意向竞租人现场实地踏勘为准,相关情况意向竞租人也可向出租方进行咨询。
(六)标的租赁物用途
1、酒店用途为:酒店住宿
2、商业综合楼用途为:商场
(一)意向竞租人在本公告期截止前需要现场踏勘标的租赁物,就标的租赁物相关情况可向出租方进行咨询。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全部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租赁物,对标的租赁物的租赁范围、租赁面积等相关信息充分知晓并认可相关租赁条件。
(二)本次标的租赁物出租按“总价”公开竞租,标的出租所列示的标的租赁物面积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若实际测量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出租方不调整成交价。
(三)合同租赁期限内,标的租赁物必须由竞得承租人整体经营管理,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进行整体转租。
(四)合同租赁期限内,竞得承租人根据业态布局可对未售部分进行自营或局部分租,同时需对整栋商业综合楼及酒店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包含已售部分及出租部分的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
(五)合同租赁期限内,竞得承租人对未售部分进行分租招商时,只能预收实际经营户一年租金,未经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书面同意,不能擅自预收实际经营户一年以上的租金【承租方(竞得人)就持续缴纳租金履约能力向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提供其股东担保并经出租方认可的情形除外】。
(六)合同租赁期限内,竞得承租人对标的租赁物进行二次装修、装潢时,二次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二次装修过程中若给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造成损失的应由竞得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法律责任、赔偿责任。标的租赁物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资产的维修维护费用全部由竞得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竞得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元。竞得承租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预付首年度租金(最终以成交价为准),以后年度提前1个月预付下一年度租金。
(八)竞得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租赁物整体或局部以“出售”的方式与意向方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
(九)竞得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租赁物的经营收益用作银行质押等。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团)和竞得承租人实际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为准。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4年7月30日10:00时始至2024年8月20日17:00时止;
2、展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9日(北京时间10:00至18:00)接受咨询、报名、踏勘。
3、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17:00开始
(二)交易方式、竞租保证金、增价幅度
1、交易方式:公开竞租拍卖(线下竞租拍卖);
2、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
3、增价幅度(人民币):*元;
本次公开竞租拍卖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竟得人,最终竞得人以结果公示为准(注:最高应价是指不低于起拍价的最高应价)。
六、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意向竞租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1、本次报名采用线上+线下报名;
2、竞租人申请需根据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至拍卖人处,*@*q.com,线下提交纸质版资料至拍卖人( (略) (略) 汇成小区高层4号楼1单元405)。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制式);
3.《竞租申请书》(制式);
4.《授权委托书》(制式);
5.保证金到账凭据(银行电子回执单);
6.未被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报名截止日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承诺书》(制式);
4.《竞租申请书》(制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6.《授权委托书》(制式);
7.保证金到账凭据(银行电子回执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租人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4.竞租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拍卖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租资格后,出具《竞租资格确认书》。
(二)拍卖地点:喀什饭店( (略) -金龙梦想花苑197号)
(一)竞租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8月20日17:00前缴纳竞租保证金。
(二)保证金只退还至竞租申请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竞租申请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租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纳入联合惩戒名单。
1.竞租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竞租申请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竞租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租申请人参与拍卖活动的;
4.竞得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竞得人未按拍卖文件约定按时签定《资产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
(四)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出租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竞得人不得参加,且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交易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原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出租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租申请人须确保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他竞租申请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利息)。
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由拍卖人出具“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根据拍卖人的《会议通知》持《竞租资格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进场参加拍卖会。
(一)凡参加拍卖竞价的竞租人必须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价高者得”的竞租原则。
(三)报名程序
意向竞租人如确定参加竞租活动,须在 (略) 进行报名,提交申请资料,须按拍卖公告及相关拍卖文件要求按时缴纳标的竞租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后,确定竞租资格,获取《竞租资格确认书》。
(四)拍卖会拍卖期限届满,2024年8月20日17:00时开始召开拍卖会(变更拍卖会时间的以变更公告为准),所有合格竞租人须持《竞租资格确认书》准时参加拍卖现场会。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依法主持。
(五)竞价规则
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主持人点算竞租人,工作人员组织合格竞租人登记领取竞价号牌;
(2)主持人介绍标的租赁物概况:位置、面积、租赁期限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3)主持人宣布起拍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
(4)主持人报出起拍价;
(5)竞租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7)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以落槌方式宣布拍卖成交;
(8)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以根据竞租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拍卖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汇成小区高层4号楼1单元405,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标的租赁物名称、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标的租赁物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 (略) (http://**)
2. (略) (http://**)
1、竞租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拍 (略) (略) 汇成小区高层4号楼1单元405查阅出租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资料,不构成拍卖人对标的租赁物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拍卖公告的竞租申请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拍卖人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拍卖人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略) :http://**; (略) :http://**)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租申请人具有约束力。竞租申请人 (略) 查询。拍卖人不承担竞租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拍卖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本标的租赁物竞租申请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标的租赁物的拍卖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6、本公告为标的租赁物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略) 。
7、拍卖佣金支付:由竞得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竞买协议》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出租方名称:喀什 (略) (简称喀什城投集团);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焕新(联系电话:*);热合曼(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地点: 标的租赁物现场( (略) (略) 场路北侧、 (略) 东侧);
拍卖人名称: (略) ;
联系人:茹柯耶(联系电话:*);任安琼(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略) 汇成小区高层4号楼1单元405;
出租方:喀什 (略) (简称喀什城投集团)
拍卖人: (略)
(略)
新疆 (略)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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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承诺书(自然人)
2.承诺书(企事业单位)
3.竞租申请书(企事业单位)
4.竞租申请书(自然人)
5.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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