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发海创诚品天津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能发海创诚品天津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海能发海创诚品(天津)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0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8-28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范星楠 联系电话:* |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20-01-17
注册地(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 (略) 56号三层3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 (略) 安全服务; (略) 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箱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家政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略) 直播服务(需备案);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水产品零售;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娱乐性展览;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法定代表人 梁海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06XU5H5E
职工人数(人) 1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党委会纪要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公开转让海能发海创诚品(天津)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海油 (略)
批准日期 2024-05-0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中 (略) 40
2 诚商乐运(天津) (略) 40
3 青 (略) 2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253.* 净利润 239.*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774.*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6-3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47.* 净利润 -148.*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637.*
所有者权益 41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实缴资本*元,转让方对应实缴资本*元,标的企业转让后由受让方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实缴义务;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附件
查看附件
没有附件
,天津
标的企业名称 海能发海创诚品(天津)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0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8-28
交易机构
业务联系人:范星楠 联系电话:* | 业务负责人:董慧聪 联系电话:010-*、*
转让方承诺
项目基本情况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20-01-17
注册地(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 (略) 56号三层3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 (略) 安全服务; (略) 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箱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家政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略) 直播服务(需备案);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水产品零售;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娱乐性展览;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法定代表人 梁海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MA06XU5H5E
职工人数(人) 1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党委会纪要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公开转让海能发海创诚品(天津)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海油 (略)
批准日期 2024-05-0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A*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持股比例(%)
1 中 (略) 40
2 诚商乐运(天津) (略) 40
3 青 (略) 20
转让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
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253.* 净利润 239.*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774.*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2024-06-30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47.* 净利润 -148.*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637.*
所有者权益 41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信息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实缴资本*元,转让方对应实缴资本*元,标的企业转让后由受让方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实缴义务;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附件
查看附件
没有附件
,天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