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区-出让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区-出让公示

怀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略) 怀集 (略) 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面积

(㎡)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

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I-4-01-01区

*.22

1.0<容积率≤2.8

≤22%

≥35%

4940

2470

*元或整数倍

1、 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防护绿地)50年。

2、 零售商业、旅馆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

3、 建筑限高≤54m。

4、 I-4-01-01-A1地块用地红线面积为*.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I-4-01-01-A2地块用地红线面积为2482.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5、 I-4-01-01-A1地块不具备单独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项目,须按《怀集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相关费用。

6、 配套设施

(1)I-4-01-01-A1地块须配备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10㎡,以上配套设施位置临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100户不低于20㎡配置,需配备建筑面积不少于80㎡。各配套项目须与首期开发项目同时建设同时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将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2)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7、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2024〕03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 (略) 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若未在怀 (略) 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须在竞得该地块后1个月内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竞得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宗地不设定拍卖底价。

四、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本出让宗地的定金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计算,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受让人应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费用人民币387.*元,须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前缴纳。

(五)受让方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缴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六)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在30日内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拍卖会:网上拍卖时间定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 (略) 网上

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 (略) 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 (略) 浏览、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 (略) 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 (略) (略) 怀集分中心

联系人:莫先生、黎小姐

电话:0758-*

地址:怀集县怀城 (略)

(二)怀集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8-*



(略) (略) 怀集分中心

2024年7月31日

怀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 (略) (略) 怀集 (略) 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面积

(㎡)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人民币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

广佛肇(怀集)经济合作区B区I-4-01-01区

*.22

1.0<容积率≤2.8

≤22%

≥35%

4940

2470

*元或整数倍

1、 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防护绿地)50年。

2、 零售商业、旅馆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

3、 建筑限高≤54m。

4、 I-4-01-01-A1地块用地红线面积为*.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I-4-01-01-A2地块用地红线面积为2482.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5、 I-4-01-01-A1地块不具备单独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项目,须按《怀集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相关费用。

6、 配套设施

(1)I-4-01-01-A1地块须配备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10㎡,以上配套设施位置临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100户不低于20㎡配置,需配备建筑面积不少于80㎡。各配套项目须与首期开发项目同时建设同时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将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2)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7、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2024〕03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 (略) 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若未在怀 (略) 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须在竞得该地块后1个月内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 (略) 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竞得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宗地不设定拍卖底价。

四、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本出让宗地的定金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计算,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受让人应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费用人民币387.*元,须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前缴纳。

(五)受让方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缴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六)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在30日内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拍卖会:网上拍卖时间定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 (略) 网上

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 (略) 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广 (略) 浏览、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 (略) 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 (略) (略) 怀集分中心

联系人:莫先生、黎小姐

电话:0758-*

地址:怀集县怀城 (略)

(二)怀集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8-*



(略) (略) 怀集分中心

2024年7月3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