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鑫汇林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四道林场共80.5公顷红松籽一年采收权第三次交易公告
牡丹江市鑫汇林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四道林场共80.5公顷红松籽一年采收权第三次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略) 鑫汇 (略) 红松籽采收权公开拍卖交易公告(第三次)
我公司接受委托,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标的基本情况
1、 (略) 林业和草原局四道林场共80.5公顷红松籽一年采收权,期限: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起拍价10,000元,竞价阶梯1,000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委托人: (略) 鑫汇 (略)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B69TT8A
交易行为批准方: (略) 鑫汇 (略)
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德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黑德中诚评报字(2024)第*号。
二、拍卖相关事项
1、拍卖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
2、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8月5日-6日(9:00-16:00),标的物所在地。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5时;(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 (略) 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 (略) ” (http://**)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4、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5时。
5、拍卖方式: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 (略) 电子竞价,竞买项目开始时,进入竞买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6、付款方式: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 (略) 指定账户。
7、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持汇款证明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
8、标的移交:买受人应在取得《成交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办理交接事宜,按委托方指定区域和期限交接标的物,并与委托方签定《合同》。
三、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5000元。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8月8日1 (略) 指定账户。
2、竞买 (略) 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
3、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5-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友情提示: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易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操作并交纳。)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1、竞买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或个人。竞买人对提供的资质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造成的损失。
2、竞买人须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进行报名并携带报名材料到黑龙 (略) 阳明 (略) 133号进行现场审核,签署相关竞买材料。
五、瑕疵及注意事项
一、标 (略) 四道林场人工林红松籽采、收权,期限:与买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以实际面积及现状为准,委托方不保证面积范围内人工林红松树木的数量及质量,竞买人须现场查勘,认可现状后方可参加拍卖会。
三、对外拍卖的只是红松籽采、收权,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归上述林场所有。委托方有权在买受人的指定区域内从事合同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委托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对红松林定期进行检查包括林木的完好率、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对管护不善的应提出书面改进或整改意见书。对发生林业违法案件的,视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予以警告、经济处罚、终止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委托方有权对买受人在采集红松果实过程中进行监督,禁止伐树、抹头等破坏林木行为发生;委托方在期限内有权对林木的管护进行监督管理。
四、买受人必须保证红松果实采收的安全,因买受人管护不善出现各类事故给委托方造成任何损失,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含第三者全部经济损失)。买受人在合同期限内出现一切人员伤亡事故和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以及全部赔偿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五、买受人有义务负责合同期限内红松林的林木、林地的管护和防火工作,如造成林木丢失和火灾,委托方不负任何责任: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病虫害、冻害、雹灾等自然灾害,全部损失由买受人自负,委托方不负任何责任:买受人在合同期限内有义务制止外来人员在指定红松林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采挖林内植物)和开采等非法活动。
六、本次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的《指定区域内红松籽采、收合同》,如与上级政策、农林公司项目建设需求相抵触,包括林地被征用等,按上级政策、农林公司项目建设需求执行,给买受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委托方可根据实际征用的红松果林面积按比例返还采收权拍卖价款,不计利息。
七、如发生滥伐、转租、转让、转借、因买受人管护不当发生的森林火灾等行为,违反上述约定之一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一切后果买受人自负。
八、合同期满后,委托方如果继续拍卖该红松籽采收权,同等条件下原买受人有优先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有关报名流程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 (略) ”的服务指南。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价系统》、《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七、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委托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委托方、资产监督方审核确认。委托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0453-*
黑龙江省公共 (略) 咨询电话:0451-*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注: (略) 的办公时间为: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牡丹江 (略)
二0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牡丹江 (略)
网络拍卖须知
一、本次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民法典》、《拍卖公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网络竞买须知》,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仔细阅读、了解,认可本须知、上传的附件、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签字后方可参与竞买。
二、拍卖标的:
我公司于2024年8月9日10时在黑龙江省公 (略) 公开拍卖: (略) 林业和草原局四道林场共80.5公顷红松籽一年采收权,期限: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起拍价10,000元,竞价阶梯1,000元。
三、参与竞拍
竞买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或个人。竞买人对提供的资质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造成的损失。
四、报价程序和方法
1、请下载并学习,意向竞买人操作手册(视频)、电子交易说明、相关文件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中“下载中心”下载,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
2、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省公共 (略) ” (略) 拍卖,价高者得。
五、违约处理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2、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拍卖,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牡丹江 (略)
二0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交易公告】 (略) 鑫汇 (略) 红松籽采收权公开拍卖交易公告(第三次)
我公司接受委托,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标的基本情况
1、 (略) 林业和草原局四道林场共80.5公顷红松籽一年采收权,期限: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起拍价10,000元,竞价阶梯1,000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委托人: (略) 鑫汇 (略)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B69TT8A
交易行为批准方: (略) 鑫汇 (略)
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德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黑德中诚评报字(2024)第*号。
二、拍卖相关事项
1、拍卖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
2、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8月5日-6日(9:00-16:00),标的物所在地。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5时;(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 (略) 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 (略) ” (http://**)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4、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5时。
5、拍卖方式: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 (略) 电子竞价,竞买项目开始时,进入竞买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6、付款方式: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 (略) 指定账户。
7、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持汇款证明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
8、标的移交:买受人应在取得《成交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办理交接事宜,按委托方指定区域和期限交接标的物,并与委托方签定《合同》。
三、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5000元。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8月8日1 (略) 指定账户。
2、竞买 (略) 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
3、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5-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友情提示: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易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操作并交纳。)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1、竞买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或个人。竞买人对提供的资质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造成的损失。
2、竞买人须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进行报名并携带报名材料到黑龙 (略) 阳明 (略) 133号进行现场审核,签署相关竞买材料。
五、瑕疵及注意事项
一、标 (略) 四道林场人工林红松籽采、收权,期限:与买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以实际面积及现状为准,委托方不保证面积范围内人工林红松树木的数量及质量,竞买人须现场查勘,认可现状后方可参加拍卖会。
三、对外拍卖的只是红松籽采、收权,林地、林木的所有权归上述林场所有。委托方有权在买受人的指定区域内从事合同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委托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对红松林定期进行检查包括林木的完好率、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对管护不善的应提出书面改进或整改意见书。对发生林业违法案件的,视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予以警告、经济处罚、终止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委托方有权对买受人在采集红松果实过程中进行监督,禁止伐树、抹头等破坏林木行为发生;委托方在期限内有权对林木的管护进行监督管理。
四、买受人必须保证红松果实采收的安全,因买受人管护不善出现各类事故给委托方造成任何损失,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含第三者全部经济损失)。买受人在合同期限内出现一切人员伤亡事故和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以及全部赔偿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五、买受人有义务负责合同期限内红松林的林木、林地的管护和防火工作,如造成林木丢失和火灾,委托方不负任何责任: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病虫害、冻害、雹灾等自然灾害,全部损失由买受人自负,委托方不负任何责任:买受人在合同期限内有义务制止外来人员在指定红松林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采挖林内植物)和开采等非法活动。
六、本次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的《指定区域内红松籽采、收合同》,如与上级政策、农林公司项目建设需求相抵触,包括林地被征用等,按上级政策、农林公司项目建设需求执行,给买受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委托方可根据实际征用的红松果林面积按比例返还采收权拍卖价款,不计利息。
七、如发生滥伐、转租、转让、转借、因买受人管护不当发生的森林火灾等行为,违反上述约定之一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一切后果买受人自负。
八、合同期满后,委托方如果继续拍卖该红松籽采收权,同等条件下原买受人有优先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有关报名流程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 (略) ”的服务指南。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价系统》、《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七、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委托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委托方、资产监督方审核确认。委托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0453-*
黑龙江省公共 (略) 咨询电话:0451-*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注: (略) 的办公时间为: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牡丹江 (略)
二0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牡丹江 (略)
网络拍卖须知
一、本次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民法典》、《拍卖公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网络竞买须知》,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仔细阅读、了解,认可本须知、上传的附件、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签字后方可参与竞买。
二、拍卖标的:
我公司于2024年8月9日10时在黑龙江省公 (略) 公开拍卖: (略) 林业和草原局四道林场共80.5公顷红松籽一年采收权,期限: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起拍价10,000元,竞价阶梯1,000元。
三、参与竞拍
竞买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或个人。竞买人对提供的资质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造成的损失。
四、报价程序和方法
1、请下载并学习,意向竞买人操作手册(视频)、电子交易说明、相关文件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中“下载中心”下载,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
2、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省公共 (略) ” (略) 拍卖,价高者得。
五、违约处理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2、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拍卖,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牡丹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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