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出告字号-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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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出告字号-出让公示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4]16号)

曲出告字[2024]16号 2024/08/01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11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城凤凰新区凤凰街南侧、朝凤街以西、文曲中学东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 并且 <2

建筑密度(%)

≤22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54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平方米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228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2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略) 四楼会议室通过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设规划条件:
1.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类别为中高层,1.0 <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 54 米,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 1.0 平方米。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面积计容, (略) 超过 3 平方米按全面积计容;
2.该宗地主要出入口位于朝凤街,小区采用人车分流,小区内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
3.退让 (略) 红线 10 米,退让凤凰 (略) 红线 10 米,退让 (略) 红线 30 米, (略) 道路红线 30 米,日照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4.该宗地竖向高差较大,场坪整体标高不得 (略) 道路中心线标高 2.3 米;
5.商业配套及公共服务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和县城公共服务要求。物业管理与服务设施不低于 210 平方米,社区快递驿站不低于 30 平方米,老年人照料中心不低于 350 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 150 平方米,文化活动站不低于 250 平方米, (略) 场按不低于 120 平方米/1000 人标准配建(根据出让后设计方案中的户数,按每户 3.2 人确定),公共厕所不低于 30 平方米,不配建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配建部分由县行政审批局牵总负责验收、移交,其他相关部门及曲周镇政府做好配合工作,移交必须达到基本使用(或者正常办公)标准;
6.机动车停车位(非机械式)须设置在地下,至少按户数 1:1 配建,应按停车位数 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在此基础上可 通过建设机械停车位等方式进一步增加停车位数量;
7.非机动停车场地禁止设于地下,其中电动自行车按户数不低于 1:1 配建,并配备遮阳(雨)集中充电设施;
8.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9.提倡建设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10.设计样式和标准、色彩等指标要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11.未尽事宜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 号)、《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2018)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12.规划设计方案需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批准。
(二)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方式,申请人可于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2日打开“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http://**)”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略) 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申请人需要使用河北CA登录。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关于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略) 上办理方式及 (略) 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tp://**/ggzyhd.html,具体事宜可联系CA咨询电话:*。
(三)1、本宗地为有底价出让。2、受让人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3、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至合同金额 5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4、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具体要求,请与曲周县行政审批局联系。
(四)如现场出现停电、断网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拍卖报价不能正常举行的,则改为线下进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邯山区浴新南大街16号义商大厦2单元1706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曲周县财政局曲周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账号:*419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4]16号)

曲出告字[2024]16号 2024/08/01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11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城凤凰新区凤凰街南侧、朝凤街以西、文曲中学东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 并且 <2

建筑密度(%)

≤22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54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平方米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228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2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略) 四楼会议室通过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设规划条件:
1.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类别为中高层,1.0 <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 54 米,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 1.0 平方米。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面积计容, (略) 超过 3 平方米按全面积计容;
2.该宗地主要出入口位于朝凤街,小区采用人车分流,小区内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
3.退让 (略) 红线 10 米,退让凤凰 (略) 红线 10 米,退让 (略) 红线 30 米, (略) 道路红线 30 米,日照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4.该宗地竖向高差较大,场坪整体标高不得 (略) 道路中心线标高 2.3 米;
5.商业配套及公共服务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和县城公共服务要求。物业管理与服务设施不低于 210 平方米,社区快递驿站不低于 30 平方米,老年人照料中心不低于 350 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 150 平方米,文化活动站不低于 250 平方米, (略) 场按不低于 120 平方米/1000 人标准配建(根据出让后设计方案中的户数,按每户 3.2 人确定),公共厕所不低于 30 平方米,不配建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配建部分由县行政审批局牵总负责验收、移交,其他相关部门及曲周镇政府做好配合工作,移交必须达到基本使用(或者正常办公)标准;
6.机动车停车位(非机械式)须设置在地下,至少按户数 1:1 配建,应按停车位数 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在此基础上可 通过建设机械停车位等方式进一步增加停车位数量;
7.非机动停车场地禁止设于地下,其中电动自行车按户数不低于 1:1 配建,并配备遮阳(雨)集中充电设施;
8.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9.提倡建设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10.设计样式和标准、色彩等指标要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11.未尽事宜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 号)、《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2018)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12.规划设计方案需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批准。
(二)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方式,申请人可于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2日打开“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http://**)”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 (略) 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申请人需要使用河北CA登录。 1、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关于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略) 上办理方式及 (略) 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http://**/ggzyhd.html,具体事宜可联系CA咨询电话:*。
(三)1、本宗地为有底价出让。2、受让人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3、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至合同金额 5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4、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具体要求,请与曲周县行政审批局联系。
(四)如现场出现停电、断网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拍卖报价不能正常举行的,则改为线下进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邯山区浴新南大街16号义商大厦2单元1706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曲周县财政局曲周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账号:*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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