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招租
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招租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09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1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 | 1 | 313.89 | * | * | |||||
2 | 866.67 | |||||||||
合计 | 1180.56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1年 2、租金每季度(三个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1个月(免租金,含在租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标的所在区域有 (略) 、碧海大道等,附近有兆南公寓、市政花园、安海新村、海南大学等,所处位置商服较繁华,人口较密集,人流量较大,地理位置较好;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度较好,交通便利度较高。 | |||||||||
租赁用途 | 1、 本项目招租仅限于用作办公用途。 2、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民间借贷类、传销类、 (略) 、健身 类、机械维修加工以及家禽、活禽、宠物、易燃易爆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及从事违法行为。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联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龙华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YD0G4F 经济类型: (略) (国有控股)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龙华 (略) 关于对招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的情况说明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龙华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新承租方若对楼层进行任何装修须向招租方提出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图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 |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19日至 2024年8月1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8月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 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限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 | 7月19日9:00 | 8月2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交易二部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09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1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 | 1 | 313.89 | * | * | |||||
2 | 866.67 | |||||||||
合计 | 1180.56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1年 2、租金每季度(三个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1个月(免租金,含在租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标的所在区域有 (略) 、碧海大道等,附近有兆南公寓、市政花园、安海新村、海南大学等,所处位置商服较繁华,人口较密集,人流量较大,地理位置较好;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度较好,交通便利度较高。 | |||||||||
租赁用途 | 1、 本项目招租仅限于用作办公用途。 2、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民间借贷类、传销类、 (略) 、健身 类、机械维修加工以及家禽、活禽、宠物、易燃易爆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及从事违法行为。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联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龙华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YD0G4F 经济类型: (略) (国有控股)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龙华 (略) 关于对招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的情况说明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龙华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新承租方若对楼层进行任何装修须向招租方提出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图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 |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19日至 2024年8月1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8月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 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限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 | 7月19日9:00 | 8月2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交易二部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09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1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 | 1 | 313.89 | * | * | |||||
2 | 866.67 | |||||||||
合计 | 1180.56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1年 2、租金每季度(三个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1个月(免租金,含在租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标的所在区域有 (略) 、碧海大道等,附近有兆南公寓、市政花园、安海新村、海南大学等,所处位置商服较繁华,人口较密集,人流量较大,地理位置较好;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度较好,交通便利度较高。 | |||||||||
租赁用途 | 1、 本项目招租仅限于用作办公用途。 2、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民间借贷类、传销类、 (略) 、健身 类、机械维修加工以及家禽、活禽、宠物、易燃易爆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及从事违法行为。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联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龙华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YD0G4F 经济类型: (略) (国有控股)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龙华 (略) 关于对招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的情况说明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龙华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新承租方若对楼层进行任何装修须向招租方提出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图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 |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19日至 2024年8月1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8月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 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限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 | 7月19日9:00 | 8月2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交易二部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209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1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 | 1 | 313.89 | * | * | |||||
2 | 866.67 | |||||||||
合计 | 1180.56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1年 2、租金每季度(三个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1个月(免租金,含在租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标的所在区域有 (略) 、碧海大道等,附近有兆南公寓、市政花园、安海新村、海南大学等,所处位置商服较繁华,人口较密集,人流量较大,地理位置较好;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度较好,交通便利度较高。 | |||||||||
租赁用途 | 1、 本项目招租仅限于用作办公用途。 2、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民间借贷类、传销类、 (略) 、健身 类、机械维修加工以及家禽、活禽、宠物、易燃易爆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及从事违法行为。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联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龙华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YD0G4F 经济类型: (略) (国有控股)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龙华 (略) 关于对招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的情况说明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龙华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新承租方若对楼层进行任何装修须向招租方提出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图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 |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19日至 2024年8月1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8月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 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限总租金的2.5%,由新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海 (略) 25号沿江花园E栋第一层东边及第二层整体 | 7月19日9:00 | 8月2日9:00 | 5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 交易二部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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