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朔自然资出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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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朔自然资出告字号

出让公告
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朔自然资出告字[2024]1号)
朔自然资出告字[2024]1号 2024年08月01日
经阳朔县人民政府批准,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R* 宗地总面积: *.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阳 (略) 城北组团D16-01地块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104 建筑密度(%): ≤32.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 并且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7992.86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436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单),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在我县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1.有超过缴款期限仍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阳朔县阳 (略) 13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阳朔县阳 (略) 13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4楼12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R* 号地块: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4日 10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交付土地,竞得人应从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竣工。 (二)地块按现状出让,出让地块内的给水、排水(污)、用电、电信电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解决。 (三)出现土地纠纷等相关问题,由阳朔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四)出让范围内涉及农用地耕作层的,需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竞得人需报送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至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并完成剥离验收。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 (六)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漓管委、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许可。 (七)报名截止时,地块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的,摘牌日转为现场竞价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阳朔县阳 (略) 1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73-*
开户单位:阳朔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阳朔县自然资源局
,阳朔县
出让公告
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朔自然资出告字[2024]1号)
朔自然资出告字[2024]1号 2024年08月01日
经阳朔县人民政府批准,阳朔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R* 宗地总面积: *.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阳 (略) 城北组团D16-01地块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104 建筑密度(%): ≤32.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 并且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7992.86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436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单),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在我县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1.有超过缴款期限仍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2.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阳朔县阳 (略) 13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到 阳朔县阳 (略) 13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4楼12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R* 号地块:2024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4日 10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交付土地,竞得人应从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竣工。 (二)地块按现状出让,出让地块内的给水、排水(污)、用电、电信电缆、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解决。 (三)出现土地纠纷等相关问题,由阳朔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四)出让范围内涉及农用地耕作层的,需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竞得人需报送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至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并完成剥离验收。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 (六)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漓管委、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许可。 (七)报名截止时,地块有2个及以上竞买人的,摘牌日转为现场竞价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阳朔县阳 (略) 1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73-*
开户单位:阳朔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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