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茫丁乡巴音阿门村蒙古包经营权流转
精河县茫丁乡巴音阿门村蒙古包经营权流转
项目名称: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15个蒙古包经营权流转
地州/市:博州
县/市:精河县
乡/镇:茫*乡
村:巴音阿门村
流转区域: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
面积:15亩
交易底价:*元/年
此次竞价共分为1个标段,
一标段:蒙古包
蒙古包经营权流转年限:5年。
蒙古包经营权流转底价:*元/年
流转年限:5年
支付方式:一年一支付
交易方式:公开竞价
报名结束日期:2024年8月9日
报名保证金:报名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4年8月10日 上午12:00整
竞价地点: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会议室)
联系人:博州精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吾斯曼江:*
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
备注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蒙古包经营权流转项目经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现决定公开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者前来报名。
竞价须知
流转区域: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
建筑面积:15亩,
蒙古包:共15个蒙古包,1个15米蒙古包,10个6米蒙古包,4个8米蒙古包。
相关情况:
一标段:赛马场蒙古包
经营权流转年限:5年。
经营权流转底价:*元/年。
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9日。(过期不允许报名)
2、报名地点:线上报名(e聚农宝 APP)。
3、竞价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12:00时整;提前半小时进场。
4、竞价地点: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村委会(会议室)。
(八)报名联系电话及实地勘察地块联系人 :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吾斯曼江 *
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村委会:村长:*
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在精河县赛马场投资建设民族特色村寨(东归大营)项目。该项目主要经营餐饮、民宿接待等服务。项目的实施,可促进精河县旅游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及村委会自筹等,项目一期完成建设资金300余万元,工程已完工,已达到运营条件。
项目占地15亩,绿化面积达10亩,目前建成蒙古包15座,其中直径15米的1座,直径8米的4座,直径6米的10座,建有100平方米独立厨房,蒙古包均带上、下水,地暖、空调,部分带有桌椅等,服务接待中心正在建设中,年内可完工,届时可全年全天候营业。
经巴音阿门村四议两公开会议决定:对巴音阿门村蒙古包对外公开发包。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竞价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
2.承租方不得使用承租场地从事任何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一切活动;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从事的产业、经营事项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的销售、经营事项必须达到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合法经营;
3.承租方所承租的场地必须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不得另作它用;
一、村集体资产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村集体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
2.为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所流转的村集体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4.村集体资产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6.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村集体资产,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村集体资产用途,不得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
7.承包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承包期间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承包人 (单位) 负责修复至正常使用,合同到期前三天验收合格后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个工作日 (周末节假日除外) 内退还。
9.承包人(单位) 需自行承担不限于水、电、暖气费、天然气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
10.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由于自身使用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1.发包方允许承包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增设他物,但不得影响和破坏租赁房屋的整体结构。
(1)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动产由号承包方在不破坏建筑结构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不动产及附和物归发包方所有。
(2)承包方自愿同意以该租赁物的现状承租租赁物,相关消防、卫生、安监、工商、电梯、特许等其他手续由承包方负责跑办,发包方予以必要协助。
(3) 设备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更改、加装、改装设备。如有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不得暴力拆除移动设备。
(4)承包方负责管理好所有设备。如发生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偷盗隐患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损失。
二、报名须知
1、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
2、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交易保证金为:*元,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不可代缴!
缴纳保证金账户:博州农村综合 (略)
缴纳账户号: 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一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一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一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一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不可代缴!
账户名:博州农村综合 (略)
账号:*94
行号:*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博乐友好支行
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 (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 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
注:如不会操作报名请及时联系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联系人:吾斯曼江 *
三、竞价须知
1. 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参与竞价人数少于2人、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
3. 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4. 竞价时间: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5. 竞价地点:村委会会议室。
6. 竞价规则:
1、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为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第一轮报价加价额度须≥1000元/亩年(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亩年的额度上填报报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请参与竞价的人提前下载好产权交易中心APP“e聚农宝”参与报名和竞价,手机应用商城搜索“e聚农宝”即可下载安装)
四、参与竞拍相关要求
1、参与对象:凡有能力承包经营村集体资产、愿意遵守保护规定、自愿参与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参与本次公开竞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签署竞价承诺书,并缴纳包村集体资产使用权流转交易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
3、成交公告公示:
在博州农村综合产权 (略) 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4、合同签订:
受让方与村委会签订包村集体资产使用权流转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村集体资产承包费用。
5、合同备案:
受让方在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完成村集体资产使用权登记。
五、竞拍注意事项
1、参与人数少于2人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证明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交易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交易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中标的,三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
六、竞价规则
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中标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
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项目名称: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15个蒙古包经营权流转
地州/市:博州
县/市:精河县
乡/镇:茫*乡
村:巴音阿门村
流转区域: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
面积:15亩
交易底价:*元/年
此次竞价共分为1个标段,
一标段:蒙古包
蒙古包经营权流转年限:5年。
蒙古包经营权流转底价:*元/年
流转年限:5年
支付方式:一年一支付
交易方式:公开竞价
报名结束日期:2024年8月9日
报名保证金:报名需缴纳竞价保证金*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4年8月10日 上午12:00整
竞价地点: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会议室)
联系人:博州精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吾斯曼江:*
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
备注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蒙古包经营权流转项目经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现决定公开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者前来报名。
竞价须知
流转区域: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
建筑面积:15亩,
蒙古包:共15个蒙古包,1个15米蒙古包,10个6米蒙古包,4个8米蒙古包。
相关情况:
一标段:赛马场蒙古包
经营权流转年限:5年。
经营权流转底价:*元/年。
报名及竞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9日。(过期不允许报名)
2、报名地点:线上报名(e聚农宝 APP)。
3、竞价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12:00时整;提前半小时进场。
4、竞价地点: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村委会(会议室)。
(八)报名联系电话及实地勘察地块联系人 :
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吾斯曼江 *
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村委会:村长:*
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在精河县赛马场投资建设民族特色村寨(东归大营)项目。该项目主要经营餐饮、民宿接待等服务。项目的实施,可促进精河县旅游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及村委会自筹等,项目一期完成建设资金300余万元,工程已完工,已达到运营条件。
项目占地15亩,绿化面积达10亩,目前建成蒙古包15座,其中直径15米的1座,直径8米的4座,直径6米的10座,建有100平方米独立厨房,蒙古包均带上、下水,地暖、空调,部分带有桌椅等,服务接待中心正在建设中,年内可完工,届时可全年全天候营业。
经巴音阿门村四议两公开会议决定:对巴音阿门村蒙古包对外公开发包。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竞价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
2.承租方不得使用承租场地从事任何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一切活动;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从事的产业、经营事项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事的销售、经营事项必须达到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合法经营;
3.承租方所承租的场地必须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不得另作它用;
一、村集体资产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村集体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
2.为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所流转的村集体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4.村集体资产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6.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村集体资产,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村集体资产用途,不得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
7.承包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承包期间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承包人 (单位) 负责修复至正常使用,合同到期前三天验收合格后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个工作日 (周末节假日除外) 内退还。
9.承包人(单位) 需自行承担不限于水、电、暖气费、天然气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电话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
10.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由于自身使用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11.发包方允许承包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增设他物,但不得影响和破坏租赁房屋的整体结构。
(1)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动产由号承包方在不破坏建筑结构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不动产及附和物归发包方所有。
(2)承包方自愿同意以该租赁物的现状承租租赁物,相关消防、卫生、安监、工商、电梯、特许等其他手续由承包方负责跑办,发包方予以必要协助。
(3) 设备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更改、加装、改装设备。如有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不得暴力拆除移动设备。
(4)承包方负责管理好所有设备。如发生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偷盗隐患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损失。
二、报名须知
1、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
2、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交易保证金为:*元,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不可代缴!
缴纳保证金账户:博州农村综合 (略)
缴纳账户号: 打开产权交易中心APP一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土地信息一点击需要报名的土地信息报名一系统弹出保证金缴纳账号一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不可代缴!
账户名:博州农村综合 (略)
账号:*94
行号:*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博乐友好支行
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 (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 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
注:如不会操作报名请及时联系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联系人:吾斯曼江 *
三、竞价须知
1. 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参与竞价人数少于2人、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合作伙伴到场。
3. 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4. 竞价时间: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5. 竞价地点:村委会会议室。
6. 竞价规则:
1、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为现场竞争性电子竞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第一轮报价加价额度须≥1000元/亩年(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亩年的额度上填报报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请参与竞价的人提前下载好产权交易中心APP“e聚农宝”参与报名和竞价,手机应用商城搜索“e聚农宝”即可下载安装)
四、参与竞拍相关要求
1、参与对象:凡有能力承包经营村集体资产、愿意遵守保护规定、自愿参与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参与本次公开竞价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签署竞价承诺书,并缴纳包村集体资产使用权流转交易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
3、成交公告公示:
在博州农村综合产权 (略) 站、e聚农宝APP进行成交公示。
4、合同签订:
受让方与村委会签订包村集体资产使用权流转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村集体资产承包费用。
5、合同备案:
受让方在博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完成村集体资产使用权登记。
五、竞拍注意事项
1、参与人数少于2人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证明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交易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交易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中标的,三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
六、竞价规则
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中标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
精河县茫*乡巴音阿门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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