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铁公路段关于拟出租资产的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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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铁公路段关于拟出租资产的事前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盘活专项工作,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经报请 (略) 事业发展中心、 (略) 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现拟对三处资产进行出租,根据《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甘管局发〔2022〕48 号)相关规定,现对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1. (略) 段综合楼一楼临街房屋:坐 (略) (略) 28号,建筑面积 1648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二层,现 (略) 段机关办公用房。现拟对办公楼一楼临街实用面积489.26m2的房屋进行整体出租,可用于办公、商业经营用房,租期3年,房屋维修改造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原试验检测室综合楼:坐 (略) (略) 1002号,建筑面积 604.18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二层,现拟对办公楼面积504.18m2及院落进行出租(不含民族团结进步展览馆 100m2),可用于办公、生产经营使用,租期3年,房屋维修改造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玉门东养管站: (略) 玉门 (略) 6 号( (略) 政一村),房屋资产包括四部分:(1)玉 (略) 落:面积 3945m2;(2)玉门东养管站办公楼:建筑面积 449.12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二层,现 (略) 段玉门东养管站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闲置);(3)玉门东养管站职工食堂:建筑面积 193.6m2(实用面积160.14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一层,现 (略) 段玉门东养管站职工食堂和淋浴间(闲置);(4)玉门东养管站库房:建筑面积154.05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一层,现 (略) 段玉门东养管站库房(闲置)。现拟对玉门东养管站房房屋796.77m2及院落3945m2整体出租,可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使用,租期1年,房屋维修改造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二、招租方式

本次资产出租,拟委托第三方资产交易服务机构 (略) 以网络竞价或线下竞价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三、公示媒介及期限

本公示内容在甘肃省 (略) 事业 (略) 站进行事前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示期:自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4日,共计3天。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人:姚毅鹏*

段纪检委员:刘拴学*

电子邮件:*@*q.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拟出租资产采用的委托方式等事项有异议或质疑,请以电话并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提出。

甘肃省 (略) 事业发展中 (略) 段

2024年8月2日

为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盘活专项工作,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经报请 (略) 事业发展中心、 (略) 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现拟对三处资产进行出租,根据《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甘管局发〔2022〕48 号)相关规定,现对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1. (略) 段综合楼一楼临街房屋:坐 (略) (略) 28号,建筑面积 1648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二层,现 (略) 段机关办公用房。现拟对办公楼一楼临街实用面积489.26m2的房屋进行整体出租,可用于办公、商业经营用房,租期3年,房屋维修改造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原试验检测室综合楼:坐 (略) (略) 1002号,建筑面积 604.18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二层,现拟对办公楼面积504.18m2及院落进行出租(不含民族团结进步展览馆 100m2),可用于办公、生产经营使用,租期3年,房屋维修改造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玉门东养管站: (略) 玉门 (略) 6 号( (略) 政一村),房屋资产包括四部分:(1)玉 (略) 落:面积 3945m2;(2)玉门东养管站办公楼:建筑面积 449.12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二层,现 (略) 段玉门东养管站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闲置);(3)玉门东养管站职工食堂:建筑面积 193.6m2(实用面积160.14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一层,现 (略) 段玉门东养管站职工食堂和淋浴间(闲置);(4)玉门东养管站库房:建筑面积154.05m2,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一层,现 (略) 段玉门东养管站库房(闲置)。现拟对玉门东养管站房房屋796.77m2及院落3945m2整体出租,可用于办公、商业经营使用,租期1年,房屋维修改造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二、招租方式

本次资产出租,拟委托第三方资产交易服务机构 (略) 以网络竞价或线下竞价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三、公示媒介及期限

本公示内容在甘肃省 (略) 事业 (略) 站进行事前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示期:自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4日,共计3天。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人:姚毅鹏*

段纪检委员:刘拴学*

电子邮件:*@*q.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拟出租资产采用的委托方式等事项有异议或质疑,请以电话并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提出。

甘肃省 (略) 事业发展中 (略) 段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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