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贝斯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构筑物及部分设备拆除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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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贝斯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构筑物及部分设备拆除转让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AH*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安徽贝斯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构筑物及部分设备拆除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6.825
    挂牌日期 2024-08-02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15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徽贝斯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构筑物及部分设备拆除转让,主要包括无比钢样板房(约2232㎡)与一台小型工业用400V变压器。
    2、转让标的所在地:合肥高 (略) 369号。
    3、受让方须将转让方指定区域内的指定房屋构筑物及设备全部拆除,并将所有拆除垃圾等清理完毕并平整好场地,拆除至室外自然地面标高,验收时以自然地面标高场地平整、无堆积杂物、基础清理完毕为准,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此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02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对转让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提出异议。
    3、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
    (1)拆除单位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或建设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中须反应出合同签订时间、工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受让方须提交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交易发票、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具备上述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或意向受让方虽不具备上述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但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并与具备上述拆除资质及拆除业绩的单位就拆除等事项签订的委托合同及提供该单位的拆除资质及拆除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后,不符合本公告“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本公告“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产权交易合同》即日生效,《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不计息),进场拆除前,受让方及拆除单位须向转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拆除施工方案》并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受让方及拆除单位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管理。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进场通知后10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包括垃圾)、场地清理、回填、平整等工作。因雷电、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疫情或转让方生产需要或相关检查叫停等原因,受让方在接转让方通知后,工期顺延。标的的拆除、运输及、场地清理、回填、平整等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未按时完成的,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受让方须按标的转让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30个自然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价款不予退还。
    5、标的物自移交之日起,标的物安全生产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受让方及拆除单位进入拆除现场前应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拆除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拆除、运输、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并自行负责按标的所在地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环保、垃圾及渣土外运等相关手续,拆除垃圾需要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运至规范化的处置场所规范处置,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对拆除、运输、场地清理、平整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6、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和清场等相关工作时,应严格按转让方划定的范围进行拆除,不得损坏不属于拆除范围内相关资产,如给转让方及相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略) 价赔偿,在此过程中给转让方人员或其他任何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7、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在地方环保、城管、公安、园林等相关部门备案(如涉及)、协调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违规责任。
    8、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和清场等相关工作时,应自觉接受转让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应严格按转让方及相关方划定的范围进行拆除,不得破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损坏厂区绿化、围墙等不属于拆除范围内相关资产及违反转让方及相关方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等管理规定。如给转让方及相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略) 价赔偿,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9、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要求执行拆除工作,拆除范围以及相关要求由转让方现场指定,由此产生的相应影响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10、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场地清理、平整等相关工作产生的能源费用(水、电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1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不得代办、代交保证金及后续价款等费用。
    14、在意向受让方勘查现场时,转让方现场勘查人员会对本次转让标的情况做具体解说,意向受让方应对现场勘查情况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
    15、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张容鑫,联系电话:*。统一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4日全天。(勘察现场须在2024年8月16日前向转让方申请现场勘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受让申请材料: (1)《现场勘查确认单》;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 (略) 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5)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手印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4)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后,不符合本公告“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3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贝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高 (略) 3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59X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彭松
    注册资本(万元) 3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经营规模 中型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凡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附件: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R2024AH*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安徽贝斯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构筑物及部分设备拆除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6.825
    挂牌日期 2024-08-02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15
    资产概述
    1、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徽贝斯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构筑物及部分设备拆除转让,主要包括无比钢样板房(约2232㎡)与一台小型工业用400V变压器。
    2、转让标的所在地:合肥高 (略) 369号。
    3、受让方须将转让方指定区域内的指定房屋构筑物及设备全部拆除,并将所有拆除垃圾等清理完毕并平整好场地,拆除至室外自然地面标高,验收时以自然地面标高场地平整、无堆积杂物、基础清理完毕为准,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此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02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对转让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提出异议。
    3、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
    (1)拆除单位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或建设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中须反应出合同签订时间、工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受让方须提交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交易发票、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具备上述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或意向受让方虽不具备上述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但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并与具备上述拆除资质及拆除业绩的单位就拆除等事项签订的委托合同及提供该单位的拆除资质及拆除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后,不符合本公告“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本公告“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产权交易合同》即日生效,《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不计息),进场拆除前,受让方及拆除单位须向转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拆除施工方案》并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受让方及拆除单位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管理。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进场通知后10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包括垃圾)、场地清理、回填、平整等工作。因雷电、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疫情或转让方生产需要或相关检查叫停等原因,受让方在接转让方通知后,工期顺延。标的的拆除、运输及、场地清理、回填、平整等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未按时完成的,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受让方须按标的转让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30个自然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价款不予退还。
    5、标的物自移交之日起,标的物安全生产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受让方及拆除单位进入拆除现场前应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拆除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拆除、运输、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并自行负责按标的所在地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环保、垃圾及渣土外运等相关手续,拆除垃圾需要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运至规范化的处置场所规范处置,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对拆除、运输、场地清理、平整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6、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和清场等相关工作时,应严格按转让方划定的范围进行拆除,不得损坏不属于拆除范围内相关资产,如给转让方及相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略) 价赔偿,在此过程中给转让方人员或其他任何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7、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在地方环保、城管、公安、园林等相关部门备案(如涉及)、协调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违规责任。
    8、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和清场等相关工作时,应自觉接受转让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应严格按转让方及相关方划定的范围进行拆除,不得破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损坏厂区绿化、围墙等不属于拆除范围内相关资产及违反转让方及相关方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等管理规定。如给转让方及相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略) 价赔偿,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9、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方要求执行拆除工作,拆除范围以及相关要求由转让方现场指定,由此产生的相应影响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10、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场地清理、平整等相关工作产生的能源费用(水、电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1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不得代办、代交保证金及后续价款等费用。
    14、在意向受让方勘查现场时,转让方现场勘查人员会对本次转让标的情况做具体解说,意向受让方应对现场勘查情况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
    15、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张容鑫,联系电话:*。统一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4日全天。(勘察现场须在2024年8月16日前向转让方申请现场勘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受让申请材料: (1)《现场勘查确认单》;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 (略) 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5)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手印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4)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后,不符合本公告“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 3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贝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高 (略) 3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59X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彭松
    注册资本(万元) 3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经营规模 中型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凡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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