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定出公告字号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定出公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48号 | 宗地总面积: | *.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区 (略) 南侧、 (略) 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4 | |||
起始价: | 556.*万元 | 加价幅度: | 7.*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略)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联合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空中电力线、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 (略) 或相关单位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 (略) 申请,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3.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应30日内交纳。 4.本拍卖地块设出让底价。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交纳。 6.具体用途以规划要求为准。 7.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2024]48号 | 宗地总面积: | *.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区 (略) 南侧、 (略) 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4 | |||
起始价: | 556.*万元 | 加价幅度: | 7.*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略)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 (略)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联合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空中电力线、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 (略) 或相关单位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 (略) 申请,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3.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应30日内交纳。 4.本拍卖地块设出让底价。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交纳。 6.具体用途以规划要求为准。 7.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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