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双水道37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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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双水道37号房地产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双水道37号-101-104房地产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河西区
评估机构 (略) 融信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2024-05-1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中国 (略) (略) 分行类型核准
核准(备案)日期2024-07-26
评估值(万元)432账面价值(万元)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本项目房地产目前为空置状态,无权属纠纷、无查封、无担保、无抵押等情况。 2、本项目标的情况详见天津 (略) 相关备查文件。 3、本项目标的房地产 (略) 、南至三水道、 (略) 、北至双水道。交通出行便利,附近有九江里公交站, (略) ; (略) ; (略) ; (略) 在此经停。 4、本项目转让方提供的《 (略) 房地产权证》记载,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根据《对 (略) 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规定,“对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国家入股的,股份制企业对入股的土地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样的权利。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具有有偿性,类似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可参照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故本次按照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进行估价。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河西区双水道37号
楼盘名称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房地证津字第*号
建筑面积(m2)183.05设计用途非居住
土地面积(m2)15.9设计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其他 ,作价出资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1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略) 、南至三水道、 (略) 、北至双水道。
周边配套交通出行便利,附近有九江里公交站, (略) ; (略) ; (略) ; (略) 在此经停。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 (略) 天津世贸支行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南开区水 (略) 西侧水云华庭3号楼3门101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周向东成立日期1996-12-20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23R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结售汇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世贸支行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27期)
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748
批准单位中国 (略) (略) 分行批准日期2024-07-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中国农 (略) 分行财务审查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4年第13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8-05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8-16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致电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现场看房,同时签署《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李佳先生,联系电话:*。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方可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房地产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挂牌披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本项目房地产状况为由退还本项目房地产。意向受让方已经对本项目房地产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 (略) 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和相关规定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本项目房地产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配套设施及现状,已了解本项目房地产所涉及的采暖费、水费、燃气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之内容,并已到本项目房地产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转移过户、限购等相关政策以及涉及的相关税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5、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房产买卖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的; 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9、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须使用本项目公示版《资产受让申请书》办理受让申请,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公示版《资产受让申请书》。 10、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11、本项目房地产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转让方只承担土地增值税、不动产销售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以及应由转让方承担的房、地产印花税,其余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增值税开票按照税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本项目房地产交易双方交割日为最终受让 (略) 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起10个日历日内,凭《不动产权证书》与转让方办理本项目房地产交割手续。 13、本项目房地产交割之日前产生的水、电、燃气、供暖(含热能损耗补偿费)、物业、停车位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地产交割之日后产生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129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双水道37号-101-104房地产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河西区
评估机构 (略) 融信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2024-05-1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中国 (略) (略) 分行类型核准
核准(备案)日期2024-07-26
评估值(万元)432账面价值(万元)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本项目房地产目前为空置状态,无权属纠纷、无查封、无担保、无抵押等情况。 2、本项目标的情况详见天津 (略) 相关备查文件。 3、本项目标的房地产 (略) 、南至三水道、 (略) 、北至双水道。交通出行便利,附近有九江里公交站, (略) ; (略) ; (略) ; (略) 在此经停。 4、本项目转让方提供的《 (略) 房地产权证》记载,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根据《对 (略) 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规定,“对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国家入股的,股份制企业对入股的土地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样的权利。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具有有偿性,类似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可参照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故本次按照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进行估价。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河西区双水道37号
楼盘名称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房地证津字第*号
建筑面积(m2)183.05设计用途非居住
土地面积(m2)15.9设计用途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其他 ,作价出资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1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 (略) 、南至三水道、 (略) 、北至双水道。
周边配套交通出行便利,附近有九江里公交站, (略) ; (略) ; (略) ; (略) 在此经停。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 (略) 天津世贸支行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南开区水 (略) 西侧水云华庭3号楼3门101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周向东成立日期1996-12-20
注册资本*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23R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结售汇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世贸支行党委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27期)
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748
批准单位中国 (略) (略) 分行批准日期2024-07-26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中国农 (略) 分行财务审查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4年第13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8-05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8-16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致电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现场看房,同时签署《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李佳先生,联系电话:*。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方可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房地产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挂牌披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本项目房地产状况为由退还本项目房地产。意向受让方已经对本项目房地产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 (略) 对房地产限购的最新政策和相关规定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本项目房地产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配套设施及现状,已了解本项目房地产所涉及的采暖费、水费、燃气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之内容,并已到本项目房地产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转移过户、限购等相关政策以及涉及的相关税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最终受让方不得以此向天津 (略) 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5、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房产买卖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天津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的; 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本项目公示版《房产买卖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的; ⑥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9、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须使用本项目公示版《资产受让申请书》办理受让申请,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公示版《资产受让申请书》。 10、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11、本项目房地产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转让方只承担土地增值税、不动产销售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以及应由转让方承担的房、地产印花税,其余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增值税开票按照税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本项目房地产交易双方交割日为最终受让 (略) 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起10个日历日内,凭《不动产权证书》与转让方办理本项目房地产交割手续。 13、本项目房地产交割之日前产生的水、电、燃气、供暖(含热能损耗补偿费)、物业、停车位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地产交割之日后产生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129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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