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凤巢农产品智慧广场1幢1-101号、1-201号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宿迁市宿城区凤巢农产品智慧广场1幢1-101号、1-201号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宿城区凤巢农产品智慧广场1幢1-101号、1-201号商铺招租 | ||
项目编号 | E*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8月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8月16日18:00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延长挂牌期。 | |||
招租人基本情况 | 招租人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J 所在地: (略) 宿城经济开 (略) 29号 招租行为批准文件: (略) (略) 股东会决定、 (略) 宿城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 招租人承诺:本次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招租人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招租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略) 宿城区凤巢农产品智慧广场1幢1-101号、1-201号商铺 | |
参考面积 | 总建筑面积5669.52m2,土地面积2116.86.m2。 | ||
其他说明 | 资产空置 | ||
招租标的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 |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行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苏地行宿迁(2024)房估字第397号 (苏)苏地行宿迁(2024)房估字第398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宿城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2日 | ||
挂牌底价 | *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价款支付方式 1. 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总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汇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招租。 二、事项说明 1.本次招租标的整体打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人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人、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裴先生 *。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人实地察看为准。招租人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招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招租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租。 4.意向承租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招租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招租人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招租人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人承担。 7.标的的交付由双方共同推进。 三、其他 1.本次招租评估价、招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成交后招租人将协助承租人办理出租标的资产移交,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租人和承租人各自承担(开具增值税专票)。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承租人要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5.标的资产以现状对外出租,在竞价成交后,招租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6.其他招租条件详见《资产租赁合同》。 | ||
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 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
承租人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承租人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苏)苏地行宿迁(2024)房估字第397号、(苏)苏地行宿迁(2024)房估字第398号; 2.相关会议纪要; 3.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协议招租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 日18:0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 (略) (略) ”(http://**)→“意向承租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 (略) 意向承租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略) (略) 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下列原件 (略) 上报名系统: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 (1)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 (略) 页截图。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本人签名); (3)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 (略) 页截图。 意向承租人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略) 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人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 (略) 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8:0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承租人通过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 (略) (略) 。 (2)开户行:中国 (略) (略) 营业部 。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承租 (略) (略) 意向承租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 (略) (略) 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承租人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 (略) 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略) (略) 。 注: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5)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承租人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承租人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招租人已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退还。 5.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招租人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招租人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承租人(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招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招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租人、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招租人、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人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10:0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2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 (略) 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人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 (略) 意向承租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 (略) ,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3.租金总价款于签订合同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于缴清总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其他 1.本次招租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唐先生(交易中心) 0527-* | |
裴先生(招租人)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备注:竞价规则详细信息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预定竞价日期 | 自由竞价期(分) | 延时竞价(秒) | 起始价 | 加减价幅度 |
1 | E*001 | (略) 宿城区凤巢农产品智慧广场1幢1-101号、1-201号商铺招租 | 2024年08月19日 10:00 | 20 | 120 | 109.00 万元 | +1.00 万元 |
项目名称 | (略) 宿城区凤巢农产品智慧广场1幢1-101号、1-201号商铺招租 | ||
项目编号 | E*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8月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8月16日18:00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延长挂牌期。 | |||
招租人基本情况 | 招租人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J 所在地: (略) 宿城经济开 (略) 29号 招租行为批准文件: (略) (略) 股东会决定、 (略) 宿城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 招租人承诺:本次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招租人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招租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略) 宿城区凤巢农产品智慧广场1幢1-101号、1-201号商铺 | |
参考面积 | 总建筑面积5669.52m2,土地面积2116.86.m2。 | ||
其他说明 | 资产空置 | ||
招租标的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 |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行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苏地行宿迁(2024)房估字第397号 (苏)苏地行宿迁(2024)房估字第398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宿城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2日 | ||
挂牌底价 | *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价款支付方式 1. 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总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汇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招租。 二、事项说明 1.本次招租标的整体打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人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人、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裴先生 *。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人实地察看为准。招租人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招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招租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租。 4.意向承租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招租人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招租人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招租人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人承担。 7.标的的交付由双方共同推进。 三、其他 1.本次招租评估价、招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成交后招租人将协助承租人办理出租标的资产移交,双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租人和承租人各自承担(开具增值税专票)。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承租人要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5.标的资产以现状对外出租,在竞价成交后,招租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6.其他招租条件详见《资产租赁合同》。 | ||
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 意向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 ||
承租人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承租人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苏)苏地行宿迁(2024)房估字第397号、(苏)苏地行宿迁(2024)房估字第398号; 2.相关会议纪要; 3.其他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协议招租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 日18:0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 (略) (略) ”(http://**)→“意向承租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 (略) 意向承租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略) (略) 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下列原件 (略) 上报名系统: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 (1)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 (略) 页截图。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本人签名); (3)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 (略) 页截图。 意向承租人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 (略) 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人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 (略) 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8:0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意向承租人通过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 (略) (略) 。 (2)开户行:中国 (略) (略) 营业部 。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承租 (略) (略) 意向承租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 (略) (略) 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3.3意向承租人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2)交易保证 (略) 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略) (略) 。 注: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5)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承租人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承租人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招租人已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退还。 5.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招租人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招租人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承租人(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招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招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租人、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招租人、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人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10:0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2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 (略) 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人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 (略) 意向承租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 (略) ,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3.租金总价款于签订合同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于缴清总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其他 1.本次招租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唐先生(交易中心) 0527-* | |
裴先生(招租人)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备注:竞价规则详细信息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预定竞价日期 | 自由竞价期(分) | 延时竞价(秒) | 起始价 | 加减价幅度 |
1 | E*001 | (略) 宿城区凤巢农产品智慧广场1幢1-101号、1-201号商铺招租 | 2024年08月19日 10:00 | 20 | 120 | 109.00 万元 | +1.00 万元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