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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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服务

万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5 作者: 来源:县供销社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赣供合字[2023]8号)和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万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字[2024]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社评审研究各基层社的实际情况、组织能力、综合服务能力,遴选万安县宝山供销合作社、万安县沙坪供销合作社、万安县韶口供销合作社作为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加入”的原则,联合由县供销社主导的、有服务能力的五家万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农合联)的成员社共同实施服务,联合的五家农合联成员社分别为万安县超思琛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万安县万众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万安县一江秋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万安县兰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万安县瑞富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纳入补助的机防作业量为*亩,补助标准为3元/亩×2,计*元;机烘干作业量为*.8吨,补助标准为30元/吨,计*元,合计补助金额为*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1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者信函的形式反馈到万安县供销社,联系电话0796-*。

? 万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8月5日

万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5 作者: 来源:县供销社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赣供合字[2023]8号)和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万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字[2024]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社评审研究各基层社的实际情况、组织能力、综合服务能力,遴选万安县宝山供销合作社、万安县沙坪供销合作社、万安县韶口供销合作社作为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加入”的原则,联合由县供销社主导的、有服务能力的五家万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农合联)的成员社共同实施服务,联合的五家农合联成员社分别为万安县超思琛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万安县万众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万安县一江秋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万安县兰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万安县瑞富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纳入补助的机防作业量为*亩,补助标准为3元/亩×2,计*元;机烘干作业量为*.8吨,补助标准为30元/吨,计*元,合计补助金额为*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1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者信函的形式反馈到万安县供销社,联系电话0796-*。

? 万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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