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上林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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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上林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

为有效开展我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规定,由上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上林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上林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

二、服务年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三、采购内容

根据我县实际,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写工作,相关要求如下: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进行现场核实考察,调查有关资料,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矿山 (略) 场等基本情况,并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编写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及评估项目公告等评估要求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四、其他要求

(一)正式评估报告需提交纸质、电子文件成果各三套。

(二)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出具的委托书上注明的时间提交项目服务成果。

(三)成交供应商交付成果后,需向采购人提交公示申请,评估报告需要公示的,采购人按程序规 (略) 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回执完成审查,评估报告无需公示的,采购人审查后直接出具回执。如公示期内有异议或采购人审查有意见的,成交供应商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根据异议意见,负责调整补充完善服务成果。

五、合格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完全接受并且提供本次服务全部内容,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项目预算金额:单次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七、报名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报价表(单次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包括报告编制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项目实施人员花名册。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地矿类或经济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明以及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项目业绩证明。供应商近两年内承接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证明(可提供多份所完成的评估报告或项目合同封面)。

八、成交办法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报价相同,由询价采购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为成交供应商。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由询价采购评审小组当场抽签决定。

九、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材料按以上第七条所提及的材料顺序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并于2024年8月8日下午17:30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略) 上林县大 (略) 33号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管股,可现场提交材料报名,也可邮寄材料进行报名。材料递交时必须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并以信封密封形式,封口处须加盖骑缝章,信封封面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覃一洲 联系电话:0771-*

上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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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开展我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规定,由上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上林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上林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

二、服务年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三、采购内容

根据我县实际,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写工作,相关要求如下: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进行现场核实考察,调查有关资料,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矿山 (略) 场等基本情况,并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编写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体系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及评估项目公告等评估要求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四、其他要求

(一)正式评估报告需提交纸质、电子文件成果各三套。

(二)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出具的委托书上注明的时间提交项目服务成果。

(三)成交供应商交付成果后,需向采购人提交公示申请,评估报告需要公示的,采购人按程序规 (略) 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回执完成审查,评估报告无需公示的,采购人审查后直接出具回执。如公示期内有异议或采购人审查有意见的,成交供应商要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根据异议意见,负责调整补充完善服务成果。

五、合格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完全接受并且提供本次服务全部内容,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项目预算金额:单次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七、报名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报价表(单次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包括报告编制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项目实施人员花名册。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地矿类或经济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职称证明以及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项目业绩证明。供应商近两年内承接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证明(可提供多份所完成的评估报告或项目合同封面)。

八、成交办法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报价相同,由询价采购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为成交供应商。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由询价采购评审小组当场抽签决定。

九、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材料按以上第七条所提及的材料顺序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并于2024年8月8日下午17:30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略) 上林县大 (略) 33号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管股,可现场提交材料报名,也可邮寄材料进行报名。材料递交时必须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并以信封密封形式,封口处须加盖骑缝章,信封封面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覃一洲 联系电话:0771-*

上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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