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凌自然资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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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凌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凌自然资告字[2024]3号)
凌自然资告字[2024]3号 2024年08月05日
经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城08号 宗地总面积: 124.7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凌云县天河城旁原电器厂生活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6.000 建筑密度(%): ≤10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124.7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7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宗地编号: 2024-城09号 宗地总面积: 67.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凌云县天河城旁原电器厂生活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6.000 建筑密度(%): ≤6.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67.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6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宗地编号: 2024-城10号 宗地总面积: 1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凌云县天河城旁原电器厂生活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6.000 建筑密度(%): ≤10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10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5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允许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在凌云县范围内,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严重 (略) 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竟买。 2.申请参加竞买者,必须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全额竞买保证金。 3.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地价款。 4.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地块成交后,在签订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签订出让合同时,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进行签订,不允许临时改变竞得人名称。 5.拍卖竞买结束后,竞得人须与 (略) 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凌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姓名签订出让合同。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清剩余地价款,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确权与土地开发利用股或 (略) ( (略) 青秀 (略) 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略) 驻凌云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办公室的临时办公点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7日在凌云县政务服务中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青秀 (略) 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灵小区207号
联 系 人:吴先生、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6-*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怡宾分社
开户账号:*799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
,凌云县
出让公告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凌自然资告字[2024]3号)
凌自然资告字[2024]3号 2024年08月05日
经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城08号 宗地总面积: 124.7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凌云县天河城旁原电器厂生活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6.000 建筑密度(%): ≤10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124.7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7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宗地编号: 2024-城09号 宗地总面积: 67.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凌云县天河城旁原电器厂生活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6.000 建筑密度(%): ≤6.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67.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6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宗地编号: 2024-城10号 宗地总面积: 1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凌云县天河城旁原电器厂生活区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6.000 建筑密度(%): ≤10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10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5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允许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在凌云县范围内,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严重 (略) 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竟买。 2.申请参加竞买者,必须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全额竞买保证金。 3.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地价款。 4.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地块成交后,在签订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签订出让合同时,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进行签订,不允许临时改变竞得人名称。 5.拍卖竞买结束后,竞得人须与 (略) 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凌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姓名签订出让合同。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清剩余地价款,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确权与土地开发利用股或 (略) ( (略) 青秀 (略) 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略) 驻凌云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办公室的临时办公点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27日在凌云县政务服务中 (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青秀 (略) 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灵小区207号
联 系 人:吴先生、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6-*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怡宾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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