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房产租赁方案
厦门市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房产租赁方案
一、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序号 |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首年月租金 挂牌价 (元/月·㎡) | 竞价保证金 (元) |
1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302B单元 | 842.32 | 50 | * |
2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303单元 | 1582.42 | 48 | * |
3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402单元 | 273 | 55 | * |
4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403单元 | 326.21 | 50 | * |
5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404单元 | 300 | 50 | * |
6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413单元 | 81 | 55 | 4455 |
7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501-502单元 | 508.22 | 50 | * |
二、租赁标的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租赁标的为出租方厦门 (略) 所持有的未售房产,座落 (略) (略) 72号厦门中闽大厦3-5层,其中302B建筑面积:842.32㎡,商业用途;303单元:1582.42㎡,商业用途;1402单元建筑面积273㎡,办公用途,403单元建筑面积326.21㎡,办公用途,404单元建筑面积300㎡,办公用途,413单元建筑面积81㎡,办公用途,501-502单元建筑面积508.22㎡,办公用途。
出租方将上述租赁标的出租事宜委托福建省 (略) 进行管理,委托行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租赁管理、交接、发函催告*方履约(如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气费、保证金等款项、费用)以及《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出租方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 (略) 所有。
三、租赁的目的及可行性、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一)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二)租赁用途:商业、办公,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三)租赁期限:一年期。
四、租金收缴办法、租赁底价及确定依据、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等
(一)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金额按最后年度月租金计算。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三个月缴纳一次,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此后应在每个应付周期的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该期(三个月)租金。
(三)租赁底价及确定依据:经市场调研(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该房产周 (略) 场租赁面积的价格约为每月45-60元/㎡。因此,302B单元、402单元、403单元、501-502单元租金挂牌价(含税)为50元/㎡,不含其他费用;303单元租金挂牌价(含税)为48元/㎡,不含其他费用;402单元、413单元租金挂牌价(含税)为55元/㎡,不含其他费用。
(四)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间租金不递增.
(五)竞价方式:由福建省 (略) 组织公开竞价招租。
(六)装修期免租金情况:具体以合同签订为主。
(七)合同签署: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租人(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优先权情况、风险揭示、租赁合同文本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一)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出租方失信名单(即:与福建省投资 (略) 及其系统内企业曾有资产租赁关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或因违约与福建省投资 (略) 及其系统内企业产生经济及法律纠纷的,不得参加竞租)。
3.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风险揭示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现承租方尚未退出租赁标的,存在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的风险。同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其他特别约定条款(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2.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 (略) 有关规范进行,并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和验收等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风险;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出租方都不对承租方的装修及其它一切设施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合租、转租、转借、调换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4.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5.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公示期限十五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0592-*
福建省 (略)
2024年8月2日
附件:
一、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序号 |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 | 首年月租金 挂牌价 (元/月·㎡) | 竞价保证金 (元) |
1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302B单元 | 842.32 | 50 | * |
2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303单元 | 1582.42 | 48 | * |
3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402单元 | 273 | 55 | * |
4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403单元 | 326.21 | 50 | * |
5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404单元 | 300 | 50 | * |
6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413单元 | 81 | 55 | 4455 |
7 | (略) (略) 72号中闽大厦501-502单元 | 508.22 | 50 | * |
二、租赁标的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租赁标的为出租方厦门 (略) 所持有的未售房产,座落 (略) (略) 72号厦门中闽大厦3-5层,其中302B建筑面积:842.32㎡,商业用途;303单元:1582.42㎡,商业用途;1402单元建筑面积273㎡,办公用途,403单元建筑面积326.21㎡,办公用途,404单元建筑面积300㎡,办公用途,413单元建筑面积81㎡,办公用途,501-502单元建筑面积508.22㎡,办公用途。
出租方将上述租赁标的出租事宜委托福建省 (略) 进行管理,委托行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租赁管理、交接、发函催告*方履约(如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气费、保证金等款项、费用)以及《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出租方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 (略) 所有。
三、租赁的目的及可行性、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一)租赁目的: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收益。
(二)租赁用途:商业、办公,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三)租赁期限:一年期。
四、租金收缴办法、租赁底价及确定依据、租金递增率、竞价方式等
(一)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金额按最后年度月租金计算。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三个月缴纳一次,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此后应在每个应付周期的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该期(三个月)租金。
(三)租赁底价及确定依据:经市场调研(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该房产周 (略) 场租赁面积的价格约为每月45-60元/㎡。因此,302B单元、402单元、403单元、501-502单元租金挂牌价(含税)为50元/㎡,不含其他费用;303单元租金挂牌价(含税)为48元/㎡,不含其他费用;402单元、413单元租金挂牌价(含税)为55元/㎡,不含其他费用。
(四)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间租金不递增.
(五)竞价方式:由福建省 (略) 组织公开竞价招租。
(六)装修期免租金情况:具体以合同签订为主。
(七)合同签署: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租人(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条件、优先权情况、风险揭示、租赁合同文本以及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一)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出租方失信名单(即:与福建省投资 (略) 及其系统内企业曾有资产租赁关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或因违约与福建省投资 (略) 及其系统内企业产生经济及法律纠纷的,不得参加竞租)。
3.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风险揭示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租赁标的现处于对外租赁状态,现承租方尚未退出租赁标的,存在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的风险。同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其他特别约定条款(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
2.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装修须按福建省、 (略) 有关规范进行,并必须自行负责解决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手续(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城市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消防审批和验收等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风险;无论出现何种情形,出租方都不对承租方的装修及其它一切设施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以分割、合租、转租、转借、调换或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4.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5.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若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6.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公示期限十五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0592-*
福建省 (略)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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