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之海贸易有限公司部分抵债资产转让的补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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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之海贸易有限公司部分抵债资产转让的补登公告


中国东方 (略) 于2024年7月31在京东拍卖对云 (略) 弥勒分公司债权项下抵债房地产进行了公开竞价处置,现将竞买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拍标的物


竞拍标的为中国东方 (略) 对云 (略) 弥勒分公司债权项下抵债房地产。


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

具体内容

产权人

中国东方 (略)

坐落位置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果林金谷8幢4层409室

土地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面积

分摊土地面积4.7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2.80平方米

用途

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现状

空置

租赁情况(如有)


注:


1. 上述标的资产介绍为中国东方 (略) 一般性介绍,数据可能存在错误或偏差,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具体以实际转让时情况为准。意向买受人请自行充分了解上述债权资产情况。


2. 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相关标的资产及全部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意向买受人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中国东方 (略) 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标的资产的风险、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挂牌价格


云 (略) 弥勒分公司债权项下抵债房地产,竞价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100元/次;


三、竞买结果


本次竞买活动结果如下:云 (略) 弥勒分公司债权项下抵债房地产,成功报名人数1人,出价人数1人,报价为*元。


四、补登规则及成交确认


根据竞买规则,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参加竞价,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须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


中国东方 (略) 现对竞买结果补登7个工作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含刊登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则与该次报价人确认成交。


本次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注册资本充足、财务状况良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 (略) 工作人员或者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五、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次竞价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就本次竞价活动向中国东方 (略) 提出异议。异议(有竞买意向的除外)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中国东方 (略) 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竞价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先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向我司提交书面异议及佐证材料。


(二)公告期内,有新的竞买人提出参与竞价的,应在提交申请的同时缴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到中国东方 (略) 指定收款账户(账户名:中国东方 (略) (略) ,开户行: (略) 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并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参与竞买,我司将重新在京东拍卖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竞价时间和其他竞价要素另行通知各竞买人。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受理公示项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871-*


通讯地址: (略) 西山 (略) 198号



举报电话:


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监察部门);


0871-*(中国东方 (略) (略) 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0871-*(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087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中国东方 (略)


2024年8月2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08月06日

,云南


中国东方 (略) 于2024年7月31在京东拍卖对云 (略) 弥勒分公司债权项下抵债房地产进行了公开竞价处置,现将竞买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拍标的物


竞拍标的为中国东方 (略) 对云 (略) 弥勒分公司债权项下抵债房地产。


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

具体内容

产权人

中国东方 (略)

坐落位置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果林金谷8幢4层409室

土地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面积

分摊土地面积4.7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2.80平方米

用途

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现状

空置

租赁情况(如有)


注:


1. 上述标的资产介绍为中国东方 (略) 一般性介绍,数据可能存在错误或偏差,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具体以实际转让时情况为准。意向买受人请自行充分了解上述债权资产情况。


2. 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仅供参考,相关标的资产及全部附属权益的合法有效性、时效、权属、价值、可实现性等可能存在瑕疵及风险,请意向买受人独立审慎调查及判断,中国东方 (略) 可提供标的资产档案资料供投资者查阅,但对标的资产的风险、瑕疵以及资产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挂牌价格


云 (略) 弥勒分公司债权项下抵债房地产,竞价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100元/次;


三、竞买结果


本次竞买活动结果如下:云 (略) 弥勒分公司债权项下抵债房地产,成功报名人数1人,出价人数1人,报价为*元。


四、补登规则及成交确认


根据竞买规则,该债权资产处置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报名并参加竞价,若只有一人报名竞价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须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


中国东方 (略) 现对竞买结果补登7个工作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含刊登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则与该次报价人确认成交。


本次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注册资本充足、财务状况良好、交易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 (略) 工作人员或者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五、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次竞价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就本次竞价活动向中国东方 (略) 提出异议。异议(有竞买意向的除外)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中国东方 (略) 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竞价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先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向我司提交书面异议及佐证材料。


(二)公告期内,有新的竞买人提出参与竞价的,应在提交申请的同时缴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到中国东方 (略) 指定收款账户(账户名:中国东方 (略) (略) ,开户行: (略) 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账号:*,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并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参与竞买,我司将重新在京东拍卖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竞价时间和其他竞价要素另行通知各竞买人。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受理公示项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871-*


通讯地址: (略) 西山 (略) 198号



举报电话:


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监察部门);


0871-*(中国东方 (略) (略) 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0871-*(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087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中国东方 (略)


2024年8月2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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