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某种植示范基地平整土地筛出的非项目自用卵石处置拍卖公告
宁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某种植示范基地平整土地筛出的非项目自用卵石处置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某种植示范基地平整土地筛出的非项目自用卵石处置项目 | ||||||
拍卖项目编号 | *-03 | 拍卖机构 |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7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0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西夏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 (略) (略) (http://**)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某种植示范基地平整土地筛出的非项目自用卵石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西夏区财政局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夏区 (略) 481号 | ||||||
法人代表 | 梁艳丽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西夏区人民政府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该项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某种植示范基地,为葡萄种植地平整产生的非项目自用卵石。项目处于露天堆料场地堆放状态,卵石数量为*.7m3,区域面积为*.00m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正业通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6月12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00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0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数量及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含数量)为准,卵石非项目自用土石料实际可能包含有淤泥、剥离物、风化层、宕渣、杂填土、建筑垃圾等。 2.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须对本次转让标的自行测算,成交价格不因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而调整。 3.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涉及大件运输,标的堆放区 (略) 复杂,运输 (略) (略) ,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承担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及风险,并自行与相关方面协调解决。不得越界开挖装载,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5.拍卖成交后,装车运杂费及装车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采购保管费用和运输保险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理外运卵石产生的人工、机械、车辆、燃油、保险及其他由清理外运卵石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做好标的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 6.标的展示地点:宁夏回族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 7.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日。 8.报名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庆祥街百盛王朝大厦2110室,报名费200元。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8月20日下午17:00前交纳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户名称 | (略) | ||||||
开户行 | 宁夏银行总行营业部 | ||||||
交纳账号 | *72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人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8月7日-20日 | ||||||
展示地点 | (略) 西夏区 | ||||||
拍卖时间 | 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09:30 | ||||||
(略) 址 | http://**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成交后,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某种植示范基地平整土地筛出的非项目自用卵石处置项目 | ||||||
拍卖项目编号 | *-03 | 拍卖机构 |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7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0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西夏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 (略) (略) (http://**)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某种植示范基地平整土地筛出的非项目自用卵石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西夏区财政局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夏区 (略) 481号 | ||||||
法人代表 | 梁艳丽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西夏区人民政府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该项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某种植示范基地,为葡萄种植地平整产生的非项目自用卵石。项目处于露天堆料场地堆放状态,卵石数量为*.7m3,区域面积为*.00m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正业通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6月12日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00元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0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数量及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含数量)为准,卵石非项目自用土石料实际可能包含有淤泥、剥离物、风化层、宕渣、杂填土、建筑垃圾等。 2.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须对本次转让标的自行测算,成交价格不因实际数量与预估数不一致而调整。 3.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标的涉及大件运输,标的堆放区 (略) 复杂,运输 (略) (略) ,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承担运输环节中的各种要求及风险,并自行与相关方面协调解决。不得越界开挖装载,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5.拍卖成交后,装车运杂费及装车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采购保管费用和运输保险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理外运卵石产生的人工、机械、车辆、燃油、保险及其他由清理外运卵石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做好标的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 6.标的展示地点:宁夏回族 (略) 西夏区镇北堡镇。 7.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日。 8.报名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庆祥街百盛王朝大厦2110室,报名费200元。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元 | ||||||
交纳时间 | 2024年8月20日下午17:00前交纳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户名称 | (略) | ||||||
开户行 | 宁夏银行总行营业部 | ||||||
交纳账号 | *72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人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8月7日-20日 | ||||||
展示地点 | (略) 西夏区 | ||||||
拍卖时间 | 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09:30 | ||||||
(略) 址 | htt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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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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