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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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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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ZHGC*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招标人为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高埗镇凌屋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拟改造更新广场及周边人行道、河边仿木护栏、篮球场地坪、活动区设施设备,总投资约*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78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78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略) 高州分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略) 高埗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略) 高州分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1、拆除部分;2、改造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8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09月18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月 06日至 2024 年 08 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 (略) ( (略) 南城街 (略) 3号2栋11单元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08 月14日 10 时 00 分。投标会时间:2024 年08月14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东 (略) ( (略) 南城街 (略) 3号2栋11单元301室)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告栏、东莞村财APP 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它:现金,现场提交,投标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 ;

地址: (略) 高埗镇凌屋村南境一巷7号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8.2 其他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高埗镇凌屋村南境一巷7号 地 址: (略) 南城街 (略) 3号2栋11单元3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人:周旭

电 话:0769-* 电 话:076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2024年 08月06日

(声明:本网站仅为高埗镇招投标服务所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发布服务,该招引项目的资料完备性和有 (略) 站运营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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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ZHGC*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招标人为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高埗镇凌屋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拟改造更新广场及周边人行道、河边仿木护栏、篮球场地坪、活动区设施设备,总投资约*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78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78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略) 高州分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略) 高埗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略) 高州分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高埗镇凌屋村文化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1、拆除部分;2、改造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8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09月18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月 06日至 2024 年 08 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 (略) ( (略) 南城街 (略) 3号2栋11单元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08 月14日 10 时 00 分。投标会时间:2024 年08月14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东 (略) ( (略) 南城街 (略) 3号2栋11单元301室)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告栏、东莞村财APP 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它:现金,现场提交,投标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 ;

地址: (略) 高埗镇凌屋村南境一巷7号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8.2 其他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高埗镇凌屋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高埗镇凌屋村南境一巷7号 地 址: (略) 南城街 (略) 3号2栋11单元3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人:周旭

电 话:0769-* 电 话:076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2024年 08月06日

(声明:本网站仅为高埗镇招投标服务所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发布服务,该招引项目的资料完备性和有 (略) 站运营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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