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一套房屋及三个车位整体出租3年
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一套房屋及三个车位整体出租3年
项目编号: | JX2024ZL* |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勘 (略) 厦门一套房屋及三个车位整体出租(3年) | ||
标的名称: | 江西省勘 (略) 厦门一套房屋及三个车位整体出租(3年)(出租底价:13.*万元/年)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0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8-12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挂牌价格为年租金,租期3年,租期内租金每年相同。 | ||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厦门均达房地产 (略) 出具的厦均达房估[2024]B041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 4.标的无产权纠纷,承租后的所有经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按该宗房屋现状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承租方应立即修复或赔偿损失(含中央空调等)。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外墙装饰。装修和承租使用期间,电梯轿厢及门应保护封闭好,以免造成损坏,如有损坏承租方应负责更换,承租使用期间承租方负责保养和维护。 6.承租方租赁期间产生的通讯费、水电费(含公摊)、物业服务费等费用(含公摊费用),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上述费用承租方无法直接向相关单位交纳的,由出租方代收代缴。 7.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作为从事违法、违规等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 8.承租方按季度支付租金,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须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9.意向承租方须到现场勘察、考察清楚并服从出租方的管理要求。 踏勘联系人:程先生 *。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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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3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3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协助承租方清场。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项目编号: | JX2024ZL* |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勘 (略) 厦门一套房屋及三个车位整体出租(3年) | ||
标的名称: | 江西省勘 (略) 厦门一套房屋及三个车位整体出租(3年)(出租底价:13.*万元/年)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8-05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8-12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挂牌价格为年租金,租期3年,租期内租金每年相同。 | ||
|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厦门均达房地产 (略) 出具的厦均达房估[2024]B041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 4.标的无产权纠纷,承租后的所有经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方按该宗房屋现状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承租方应立即修复或赔偿损失(含中央空调等)。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外墙装饰。装修和承租使用期间,电梯轿厢及门应保护封闭好,以免造成损坏,如有损坏承租方应负责更换,承租使用期间承租方负责保养和维护。 6.承租方租赁期间产生的通讯费、水电费(含公摊)、物业服务费等费用(含公摊费用),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上述费用承租方无法直接向相关单位交纳的,由出租方代收代缴。 7.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作为从事违法、违规等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 8.承租方按季度支付租金,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须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9.意向承租方须到现场勘察、考察清楚并服从出租方的管理要求。 踏勘联系人:程先生 *。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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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3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3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承租方签订合同,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协助承租方清场。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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