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南出告字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南出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NGY-7-2 | 宗地总面积: | 73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岗镇放马村桂阁大道北侧、 (略) 西侧地块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7378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1.*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2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
宗地编号: | 2024NGY-7-1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岗镇放马村桂阁大道北侧、 (略) 西侧地块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9.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防护绿地 | 5515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2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需满足的其他出让条件: 1.该地块开发项目产业业态立足制造业,重点围绕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建设集研发和制造为一体的项目。 2.土地竞得人或其股东主要从事投资和产业园区开发经营等业务,其股东或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成功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经验。 3.本地块所导入产业的地块投资强度≥*元/平方米,稳定达产后土地产出率≥*元/亩。 4.自土地移交之日起5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30个月内建成项目整体建设。 5.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建成后的产业用房、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分割登记、转让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2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6.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以上第1-6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三)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移交 上述地块按现状交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合同约定移交。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NGY-7-2 号地块:2024年08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5日 16时00分;
2024NGY-7-1 号地块:2024年08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5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 (略) 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 (略) 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 (略) 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9月12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 (略) (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 (略) (http://**)土地矿产专栏、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的土地交易信息(http://**)、南沙区 (略) 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人民政府E栋4楼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上交易系统
开户银行: (略) 上交易系统
开户账号: (略) 上交易系统
宗地编号: | 2024NGY-7-2 | 宗地总面积: | 73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岗镇放马村桂阁大道北侧、 (略) 西侧地块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7378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1.*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2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
宗地编号: | 2024NGY-7-1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岗镇放马村桂阁大道北侧、 (略) 西侧地块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并且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9.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防护绿地 | 5515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82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需满足的其他出让条件: 1.该地块开发项目产业业态立足制造业,重点围绕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建设集研发和制造为一体的项目。 2.土地竞得人或其股东主要从事投资和产业园区开发经营等业务,其股东或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成功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经验。 3.本地块所导入产业的地块投资强度≥*元/平方米,稳定达产后土地产出率≥*元/亩。 4.自土地移交之日起5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30个月内建成项目整体建设。 5.土地竞得人承诺,项目建成后的产业用房、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分割登记、转让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2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6.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订《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以上第1-6点需提交承诺书,具体模板详见附件。 (三)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移交 上述地块按现状交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土地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合同约定移交。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到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NGY-7-2 号地块:2024年08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5日 16时00分;
2024NGY-7-1 号地块:2024年08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05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 (略) 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 (略) 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 (略) 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9月12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 (略) (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 (略) (http://**)土地矿产专栏、 (略) 规划和自 (略) 站的土地交易信息(http://**)、南沙区 (略) 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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