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磐安恒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浙交汇”平台和义 (略) 不承担由此产生 (略) 场风险。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浙江省磐安 (略)
    所在地区浙江省- (略) -磐安县注册地(住所) (略) 磐安县安文 (略) 178号
    法定代表人王向红
    成立日期2004-08-05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685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客运公交、城镇内公共汽车、出租车客运;货运:普通货运;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站场:客运站经营、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浙江恒风 (略) 50.56%
    (略) (略) 49.44%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415.86415.86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47.64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11.85-67.04-67.04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11.54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浙江恒风 (略)
    基本情况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地 (略) (略) 478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金运洋
    注册资本(万元)*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持有产(股)权比例50.56%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5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3B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本次转让行为须履行批准程序,转让方在获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同意后进行正式公告。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基本情况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地 (略) (略) 江东街 (略) 480号恒风江东出行服务中心二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吴宗立
    注册资本(万元)*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持有产(股)权比例49.4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4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3B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本次转让行为须履行批准程序,转让方在获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同意后进行正式公告。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其他披露事项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转让标的组成:浙江恒风 (略)  (略) *股股权(占50.56%), (略)  (略)  (略) *股股权(占49.44%),以上股权合并出让。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傅女士电话0579-*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9-*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联系人楼女士电话0579-*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浙交汇”平台和义 (略) 不承担由此产生 (略) 场风险。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浙江省磐安 (略)
    所在地区浙江省- (略) -磐安县注册地(住所) (略) 磐安县安文 (略) 178号
    法定代表人王向红
    成立日期2004-08-05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685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客运公交、城镇内公共汽车、出租车客运;货运:普通货运;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站场:客运站经营、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浙江恒风 (略) 50.56%
    (略) (略) 49.44%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415.86415.86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47.64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11.85-67.04-67.04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611.54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浙江恒风 (略)
    基本情况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地 (略) (略) 478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金运洋
    注册资本(万元)*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持有产(股)权比例50.56%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5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3B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本次转让行为须履行批准程序,转让方在获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同意后进行正式公告。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基本情况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地 (略) (略) 江东街 (略) 480号恒风江东出行服务中心二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吴宗立
    注册资本(万元)*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持有产(股)权比例49.4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4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73B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本次转让行为须履行批准程序,转让方在获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同意后进行正式公告。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预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其他披露事项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转让标的组成:浙江恒风 (略)  (略) *股股权(占50.56%), (略)  (略)  (略) *股股权(占49.44%),以上股权合并出让。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傅女士电话0579-*
    传真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9-*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联系人楼女士电话0579-*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