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关于鲁2018济南市不动产权第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关于鲁2018济南市不动产权第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4年8月23日10时至2024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 (略) 历城 (略) 以南、 (略) 以北、莲花山以东、绕城高速绿化带以西,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不动产单元号:*GB*W*,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居住用地),面积:*平方米,登记时间:2018-09-21,使用期限:2018年06月27日起2088年06月26日止。
评估价:123,*元
起拍价:690,508,000元;保证金:70,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23日10时至2024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网络司 (略) 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六、特别提醒:
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至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产业规划情况及要求,若政府相关部门今后对拍卖标的规划指标等有调整,则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指标为准。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政府相关部门规划等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于历城区莲花山片区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简要记载信息已附竞买须知。如需查阅前述相关材料的内容明细及其它内容,竞买人可事先通过电话预约前来辅助机构处查阅。本院及辅助机构不保证提供拍品所应具有的立项、规划、建设、施工、质监、共建配套等证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不排除现状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承受和自行处理。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9月5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 (略) 支行,账号:*71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本次交易过户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有线、通讯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8月1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 EMS 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 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赵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 (略) 40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2024年8月7日
(略)
拍卖公告
(略) 将于2024年8月23日10时至2024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http://**)上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 (略) 历城 (略) 以南、 (略) 以北、莲花山以东、绕城高速绿化带以西,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不动产单元号:*GB*W*,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居住用地),面积:*平方米,登记时间:2018-09-21,使用期限:2018年06月27日起2088年06月26日止。
评估价:123,*元
起拍价:690,508,000元;保证金:70,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23日10时至2024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网络司 (略) 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六、特别提醒:
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至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产业规划情况及要求,若政府相关部门今后对拍卖标的规划指标等有调整,则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指标为准。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政府相关部门规划等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于历城区莲花山片区潘田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简要记载信息已附竞买须知。如需查阅前述相关材料的内容明细及其它内容,竞买人可事先通过电话预约前来辅助机构处查阅。本院及辅助机构不保证提供拍品所应具有的立项、规划、建设、施工、质监、共建配套等证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标的不排除现状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承受和自行处理。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9月5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 (略) 支行,账号:*7162), (略) 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本次交易过户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有线、通讯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所有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8月1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 EMS 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 (略) (略) 已授权委托( (略) )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略) 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 的物选择进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赵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 (略) 409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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