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临湘市长塘镇何洞村草塘组耕地恢复产生的可利用土石拍卖公告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临湘市长塘镇何洞村草塘组耕地恢复产生的可利用土石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长塘镇何洞村草塘组耕地恢复产生的可利用土石一批,经鉴定为质量较差的钾钠砂(其中含氧化铝15.74%、氧化铁1.32%、氧化钾4.57%、氧化钠2.76%),可用于做陶瓷底料。现该土石堆放于何洞村易家组临时堆放点,堆放量为2281.16m3,折合重量约3234.3吨。
上述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保留价:人民币4.*元。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9时起
三、拍卖地点: (略) (略) 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http://**:6713)
四、标的展示:2024年8月9日至21日(工作日9:00-17:00)
五、标的展示地点: (略) 长塘镇何洞村易家组临时堆放点,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踏勘。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不 (略) 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七、竞买登记手续: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报 (略) (略) “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进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 (略) (略) 办理CA数字证书。
2.竞买 (略) (略) “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网上申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7时。
3.拍卖保证金:人民币*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保证金缴纳:报名后交纳至交易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由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自动获得竞价资格。
5.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7时。
八、其他事项:
1.标的按照现状(含瑕疵)采取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拍卖和交付。
2.标的 (略) (略) 根据测量数据推算,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吨位误差瑕疵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为准。
3.自2023年12月开始,该批土石一直堆放在何洞村易家组临时堆放点,堆放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何洞村委员会协商解决,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自行将竞得的土石全部清运完毕,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逾期未清运完毕的,则视为买受人对剩余土石予以自动放弃,委托人有权任意处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标的土石外运等事宜牵涉到与周边村民协调,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
6.买受人不得超载运输土石, (略) 损坏的,则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7.标的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基金(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需向拍卖人支付报名服务费人民币300元,且无论是否竞得标的,该款项均不予退回。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上传至“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的相关文件资料。
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略) (略) 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办公室)
*(李女士)
0730-*(市场监督部门)
(略)
2024年8月7日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长塘镇何洞村草塘组耕地恢复产生的可利用土石一批,经鉴定为质量较差的钾钠砂(其中含氧化铝15.74%、氧化铁1.32%、氧化钾4.57%、氧化钠2.76%),可用于做陶瓷底料。现该土石堆放于何洞村易家组临时堆放点,堆放量为2281.16m3,折合重量约3234.3吨。
上述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保留价:人民币4.*元。
二、拍卖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9时起
三、拍卖地点: (略) (略) 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http://**:6713)
四、标的展示:2024年8月9日至21日(工作日9:00-17:00)
五、标的展示地点: (略) 长塘镇何洞村易家组临时堆放点,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踏勘。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不 (略) 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七、竞买登记手续: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报 (略) (略) “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进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 (略) (略) 办理CA数字证书。
2.竞买 (略) (略) “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网上申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7时。
3.拍卖保证金:人民币*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保证金缴纳:报名后交纳至交易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由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自动获得竞价资格。
5.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7时。
八、其他事项:
1.标的按照现状(含瑕疵)采取整体打包的方式进行拍卖和交付。
2.标的 (略) (略) 根据测量数据推算,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吨位误差瑕疵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为准。
3.自2023年12月开始,该批土石一直堆放在何洞村易家组临时堆放点,堆放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何洞村委员会协商解决,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自行将竞得的土石全部清运完毕,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逾期未清运完毕的,则视为买受人对剩余土石予以自动放弃,委托人有权任意处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标的土石外运等事宜牵涉到与周边村民协调,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
6.买受人不得超载运输土石, (略) 损坏的,则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7.标的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基金(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需向拍卖人支付报名服务费人民币300元,且无论是否竞得标的,该款项均不予退回。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上传至“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的相关文件资料。
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略) (略) 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办公室)
*(李女士)
0730-*(市场监督部门)
(略)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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