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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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房产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房产
正式披露
国有


GR2024TJ* 20次浏览 0人关注




*.jpg

挂牌价: 226.*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08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8-21


房产类
资产类别

天津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白璐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房产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滨海新区
评估机构天津岳华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天津滨海新区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4-06-24
评估值(万元)226.0829账面价值(万元)192.5211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本次评估值含增值税。2、标的房地产中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共用。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
楼盘名称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津(2024)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m2)206.28设计用途非居住
土地面积(m2)*.5设计用途商业服务业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1-2层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标的房产 (略) 滨海 (略) 与欣园道交叉口东北220米。四至为:项目南至欣园道,北至欣展道, (略) , (略) 。
周边配套交通:西中环、港城大道、京津 (略) 环绕,区域内113、134、521等6 (略) 可通达塘沽、开发区等核心区域。紧邻地铁B1线欣嘉园站,出行方便、快捷。 教育:全龄教育体系,已投入使用的有黄港一幼、欣嘉园一幼、欣嘉园二幼;玉簪小学、欣嘉园一小、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天津实验中学滨海学校;正在建设中的滨海 (略) 。 医疗: (略) 、滨海 (略) 、滨化新区第 (略) 。 购物:欣嘉园商业广场(装修中)、 (略) 、菜市场、 (略) 。 休闲娱乐:社区公园、滨海一号酒店等。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滨海新区建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 (略) 482号创智大厦第2层办公室267房间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杨宝立成立日期2009-07-13
注册资本136,*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70Q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酒店管理;蔬菜种植;会议及展览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滨海新区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滨海新区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965
批准单位天津滨海新区 (略) 批准日期2024-06-1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天津滨海新区 (略)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5次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8-08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8-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标的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现场看样,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供已公示的《承诺函》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谢美容 联系电话:*)。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并将保证金*元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5、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当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7、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与竞价程序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9、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10、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67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房产
正式披露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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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226.*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08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8-21


房产类
资产类别

天津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白璐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房产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天津滨海新区
评估机构天津岳华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2024-04-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天津滨海新区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4-06-24
评估值(万元)226.0829账面价值(万元)192.5211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本次评估值含增值税。2、标的房地产中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共用。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滨海新区塘沽芳塘苑配建1-110(便利店)
楼盘名称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津(2024)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m2)206.28设计用途非居住
土地面积(m2)*.5设计用途商业服务业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楼层1-2层附属设施/
位置信息标的房产 (略) 滨海 (略) 与欣园道交叉口东北220米。四至为:项目南至欣园道,北至欣展道, (略) , (略) 。
周边配套交通:西中环、港城大道、京津 (略) 环绕,区域内113、134、521等6 (略) 可通达塘沽、开发区等核心区域。紧邻地铁B1线欣嘉园站,出行方便、快捷。 教育:全龄教育体系,已投入使用的有黄港一幼、欣嘉园一幼、欣嘉园二幼;玉簪小学、欣嘉园一小、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天津实验中学滨海学校;正在建设中的滨海 (略) 。 医疗: (略) 、滨海 (略) 、滨化新区第 (略) 。 购物:欣嘉园商业广场(装修中)、 (略) 、菜市场、 (略) 。 休闲娱乐:社区公园、滨海一号酒店等。
小区介绍/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天津滨海新区建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 (略) 482号创智大厦第2层办公室267房间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杨宝立成立日期2009-07-13
注册资本136,*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70Q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酒店管理;蔬菜种植;会议及展览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滨海新区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天津滨海新区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965
批准单位天津滨海新区 (略) 批准日期2024-06-1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天津滨海新区 (略)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5次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8-08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8-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标的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现场看样,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供已公示的《承诺函》和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 (看房联系人:谢美容 联系电话:*)。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并将保证金*元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5、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6、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当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7、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与竞价程序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9、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10、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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