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水务局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哈尔滨市呼兰区水务局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 | (略) 呼兰区水务局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SW13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23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标的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整体转 (略) 呼兰区水务局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约*.00立方米),现存放于呼兰区腰堡街道兰河村常维振码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2、转让底价*.00元,约*.00立方米(具体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 |||
标的名称 | 标的1: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 | ||||
转让底价 | 标的1:*.0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立方米 | 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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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06-20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锐捷 (略)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锐捷资评字[2024]第017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呼兰区财政局 | ||||
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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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锐捷 (略) 出具的黑锐捷资评字[2024]第017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认定,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反担保情况,无涉诉行为。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吊装、运输、搬运现 (略) 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在的小区环境、 (略) 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8、受让方需在《销售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标的从现存放地完成标的运离。 9、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呼兰区水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T 法定代表人:宫伟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对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进行竞拍销售的请示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呼兰区人民政府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需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5、标的公示数量为估算,与实际可能存在误差。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物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及认可的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6、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全部标的铲装、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转让方需对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有序作业。 7、受让方负责自行依法依规装车、运输、处置,并承担上述费用。受让方竞买后,标的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因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程导致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问题,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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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双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 2、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受让方负责自行依法依规装车、运输、处置,并承担上述费用,受让方成交后,标的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施工、运输均需要具有专业资质的专门机构或队*完成,如果发生人身伤亡损害等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 (略) 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 (略) 络竞价前请详细阅 (略) 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4-08-09 09:00 至 2024-08-23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 (略) 站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元/标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24年08月26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 (略) 呼兰区腰堡街道兰河村常维振码头,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08月09日9:00-08月22日16: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进行现场查看,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方式及地点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尹先生,045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道里区抚顺街1号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略) 呼兰区水务局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SW13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23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标的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整体转 (略) 呼兰区水务局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约*.00立方米),现存放于呼兰区腰堡街道兰河村常维振码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2、转让底价*.00元,约*.00立方米(具体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的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 |||
标的名称 | 标的1: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 | ||||
转让底价 | 标的1:*.0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立方米 | 账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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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06-20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锐捷 (略)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锐捷资评字[2024]第017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呼兰区财政局 | ||||
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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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锐捷 (略) 出具的黑锐捷资评字[2024]第017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认定,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反担保情况,无涉诉行为。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吊装、运输、搬运现 (略) 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在的小区环境、 (略) 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8、受让方需在《销售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标的从现存放地完成标的运离。 9、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该合同样本由转让方提供具体详情咨询转让方。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呼兰区水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T 法定代表人:宫伟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对常维振码头港池清淤泥沙进行竞拍销售的请示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呼兰区人民政府 |
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需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5、标的公示数量为估算,与实际可能存在误差。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全部标的物展示与交割均以转让方现场指认及认可的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6、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全部标的铲装、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转让方需对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有序作业。 7、受让方负责自行依法依规装车、运输、处置,并承担上述费用。受让方竞买后,标的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因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程导致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问题,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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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双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 2、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受让方负责自行依法依规装车、运输、处置,并承担上述费用,受让方成交后,标的的数量、质量、毁损等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施工、运输均需要具有专业资质的专门机构或队*完成,如果发生人身伤亡损害等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 (略) 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 (略) 络竞价前请详细阅 (略) 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4-08-09 09:00 至 2024-08-23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 (略) 站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元/标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24年08月26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 (略) 呼兰区腰堡街道兰河村常维振码头,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08月09日9:00-08月22日16:00(工作时间)到标的现场进行现场查看,报名时受让方须额外提供转让方盖章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方式及地点详询转让方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尹先生,045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451-*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道里区抚顺街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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