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岗院区停车场出租项目
昌岗院区停车场出租项目
(略) 海珠 (略) 250号
GZ2024FG*
元/月/总面积
2500.0 ㎡
2024-09-04
3 年
其他
停车场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5 %。租期起算日为租赁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10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海珠 (略) 250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海珠区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2500.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小型汽车车位200个,车位实用面积约2500平方米 | ||
免租期限 | 无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 | ||
权证编号 | 穗地证第*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宿舍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医科大学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12-31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0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00 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至少1家正在运 (略) 停车场的管理经验。需要提供意向 (略) 签订的1年期以上的管理合同或协议,医院级 (略) 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近两个月的发票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停车场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医院内现有车位约500个(包括地下和地面),承租方实际对外收费的车位200个,其 (略) 职工月保车位或医疗业务用车车位。同时,承租方需要 (略) 所有的车位,管理范围不限于停车位的卫生、车辆疏导以及设施的维护。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停车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车牌自动识别系统、信息引导系统、交通指示标识标牌、隔离桩、停车位划线标号等)进行必要的维护、翻新和改造,并出资对停车场的设施进行一定的投资建设。承租方对停车场设施使用、养护等负全部责任,如因使用养护不当等给他人或公共设施等造成损害的,均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在本停车场区域内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含不可抗力因素的事故),一律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 5.承租方负责员工的技能培训和管理, (略) 的服务质量标准, (略) 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6.承租方负责办 (略) 停车场的收费许可或收费经营备案, (略) 现行的收费标准执行。在租赁期间,收费标准因政策的原因变动,应根据政策规定执行。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为准设立标价牌。 7.承租方 (略) 病人及其家属的车辆停放,医院职工月保车辆应优先放行。 8.承租方负责办 (略) 停车场的收费许可或收费经营备案, (略)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并对职工 (略) 优惠价。 9.场地交付以原承租方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如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承租方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但不得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于出租方交付场地之日起生效。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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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委托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应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至少1家正在运 (略) 停车场的管理经验。需要提供意向 (略) 签订的1年期以上的管理合同或协议,医院级 (略) 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近两个月的发票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
出租方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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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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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温小姐、李先生 | ||
联系方式 | 020-*、* |
(略) 海珠 (略) 250号
GZ2024FG*
元/月/总面积
2500.0 ㎡
2024-09-04
3 年
其他
停车场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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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5 %。租期起算日为租赁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10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海珠 (略) 250号 | 标的所在区域 | 海珠区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2500.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小型汽车车位200个,车位实用面积约2500平方米 | ||
免租期限 | 无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 | ||
权证编号 | 穗地证第*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宿舍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医科大学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12-31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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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08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首个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6%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00 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至少1家正在运 (略) 停车场的管理经验。需要提供意向 (略) 签订的1年期以上的管理合同或协议,医院级 (略) 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近两个月的发票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停车场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医院内现有车位约500个(包括地下和地面),承租方实际对外收费的车位200个,其 (略) 职工月保车位或医疗业务用车车位。同时,承租方需要 (略) 所有的车位,管理范围不限于停车位的卫生、车辆疏导以及设施的维护。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停车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车牌自动识别系统、信息引导系统、交通指示标识标牌、隔离桩、停车位划线标号等)进行必要的维护、翻新和改造,并出资对停车场的设施进行一定的投资建设。承租方对停车场设施使用、养护等负全部责任,如因使用养护不当等给他人或公共设施等造成损害的,均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在本停车场区域内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含不可抗力因素的事故),一律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 5.承租方负责员工的技能培训和管理, (略) 的服务质量标准, (略) 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6.承租方负责办 (略) 停车场的收费许可或收费经营备案, (略) 现行的收费标准执行。在租赁期间,收费标准因政策的原因变动,应根据政策规定执行。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为准设立标价牌。 7.承租方 (略) 病人及其家属的车辆停放,医院职工月保车辆应优先放行。 8.承租方负责办 (略) 停车场的收费许可或收费经营备案, (略)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并对职工 (略) 优惠价。 9.场地交付以原承租方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如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或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或承租方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但不得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或经济损失。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于出租方交付场地之日起生效。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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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委托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应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至少1家正在运 (略) 停车场的管理经验。需要提供意向 (略) 签订的1年期以上的管理合同或协议,医院级 (略) 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近两个月的发票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
出租方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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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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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温小姐、李先生 | ||
联系方式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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