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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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出让公示

常平镇九江水现代化产业园区1号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单元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公告

(略) 人民政府同意, (略) (略) 根据常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发布常平镇九江水现代化产业园区1号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单元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常平镇九江水现代化产业园区1号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单元

项目

编号

位置

单元范围

拆除范围内

用地

起始价

(万元)

竞价

幅度

(万元)

单元

总面积

(㎡)

功能分区

面积

(㎡)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748

100

2024WD009

(略) 街, (略) , (略) ,北至九江水公园

*.31

拆除重建

地块一

*.19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50年

地块二

*.64

1529.48

道路(S)

现状保留

0

“三地”

0

其余用地

0

一、改造单元概况

该改造单 (略) 常平镇九江水村,单元总面积为*.31平方米(共分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面积*.19平方米,地块二面积*.12平方米)。拆除范围面积约*.24平方米,其中单元范围内拆除*.31 平方米,单元范围外拆除约388.93平方米,现状为旧厂,地上建筑物宗面积约*.55平方米(其中*.07平方米已于2021年拆除)。

二、主要规划条件

规划要求

建筑

总量

(㎡)

*

商业(㎡)

居住(㎡)

新型产业用房(R0)(㎡)

配套型住宅(R0)(㎡)

工业(㎡)

仓储(㎡)

毛容积率

0

0

0

0

*

0

/

公共设施建设要求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服务

规模

实施

主体

备注

道路

(略)

1529.48

道路红线宽12米

单元改造主体

建成 (略) 常平镇九江水股份经济联合社,与地块二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改造单元内由实施主体负责建设和落实的电力设施:对地块一内现状1 (略) 线、海名 (略) 以及10千伏九江水村公园公用配电站实施迁移;在地块内配套2个公用开关站、新建“ (略) ”建设预留4线电力管道;最终以供电部门同意的电力设施实施方案为准。

其他要求

单元外拆除

388.93

单元改造主体

拆除 (略) 常平镇九江水股份经济联合社

备注:本公开交易方案拟出让地下空间范围与地面建筑 红线一致,地价款不包含建筑红线外地下空间出让地价。若 最终审批通过的前期研究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统筹利 用本项目建筑红线外地下空间的,由常平镇人民政府在具体地块规划条件和总体实施方案中,一并申请落实地下空间出让范围、方式等内容,按照相关政策规范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由改造主体补缴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款。最终规划指标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成果为准。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报名企业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由常平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注:“在项目所属镇街注册成立具有独立 (略) ”等在报名阶段无法进行审查的使用条件不列入报名资格要求一项。)

四、竞价方式及环节

本次改造单元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分两个环节,完成两个环节才确定成交方。

(一)政府(集体)收益报价环节(线上)。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网上挂牌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的实施主体。

(二)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线下)。实施主体在限期内完成100%不动产权益收购并取得全部权益收购确认函后,经出具成交确认书则确定为成交方。

五、地价款起始价、保证金和支付要求

(一)项目在挂牌成交后1年内按相关规定指引编制并上报总体实施方案,在取得实施方案批复并完成产权注销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改造单元地价款起始价取整为人民币*元,其中:(1)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起始价为*元;(2)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0元。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为固定值,竞价报价浮动限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部分。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所得物业在各环节中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的缴纳主体和金额由各方各付各税,各自承担。

(三)项目竞投保证金设定为人民币2930.*元〔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元的20%〕,取整为*元。网上竞价结束后, (略) 发布确定实施主体公告、出具通知书,并在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实 (略) (略) 将竞投 (略) 自然资源部门专项监管账户,其他报名单位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市自然资源部门在收到实施主体的竞投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竞投保证金20%保留转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由实施主体申请无息退回。实施主体在限期内未能完成要约收购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剩余部分无息退回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未在成交后1年内上报总体实施方案或未按规定时限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要求的,扣除全部履约金,因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

(四)成交地价款包含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挂牌价起始价应以受理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时的规划条件为基准,以受理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之日作为计算时点,对改造项目各出让宗地区片地价(依据受理时点 (略) 场评估价成果)进行更新核定。

成交地价款包含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一次性支付清。本公开交易项目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由实施主体按规定另行支付。

六、 (略) 址、时间

(一) (略) 址: (略) 上公开交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申请人 (略) 下载公开交易须知、竞投须知及附件等相关公开交易文件,查阅本次公开交易详情。

(二)公开交易时间:

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整至2024年8月30日17时整;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整至2024年9月3日17时整;

缴纳保证金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整至2024年9月6日17时整;

改造项 (略) 上竞价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整至2024年9月10日9时整。

不动产权益人要约收购时 (略) (略) 发布确认实施主体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

七、联系方式

委托方: (略) 常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常平镇中元街61号

联系人:黎生 联系电话:0769-*

(略) 常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常平镇九江水现代化产业园区1号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单元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公告

(略) 人民政府同意, (略) (略) 根据常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发布常平镇九江水现代化产业园区1号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单元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常平镇九江水现代化产业园区1号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单元

项目

编号

位置

单元范围

拆除范围内

用地

起始价

(万元)

竞价

幅度

(万元)

单元

总面积

(㎡)

功能分区

面积

(㎡)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748

100

2024WD009

(略) 街, (略) , (略) ,北至九江水公园

*.31

拆除重建

地块一

*.19

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50年

地块二

*.64

1529.48

道路(S)

现状保留

0

“三地”

0

其余用地

0

一、改造单元概况

该改造单 (略) 常平镇九江水村,单元总面积为*.31平方米(共分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面积*.19平方米,地块二面积*.12平方米)。拆除范围面积约*.24平方米,其中单元范围内拆除*.31 平方米,单元范围外拆除约388.93平方米,现状为旧厂,地上建筑物宗面积约*.55平方米(其中*.07平方米已于2021年拆除)。

二、主要规划条件

规划要求

建筑

总量

(㎡)

*

商业(㎡)

居住(㎡)

新型产业用房(R0)(㎡)

配套型住宅(R0)(㎡)

工业(㎡)

仓储(㎡)

毛容积率

0

0

0

0

*

0

/

公共设施建设要求

设施类型

设施名称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服务

规模

实施

主体

备注

道路

(略)

1529.48

道路红线宽12米

单元改造主体

建成 (略) 常平镇九江水股份经济联合社,与地块二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改造单元内由实施主体负责建设和落实的电力设施:对地块一内现状1 (略) 线、海名 (略) 以及10千伏九江水村公园公用配电站实施迁移;在地块内配套2个公用开关站、新建“ (略) ”建设预留4线电力管道;最终以供电部门同意的电力设施实施方案为准。

其他要求

单元外拆除

388.93

单元改造主体

拆除 (略) 常平镇九江水股份经济联合社

备注:本公开交易方案拟出让地下空间范围与地面建筑 红线一致,地价款不包含建筑红线外地下空间出让地价。若 最终审批通过的前期研究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统筹利 用本项目建筑红线外地下空间的,由常平镇人民政府在具体地块规划条件和总体实施方案中,一并申请落实地下空间出让范围、方式等内容,按照相关政策规范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由改造主体补缴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款。最终规划指标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成果为准。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报名企业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由常平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注:“在项目所属镇街注册成立具有独立 (略) ”等在报名阶段无法进行审查的使用条件不列入报名资格要求一项。)

四、竞价方式及环节

本次改造单元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分两个环节,完成两个环节才确定成交方。

(一)政府(集体)收益报价环节(线上)。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网上挂牌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的实施主体。

(二)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线下)。实施主体在限期内完成100%不动产权益收购并取得全部权益收购确认函后,经出具成交确认书则确定为成交方。

五、地价款起始价、保证金和支付要求

(一)项目在挂牌成交后1年内按相关规定指引编制并上报总体实施方案,在取得实施方案批复并完成产权注销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改造单元地价款起始价取整为人民币*元,其中:(1)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起始价为*元;(2)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0元。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为固定值,竞价报价浮动限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部分。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所得物业在各环节中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的缴纳主体和金额由各方各付各税,各自承担。

(三)项目竞投保证金设定为人民币2930.*元〔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元的20%〕,取整为*元。网上竞价结束后, (略) 发布确定实施主体公告、出具通知书,并在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实 (略) (略) 将竞投 (略) 自然资源部门专项监管账户,其他报名单位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市自然资源部门在收到实施主体的竞投保证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竞投保证金20%保留转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由实施主体申请无息退回。实施主体在限期内未能完成要约收购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剩余部分无息退回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未在成交后1年内上报总体实施方案或未按规定时限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要求的,扣除全部履约金,因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

(四)成交地价款包含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挂牌价起始价应以受理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时的规划条件为基准,以受理改造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之日作为计算时点,对改造项目各出让宗地区片地价(依据受理时点 (略) 场评估价成果)进行更新核定。

成交地价款包含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一次性支付清。本公开交易项目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由实施主体按规定另行支付。

六、 (略) 址、时间

(一) (略) 址: (略) 上公开交 (略)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申请人 (略) 下载公开交易须知、竞投须知及附件等相关公开交易文件,查阅本次公开交易详情。

(二)公开交易时间:

申请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整至2024年8月30日17时整;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整至2024年9月3日17时整;

缴纳保证金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整至2024年9月6日17时整;

改造项 (略) 上竞价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整至2024年9月10日9时整。

不动产权益人要约收购时 (略) (略) 发布确认实施主体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

七、联系方式

委托方: (略) 常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常平镇中元街61号

联系人:黎生 联系电话:0769-*

(略) 常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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