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5年使用权转让
东营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5年使用权转让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H | 东营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5年使用权转让 | *元/年 | *元/年 | 2024-08-09至2024-08-15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略) | |||||||||||
住址 | (略) (略) 149号 | ||||||||||||
机构类型 | 企业法人单位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 | |||||||||||
所在地 |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西 | ||||||||||||
标 的 明 细 | 名称 | 面积(㎡) | 权属证号 | 评估价值(元/年) | |||||||||
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 | 3745.76 | 鲁(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00 | ||||||||||
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整体受让,不予以拆分,期限5年。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房中估字(2024)X07-07号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书。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略) 中信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1日 | ||||||||||||
评估结果 | *.00/年 | ||||||||||||
核准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5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6、该项目使用期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所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该房产非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等所有维修、改造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加价幅度 | 0.*元 | ||||||||||||
转让底价 | *元/年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SWZC*H | 东营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5年使用权转让 | *元/年 | *元/年 | 2024-08-09至2024-08-15 | |||||||||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略) (略) | |||||||||||
住址 | (略) (略) 149号 | ||||||||||||
机构类型 | 企业法人单位 | ||||||||||||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 | |||||||||||
所在地 |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西 | ||||||||||||
标 的 明 细 | 名称 | 面积(㎡) | 权属证号 | 评估价值(元/年) | |||||||||
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 | 3745.76 | 鲁(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00 | ||||||||||
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整体受让,不予以拆分,期限5年。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房中估字(2024)X07-07号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书。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 ||||||||||||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略) 中信房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7月1日 | ||||||||||||
评估结果 | *.00/年 | ||||||||||||
核准单位 | (略)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5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6、该项目使用期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所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该房产非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等所有维修、改造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账户 |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加价幅度 | 0.*元 | ||||||||||||
转让底价 | *元/年 | ||||||||||||
备注 | 报名地址: (略) 东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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