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5年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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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5年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H

东营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5年使用权转让

*元/年

*元/年

2024-08-09至2024-08-15

委托方

基本情况

名称

(略) (略)

住址

(略) (略) 149号

机构类型

企业法人单位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

所在地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西

名称

面积(㎡)

权属证号

评估价值(元/年)

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

3745.76

鲁(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00

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整体受让,不予以拆分,期限5年。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房中估字(2024)X07-07号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书。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略) (略)

批准内容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略) 中信房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1日

评估结果

*.00/年

核准单位

(略) (略)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5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6、该项目使用期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所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该房产非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等所有维修、改造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加价幅度

0.*元

转让底价

*元/年

备注

报名地址: (略) 东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SWZC*H

东营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所属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5年使用权转让

*元/年

*元/年

2024-08-09至2024-08-15

委托方

基本情况

名称

(略) (略)

住址

(略) (略) 149号

机构类型

企业法人单位

出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

所在地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西

名称

面积(㎡)

权属证号

评估价值(元/年)

东营模型桩实验基地4#楼

3745.76

鲁(2017) (略) 不动产权第*号

*.00

标的简介及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整体受让,不予以拆分,期限5年。

2、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东房中估字(2024)X07-07号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书。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略) (略)

批准内容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中介机构

(略) 中信房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1日

评估结果

*.00/年

核准单位

(略) (略)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5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6、该项目使用期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所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该房产非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等所有维修、改造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

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开户行名称: (略) 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5个工作日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加价幅度

0.*元

转让底价

*元/年

备注

报名地址: (略) 东 (略) 337号财金大厦14楼(山东黄河三角洲 (略) )。

中心咨询电话: 0546-*

中心报名电话: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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