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8日拍卖宁洱县宗地编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2024年08月08日拍卖宁洱县宗地编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
宁政采成交〔2024〕8号
根据《宁洱县宗地编号NE2023-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政采出让〔2024〕12号),我单位受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于2024年8月8日10:00拍卖出让宁洱县宗地编号NE2023-003号分割为5小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对拍卖结果公告如下:
一、成交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出让 用途 | 出让方式 | 规划主要技术指标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叫价(万元) | 成交价 (万元) | 竞得人 |
宁洱县宗地编号*-01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470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41 | 流拍 | |
宁洱县宗地编号*-02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234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0.2 | 流拍 | |
宁洱县宗地编号*-03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257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7.1 | 流拍 | |
宁洱县宗地编号*-04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249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4.7 | 80.1 | 刘彩萍 |
宁洱县宗地编号*-05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189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56.7 | 66.1 | 柴浩、 白雪 |
二、公示期: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
三、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宁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逾期我单位将移交相关资料至宁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 (略) 34号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0879-*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宁 (略) 5号
联系人:付翔
联系电话:0879-*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8日
宁政采成交〔2024〕8号
根据《宁洱县宗地编号NE2023-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宁政采出让〔2024〕12号),我单位受宁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于2024年8月8日10:00拍卖出让宁洱县宗地编号NE2023-003号分割为5小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对拍卖结果公告如下:
一、成交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出让 用途 | 出让方式 | 规划主要技术指标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叫价(万元) | 成交价 (万元) | 竞得人 |
宁洱县宗地编号*-01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470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41 | 流拍 | |
宁洱县宗地编号*-02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234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0.2 | 流拍 | |
宁洱县宗地编号*-03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257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7.1 | 流拍 | |
宁洱县宗地编号*-04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249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4.7 | 80.1 | 刘彩萍 |
宁洱县宗地编号*-05号 | 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 | 189 | 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的商业用地) | 拍卖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2米,不超过4层;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56.7 | 66.1 | 柴浩、 白雪 |
二、公示期: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
三、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宁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逾期我单位将移交相关资料至宁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 (略) 34号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0879-*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宁 (略) 5号
联系人:付翔
联系电话:0879-*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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