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新马路家电商城独立店A型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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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新马路家电商城独立店A型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公开出让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X24-126)义乌新马路家电商城独立店A型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公开出让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

    本次公开 (略) 家电商城独立店A型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 (略) 家电商城独立店A型建筑面积约为948㎡,使用用途为家电经营。

    其他披露内容
    1、遇市场布局调整,商位使用权人应无条件服从,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自动终止,商位使用权人的商位使用费和其它费用(如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但不含取得资格的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量)计算。 2、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商位使用权人承担责任。 3、本次出让标的物的面积目前以公告面积为准,本次结算时不作调整,竞得人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选位费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后期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以实测面积为准重新计算。 4、商位协议签订:由出让方统一通知受让方签订《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 5、商位交付时间:待受让方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后按出让方要求交付。 6、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交易所对出让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察看并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接受本次出让的有关条款并愿对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物及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义乌农 (略)
    注册地 (略) 北苑 (略) 571号4楼(自主申报)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JW22P5Q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0.0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交纳商位使用费及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底价为商位使用费起始价。 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于使用到期时,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3、使用权出让期限暂定2024年12月1日-2029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出让方通知为准;商位租赁价格:基础租金价格具体如下:一楼为1500元/㎡·年、二楼为800元/㎡·年、三楼为600元/㎡·年,第一年按基础租金八折计收,第二年按基础租金九折计收,第三年为基础租金的价格,自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履约保证金需在签订合同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交纳。 4、装修期:出让方将提前通知进场装修时间, (略) 场开业日起自动结束。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供商位具体装修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略) 场同步开业(出让方将对装修进度及其他情况予以跟踪并视情认定),否则出让方将依据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5、水、电、 (略) 场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收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出让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参加报名。报名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需有一个进口家电品牌授权书; 2.经营主体(含配偶)银行经营性流水*元以上(经营流水统一取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 3.纳税记录*元以上(纳税记录统一取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 4.社保缴纳满6个月人员5人以上; 5.现经营场所面积200㎡以上。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6.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略) 家电商城商位租赁协议(样本).doc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虞女士 电话 057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田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X24-126)义乌新马路家电商城独立店A型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公开出让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

    本次公开 (略) 家电商城独立店A型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 (略) 家电商城独立店A型建筑面积约为948㎡,使用用途为家电经营。

    其他披露内容
    1、遇市场布局调整,商位使用权人应无条件服从,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自动终止,商位使用权人的商位使用费和其它费用(如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但不含取得资格的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量)计算。 2、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商位使用权人承担责任。 3、本次出让标的物的面积目前以公告面积为准,本次结算时不作调整,竞得人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选位费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后期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以实测面积为准重新计算。 4、商位协议签订:由出让方统一通知受让方签订《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 5、商位交付时间:待受让方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后按出让方要求交付。 6、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交易所对出让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察看并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接受本次出让的有关条款并愿对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物及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义乌农 (略)
    注册地 (略) 北苑 (略) 571号4楼(自主申报)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JW22P5Q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0.0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交纳商位使用费及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底价为商位使用费起始价。 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于使用到期时,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3、使用权出让期限暂定2024年12月1日-2029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出让方通知为准;商位租赁价格:基础租金价格具体如下:一楼为1500元/㎡·年、二楼为800元/㎡·年、三楼为600元/㎡·年,第一年按基础租金八折计收,第二年按基础租金九折计收,第三年为基础租金的价格,自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履约保证金需在签订合同3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交纳。 4、装修期:出让方将提前通知进场装修时间, (略) 场开业日起自动结束。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供商位具体装修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略) 场同步开业(出让方将对装修进度及其他情况予以跟踪并视情认定),否则出让方将依据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5、水、电、 (略) 场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收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出让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参加报名。报名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需有一个进口家电品牌授权书; 2.经营主体(含配偶)银行经营性流水*元以上(经营流水统一取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 3.纳税记录*元以上(纳税记录统一取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 4.社保缴纳满6个月人员5人以上; 5.现经营场所面积200㎡以上。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6.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略) 家电商城商位租赁协议(样本).doc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虞女士 电话 057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田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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