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垣自然资告字号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垣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垣曲县皋落乡皋落村、李家窑村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3149.*元/公顷 | 保证金: | 204.*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2 | ||
起始价: | 204.*元 | 加价幅度: | 3.*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
宗地编号: | 2024-7 | 宗地总面积: | 67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垣曲县中心城区西北侧,北临华新燃气LNG/L-CNG加气站,东临既 (略)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6707 | ||||||
投资强度: | 3727.*元/公顷 | 保证金: | 316.*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1 | ||
起始价: | 316.*元 | 加价幅度: | 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到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到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8月2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0日 16时00分;
2024-7 号地块:2024年08月2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0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实际可占用面积以规划部门规划面积为准。 (三)本次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以上税费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四)本次宗地挂牌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有,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如在建设中发现其它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进行现场保护,并第一时间联系垣曲县文物局进行文物调查。 (六)*号宗地为“标准地”,“标准地”指标为: 1、投资强度指标:亩均投资*元以上; 2、产出强度指标:亩均产值或营业收入*元以上; 3、税收强度指标:亩均税收*元以上; 4、能源指标:单位工业总产值能耗≤5.34吨标准煤; 5、环境指标: (1)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KG/万元)≤0.15; (2)氮氧化物排放(KG/万立方米天然气)≤1.6; (3)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KG/万元)≤1.3; (4)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02; (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 (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 (七)*号宗地竞得人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九)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十一)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八、保证金的交纳 1、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山西垣曲农村 (略) (略) 分理处 账 号:** 行 号:* 2、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垣曲县支行 账 号:*816 行 号:* 3、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 (略) 垣曲县支行 账 号:*60 行 号:* 4、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 (略) 垣曲支行 账 号:* 行 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35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女士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垣曲县新城大街1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垣曲县皋落乡皋落村、李家窑村 | ||
年限: | 2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3149.*元/公顷 | 保证金: | 204.*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2 | ||
起始价: | 204.*元 | 加价幅度: | 3.*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
宗地编号: | 2024-7 | 宗地总面积: | 67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垣曲县中心城区西北侧,北临华新燃气LNG/L-CNG加气站,东临既 (略)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6707 | ||||||
投资强度: | 3727.*元/公顷 | 保证金: | 316.*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1 | ||
起始价: | 316.*元 | 加价幅度: | 2.*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到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到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9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8月2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0日 16时00分;
2024-7 号地块:2024年08月28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0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实际可占用面积以规划部门规划面积为准。 (三)本次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以上税费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四)本次宗地挂牌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有,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如在建设中发现其它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进行现场保护,并第一时间联系垣曲县文物局进行文物调查。 (六)*号宗地为“标准地”,“标准地”指标为: 1、投资强度指标:亩均投资*元以上; 2、产出强度指标:亩均产值或营业收入*元以上; 3、税收强度指标:亩均税收*元以上; 4、能源指标:单位工业总产值能耗≤5.34吨标准煤; 5、环境指标: (1)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KG/万元)≤0.15; (2)氮氧化物排放(KG/万立方米天然气)≤1.6; (3)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KG/万元)≤1.3; (4)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02; (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 (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 (七)*号宗地竞得人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九)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十一)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八、保证金的交纳 1、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山西垣曲农村 (略) (略) 分理处 账 号:** 行 号:* 2、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垣曲县支行 账 号:*816 行 号:* 3、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 (略) 垣曲县支行 账 号:*60 行 号:* 4、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 (略) 垣曲支行 账 号:* 行 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35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女士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垣曲县新城大街1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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