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藏雅安食药用菌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征集运营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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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藏雅安食药用菌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征集运营合作方

川藏(雅安)食药用菌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征集运营合作方
标的名称 川藏(雅安)食药用菌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征集运营合作方
项目编码 DSCQ*D* 挂牌价格 面议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09
是否联合征集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05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根据川统计〔2023〕62号文件,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六大优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新城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同时,结合雅安区域位置和资源优势,计划投资建设一个食药用菌项目,并力争将该项目打造成立足雅安、辐射川藏、面向全国的川藏协作示范项目,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助推川藏协作试验区建设。
为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持续发展,拟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合作方,通过合作,有效整合双方资源优势, (略) 场化经营,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本次征集的合 (略) 场、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等优势,为该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经营等提供技术支持;须在文教新 (略) 以市场化运作形式负责项目的日常营运;有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市场渠道、产业链等。
项目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
征集方简况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雅安蜀天新城 (略)
征集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7UE5H70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雨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雨城区草坝镇金沙村文教新城前线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彭联伟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1A*
批准单位名称 雅安蜀天新城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雅安蜀天新城 (略) 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4-07-04
批准文号 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面议
价格说明 ——
与合作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应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交所缴纳交易保证金*元。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西南联交所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成交的意向合作方,西南联交所在收到征集方和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后,在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详见交易服务费确认书),若有余额,则剩余部分将原渠道无息退还合作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则由合作方补齐。同时合作方应在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书》,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合作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将作为违约金归由征集方所有,同时征集方有权保留向合作方进一步追偿损失的权利。
二、征集方就项目现状、瑕疵及风险已向意向合作方做了充分、必要的披露和说明。意向合作方可以在报名前现场查勘项目现状,查阅相关资料,并到有关部门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三、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须做好对项目的情况、参与项目合作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等进行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须认真考虑项目涉及的政策法规、行业、市场、行政审批等不可预见的各项风险因素,成功竟得该标的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四、意向合作方参与报名,视为对项目已经有了充分的认同和了解,表明完全接受该项目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自行承担责任。
五、如因征集方在合作前撤回征集项目或不可抗力及非征集方原因中(终)止合作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任何一方均应对与本合作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以及对从另一方和/或公司获得的经营相关的技术、财政、 (略) 场事务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保密信息”)高度保密。未经另一方和/或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
七、合作方须依法取得有关合法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八、本次征集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
一、合作方无偿为征集方提供项目技术支持(包括厂房设计、建设和经营等),确保厂房落实后可顺利投用。
二、意向合作方知悉并承诺,应自行对本次征集工作所涉及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意向合作方须对项目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瑕疵,充分评估此次交易的投资风险,并承担因交易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合作方应保证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纷风险;若因合作方自身发生诉讼或纠纷,影响项目运营发展和利益的,合作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合作方应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洽谈,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五、合作方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且具有同类行业的运营经验,以及足够的运营资本。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合作方需严格遵守《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七、合作方应全力配合征集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制定应对措施,共同配合落实。
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食品类产业生产经营经验(投资额或年度运营额需达到1亿元);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为准。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证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意向合作方报名应前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雅安分所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未特别指明为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复印件);
3.征信证明等材料;
4.近3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证记录;
5.3年以上(含3年)的食品产业生产经营经验(投资额或年度运营额需达到1亿元)证明材料(提交如产权证明、运营合同等);
6.承诺函(承诺事项须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内容)。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合作方式
一、合作期限:长期(不低于10年,具体时限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合作内容: 1.由征集方负责落实生产厂房、基础设施和部分生产设备。 2.合作方负责流动资金投入(含部分生产设备)。 3.合作方无偿为征集方提供项目技术支持(包括厂房设计、建设和经营等),确保厂房落实后可顺利投用。 4.合作方应在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最终由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后半个月内在文教新城内 (略) (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后期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元。 5.合作方需 (略) 要有具备科研能力的合作机构参股,且参股比例不低于5%。 6.厂房 (略) (略) 场化运营,按照每年度向征集方缴纳固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分红、收益等),其金额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6%(项目估算总投资额2亿元,最终总投资额以本项目实际建设的财务决算总金额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7. (略) 进行入股(入股比例暂定30%),合作方应全力配合征集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8. (略) 进行入股(入股比例暂定30%),则合作方应保证征集方年利润的优先分红权(具体方案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根据项目公告和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在公告期内,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齐全性审核,公告期截止后,征集方在收到西南联交所出具的资格确认意见函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征集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西南联交所的意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合作方,西南联交所将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意向合作方进入下一步环节。
二、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征集方与意向合作方进行洽谈,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该意向合作方确定为最终合作方;未达成的,西南联交所将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并继续挂牌征集合作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综合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方。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方法,总分100分。评审标准设定运营管理、产品研发、固定费用、运营保障和经营业绩(详见评审表)。综合评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排名第一者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并与征集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评分准则:
由征集方组织5人评审小组,按照权重分值体系对意向方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定形成分值,评分标准总分100分(详见附件《评审表》),分值最高者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
三、凡参与综合评审环节的意向合作方在得到西南联交所通知后,根据评审表的评分标准所排列的顺序向评审小组提交参与评审资料(资料提交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以西南联交所通知为准),提交资料要求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若意向合作方未按期提交资料,视为其放弃,西南联交所将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材料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提交资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审评表内所涉及的需意向合作方提供的资料(产品研发项内科研能力、固定费用项和运营保障项可以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6.其他意向合作方认为可以提交的资料。
四、违约担保条款
1.经合作方认可厂房方案设计和投资估算后(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若因合作方未履行其在《合作协议》下任何义务、承诺、保证,给征集方造成损失的,合作方向征集方支付违约金*元,损失超出*的,合作方应全额赔偿,且征集方有权终止协议;同时,在项目设计阶段,合作方应提供具备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连带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形式:担保方与征集方签订担保协议),因合作方原因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第三方担保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项目建设、运营阶段,若因合作方未履行其在《合作协议》下任何义务、承诺、保证给征集方造成损失,合作方向征集方支付违约金*元,损失超出*的,合作方应全额赔偿,且征集方有权终止协议;同时,在项目建设、运营阶段,合作方应提供具备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连带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形式:担保方与征集方签订担保协议),因合作方原因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第三方担保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合同终止
1.根据《 (略) 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雅国资委发[2023]81号)要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对合作方开展尽职调查,同时按主管部门要求和流程履行决策审批。若征集方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不符合投资要求,或因投资项目决策未通过,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征集方可无条件终止合作协议,且不对合作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若征集方因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征集方可无条件终止合作协议,且不对合作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9-05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5510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的,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征集方签订《合作协议书》,本所在收到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后,其交纳的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则本所将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还合作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则由合作方补齐。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合作方经本所确认为合作方后,合作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合作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合作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合作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合作方被确认合作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评审程序的;
8、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合作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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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洽谈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审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毅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川藏(雅安)食药用菌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征集运营合作方
标的名称 川藏(雅安)食药用菌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征集运营合作方
项目编码 DSCQ*D* 挂牌价格 面议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09
是否联合征集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05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根据川统计〔2023〕62号文件,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六大优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省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新城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同时,结合雅安区域位置和资源优势,计划投资建设一个食药用菌项目,并力争将该项目打造成立足雅安、辐射川藏、面向全国的川藏协作示范项目,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助推川藏协作试验区建设。
为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持续发展,拟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合作方,通过合作,有效整合双方资源优势, (略) 场化经营,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本次征集的合 (略) 场、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等优势,为该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经营等提供技术支持;须在文教新 (略) 以市场化运作形式负责项目的日常营运;有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市场渠道、产业链等。
项目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
征集方简况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雅安蜀天新城 (略)
征集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7UE5H70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雨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雨城区草坝镇金沙村文教新城前线指挥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彭联伟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1A*
批准单位名称 雅安蜀天新城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雅安蜀天新城 (略) 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4-07-04
批准文号 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面议
价格说明 ——
与合作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应在公告期内向西南联交所缴纳交易保证金*元。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西南联交所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成交的意向合作方,西南联交所在收到征集方和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后,在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详见交易服务费确认书),若有余额,则剩余部分将原渠道无息退还合作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则由合作方补齐。同时合作方应在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书》,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合作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将作为违约金归由征集方所有,同时征集方有权保留向合作方进一步追偿损失的权利。
二、征集方就项目现状、瑕疵及风险已向意向合作方做了充分、必要的披露和说明。意向合作方可以在报名前现场查勘项目现状,查阅相关资料,并到有关部门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三、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须做好对项目的情况、参与项目合作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等进行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须认真考虑项目涉及的政策法规、行业、市场、行政审批等不可预见的各项风险因素,成功竟得该标的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四、意向合作方参与报名,视为对项目已经有了充分的认同和了解,表明完全接受该项目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自行承担责任。
五、如因征集方在合作前撤回征集项目或不可抗力及非征集方原因中(终)止合作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任何一方均应对与本合作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以及对从另一方和/或公司获得的经营相关的技术、财政、 (略) 场事务的所有信息和文件(“保密信息”)高度保密。未经另一方和/或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
七、合作方须依法取得有关合法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八、本次征集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
一、合作方无偿为征集方提供项目技术支持(包括厂房设计、建设和经营等),确保厂房落实后可顺利投用。
二、意向合作方知悉并承诺,应自行对本次征集工作所涉及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意向合作方须对项目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瑕疵,充分评估此次交易的投资风险,并承担因交易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合作方应保证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纷风险;若因合作方自身发生诉讼或纠纷,影响项目运营发展和利益的,合作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合作方应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洽谈,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五、合作方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且具有同类行业的运营经验,以及足够的运营资本。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合作方需严格遵守《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七、合作方应全力配合征集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制定应对措施,共同配合落实。
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食品类产业生产经营经验(投资额或年度运营额需达到1亿元);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为准。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证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意向合作方报名应前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雅安分所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未特别指明为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复印件);
3.征信证明等材料;
4.近3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证记录;
5.3年以上(含3年)的食品产业生产经营经验(投资额或年度运营额需达到1亿元)证明材料(提交如产权证明、运营合同等);
6.承诺函(承诺事项须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内容)。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合作方式
一、合作期限:长期(不低于10年,具体时限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合作内容: 1.由征集方负责落实生产厂房、基础设施和部分生产设备。 2.合作方负责流动资金投入(含部分生产设备)。 3.合作方无偿为征集方提供项目技术支持(包括厂房设计、建设和经营等),确保厂房落实后可顺利投用。 4.合作方应在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最终由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后半个月内在文教新城内 (略) (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后期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元。 5.合作方需 (略) 要有具备科研能力的合作机构参股,且参股比例不低于5%。 6.厂房 (略) (略) 场化运营,按照每年度向征集方缴纳固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分红、收益等),其金额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6%(项目估算总投资额2亿元,最终总投资额以本项目实际建设的财务决算总金额及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7. (略) 进行入股(入股比例暂定30%),合作方应全力配合征集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8. (略) 进行入股(入股比例暂定30%),则合作方应保证征集方年利润的优先分红权(具体方案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根据项目公告和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在公告期内,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齐全性审核,公告期截止后,征集方在收到西南联交所出具的资格确认意见函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征集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西南联交所的意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合作方,西南联交所将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意向合作方进入下一步环节。
二、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征集方与意向合作方进行洽谈,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该意向合作方确定为最终合作方;未达成的,西南联交所将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并继续挂牌征集合作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综合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方。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方法,总分100分。评审标准设定运营管理、产品研发、固定费用、运营保障和经营业绩(详见评审表)。综合评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排名第一者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并与征集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评分准则:
由征集方组织5人评审小组,按照权重分值体系对意向方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定形成分值,评分标准总分100分(详见附件《评审表》),分值最高者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
三、凡参与综合评审环节的意向合作方在得到西南联交所通知后,根据评审表的评分标准所排列的顺序向评审小组提交参与评审资料(资料提交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以西南联交所通知为准),提交资料要求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若意向合作方未按期提交资料,视为其放弃,西南联交所将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材料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提交资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审评表内所涉及的需意向合作方提供的资料(产品研发项内科研能力、固定费用项和运营保障项可以以承诺书形式提供);
6.其他意向合作方认为可以提交的资料。
四、违约担保条款
1.经合作方认可厂房方案设计和投资估算后(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若因合作方未履行其在《合作协议》下任何义务、承诺、保证,给征集方造成损失的,合作方向征集方支付违约金*元,损失超出*的,合作方应全额赔偿,且征集方有权终止协议;同时,在项目设计阶段,合作方应提供具备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连带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形式:担保方与征集方签订担保协议),因合作方原因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第三方担保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项目建设、运营阶段,若因合作方未履行其在《合作协议》下任何义务、承诺、保证给征集方造成损失,合作方向征集方支付违约金*元,损失超出*的,合作方应全额赔偿,且征集方有权终止协议;同时,在项目建设、运营阶段,合作方应提供具备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连带担保(担保金额:*元;担保形式:担保方与征集方签订担保协议),因合作方原因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第三方担保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合同终止
1.根据《 (略) 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雅国资委发[2023]81号)要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对合作方开展尽职调查,同时按主管部门要求和流程履行决策审批。若征集方因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不符合投资要求,或因投资项目决策未通过,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征集方可无条件终止合作协议,且不对合作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若征集方因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推进的,征集方可无条件终止合作协议,且不对合作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9-05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5510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的,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征集方签订《合作协议书》,本所在收到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后,其交纳的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则本所将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还合作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则由合作方补齐。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合作方经本所确认为合作方后,合作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合作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合作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合作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合作方被确认合作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评审程序的;
8、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合作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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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洽谈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审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毅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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