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镇春江花苑37号、38号租赁权房屋租赁权项目
梅城镇春江花苑37号、38号租赁权房屋租赁权项目
(梅城镇春江花苑37号、38号租赁权)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梅城镇春江花苑37号、38号租赁权房屋租赁权项目 | ||
产权类型 | 房屋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梅城镇春江花苑37号、38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1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
租赁年限 | 三年 | 租赁面积 | 80.47平方米 |
起始价 | *元/年 | 加价规则 | 500元/次或其整倍数 |
竞买人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 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合同并付清成交款一并缴纳年租金的 10 %作为履约保证金. 缴款方式: 账户名称: (略) 万居经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 ||
注意事项 | 一、房屋装修方案须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和主体结构。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产权单位有权要求竞得人恢复出租时原样,竞得人拒绝复原的由产权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复原,复原费用及复原期间的租金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二、租赁期间不得转让租赁权,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他人或以与他人合作、联营等为名转给他人使用,营业执照主体须与竞得人一致。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经营业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于本次租赁权竞价报名业态一致。承租人拍得后不足一年退租或违约的,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等同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三、其他未明事项,按照《关 (略) 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函〔2023〕38号》执行。 四、标的成交后,装修、消防备案、营业执照办理等营业前的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竞得人不得以各类审批原因为由提出其他诉求。产权单位仅向竞得人提供房屋租赁使用权和配合办理水、电立户,不承担有关装修设计审批、经营审批等义务。 五、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产权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房屋(包括房屋的附属物及设施设备)按现状移交 六、如遇租赁房屋自然损坏,工程保修期内由产权方通知施工单位维修;保修期外,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房屋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管道渗漏、门窗破损,玻璃破损等),如竞得人要求产权方维修的需支付维修费用。 七、成交后竞得人有以下行为的按违约处理:1.逾期签订合同2.逾期支付相关价款3.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因不符合条件竞得的,产权人有权将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承租人在经营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的水、电、燃气费、物业费及能耗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须服从业主单位的统一管理,执行业主单位的水电费及物业费分摊方案。 | ||
租赁涨幅 | 无 | ||
经营业态定位 | 非住宅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允许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8月19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3000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竞买人缴纳竞买保 (略) 径、银行帐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逾期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万居经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程先生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聂女士:0571-* |
(梅城镇春江花苑37号、38号租赁权)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梅城镇春江花苑37号、38号租赁权房屋租赁权项目 | ||
产权类型 | 房屋租赁权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梅城镇春江花苑37号、38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8月1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
租赁年限 | 三年 | 租赁面积 | 80.47平方米 |
起始价 | *元/年 | 加价规则 | 500元/次或其整倍数 |
竞买人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 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竞得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合同并付清成交款一并缴纳年租金的 10 %作为履约保证金. 缴款方式: 账户名称: (略) 万居经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建德支行 | ||
注意事项 | 一、房屋装修方案须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和主体结构。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产权单位有权要求竞得人恢复出租时原样,竞得人拒绝复原的由产权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复原,复原费用及复原期间的租金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二、租赁期间不得转让租赁权,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他人或以与他人合作、联营等为名转给他人使用,营业执照主体须与竞得人一致。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经营业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于本次租赁权竞价报名业态一致。承租人拍得后不足一年退租或违约的,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等同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三、其他未明事项,按照《关 (略) 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函〔2023〕38号》执行。 四、标的成交后,装修、消防备案、营业执照办理等营业前的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竞得人不得以各类审批原因为由提出其他诉求。产权单位仅向竞得人提供房屋租赁使用权和配合办理水、电立户,不承担有关装修设计审批、经营审批等义务。 五、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产权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房屋(包括房屋的附属物及设施设备)按现状移交 六、如遇租赁房屋自然损坏,工程保修期内由产权方通知施工单位维修;保修期外,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房屋维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管道渗漏、门窗破损,玻璃破损等),如竞得人要求产权方维修的需支付维修费用。 七、成交后竞得人有以下行为的按违约处理:1.逾期签订合同2.逾期支付相关价款3.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因不符合条件竞得的,产权人有权将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承租人在经营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的水、电、燃气费、物业费及能耗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须服从业主单位的统一管理,执行业主单位的水电费及物业费分摊方案。 | ||
租赁涨幅 | 无 | ||
经营业态定位 | 非住宅 | ||
窗体顶端 是否允许报起始价竞得 窗体底端 | 允许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8月19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3000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竞买人缴纳竞买保 (略) 径、银行帐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逾期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万居经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程先生 *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聂女士:0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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