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天津市蓟州区津蓟集协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蓟州区天津市蓟州区津蓟集协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试点工作的意见》(厅字〔2022〕34号)、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同时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 (略) 的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蓟州区罗庄子镇杨庄村村东;宗地面积:*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7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全面贯彻党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依托我区区位优势、配套水平,投资建设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带动镇域工业产业发展,且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主体应承诺协同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批局主管部门引入相关资源,符合蓟州区产业发展方向。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联 系 人:刘静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试点工作的意见》(厅字〔2022〕34号)、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同时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 (略) 的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蓟州区罗庄子镇杨庄村村东;宗地面积:*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供电用地。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日,具体时限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7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全面贯彻党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依托我区区位优势、配套水平,投资建设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带动镇域工业产业发展,且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购地主体资格:意向主体应承诺协同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批局主管部门引入相关资源,符合蓟州区产业发展方向。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联 系 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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