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古城项目部一批废旧设备转让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古城项目部一批废旧设备转让
项目编号 | GR2024AH*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古城项目部一批废旧设备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36.5 |
挂牌日期 | 2024-08-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22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 (略) 二十九工程处古城项目部一批废旧设备,掘进机、防爆胶轮车、皮带输送机、防爆装载机、装载机等,共17台。 2、转让标的所在地: (略) 屯留区李高村古城煤矿二十九处项目部。 3、此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标的详情参见《拟处置设备明细表》。 |
闲置物资设备 |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09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以《拟处置设备明细表》披露的为准,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对转让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提出异议。 3、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不计息),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安全保证金”后,转、受让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5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等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受让方须按标的转让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5、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受让方须自行解决拆除、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方库区范围内对标的物使用明火切割方式进行分解。 7、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5个工作日内将税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标的成交后,转、受让方按转让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 10、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王俊生 ;电话:*。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受让申请材料: (1)《现场勘查确认单》;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 (略) 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5)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手印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1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 (略) 二十九工程处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X0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 | 羊群山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公示附件 | 拟处置设备明细表.pdf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凡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编号 | GR2024AH*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古城项目部一批废旧设备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36.5 |
挂牌日期 | 2024-08-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22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 (略) 二十九工程处古城项目部一批废旧设备,掘进机、防爆胶轮车、皮带输送机、防爆装载机、装载机等,共17台。 2、转让标的所在地: (略) 屯留区李高村古城煤矿二十九处项目部。 3、此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标的详情参见《拟处置设备明细表》。 |
闲置物资设备 |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09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以《拟处置设备明细表》披露的为准,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对转让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提出异议。 3、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不计息),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安全保证金”后,转、受让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5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等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受让方须按标的转让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标的的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5、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运输和清场全过程所有费用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受让方须自行解决拆除、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方库区范围内对标的物使用明火切割方式进行分解。 7、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5个工作日内将税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标的成交后,转、受让方按转让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 10、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王俊生 ;电话:*。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 (略) 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受让申请材料: (1)《现场勘查确认单》;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 (略) 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5)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手印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1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 (略) 二十九工程处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X0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 | 羊群山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公示附件 | 拟处置设备明细表.pdf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凡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包河区徽州大 (略) 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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