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岳阳市南湖景区西入口换乘中心商业体十二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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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岳阳市南湖景区西入口换乘中心商业体十二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南湖景区西入口换乘中心商业体位于湖滨大 (略) 交汇处的东南角,毗邻棠溪人家。该建筑共计两层,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及设备房,地上一层则承担游客接待、服务、换乘、管理等功能,总建筑面积为*.05㎡,计容建筑面积为4576.43㎡,在扣除已装修的游客服务中心(自用部分)737.8㎡后,可用于经营的面积约3399.17㎡(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为提升南湖景区服务质量,增强游客出行体验感, (略) 南湖新区管委会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商业体租赁权。

(一)租赁期限:共12年(自租赁物交付之日开始计算)。

(二)经营范围:允许从事景区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应征得出租人允许),但不得从事污染、噪音、低俗以及与景区创建相冲突的行业。

(三)租赁期履约保证金(押金):人民币*元。

(四)承租条件

1.租赁项目不包括地下停车场的停车服务、停车场的广告业务及游览车的运营服务。

2.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承诺在项目运营初期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二次改造投入,这些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形象标识的建设、外观展示面的改造、整体灯光亮化及相关联经营设施改造等,且投资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在租赁项目的所有投入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补偿。

3.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60日内,向出租人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详尽的二次改造实施方案,并在方案经出租人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始施工。如二次改造方案未能获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在安全、环保、消防等各领域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承租人必须与出租人设立银行共管账户,所有涉及租赁物二次改造及运营投资的资金均须通过该共管账户进出,以确保出租人能实时、准确掌握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

5.承租人须严格遵守项目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扩大租赁经营面积。若确有必要扩大租赁面积,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在此基础上 (略) 场评估价进行相应上调,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6.为提升商业体品牌形象,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对于所负责运营的租赁项目,承租人必须保证至少引进五家位列国内同行业TOP前10的知名品牌,至少十家位列国内同行业TOP前50的知名品牌,并确保参与运营的商家总数不少于24家。

(2)承租人必须保证所运营的租赁项目在首个运营年度内年营业收入不低于*元人民币,并且在后续的每个运营年度内年营业收入应稳定保持在*元人民币以上。

7.承租人必须保证自身以及入驻商业体的商 (略) 南湖新区完成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为维护南湖景区的品牌形象,承租人必须确保租赁项目在2025年3月1日之前顺利开业,出租率达到100%,并在以后的运营过程中,年均开业率不得低于80%,换铺率不得超过10%。

8.承租人必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不得将租赁物进行整体转租或转借。

9.承租人应自行负责租赁物(地上一层)的物业管理工作(含出租人自用部分737.8㎡),或委托具备 (略) 进行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10.承租人若未能满足上述租赁条件要求,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并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后果。

11.为降低承租人财务成本,在产业培育和装修改造期满后,如承租人信誉良好且租赁项目满足上述正常运营要求的,出租人可适当降低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数额。

12.合同期满,租赁物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3.承租人如有天然气使用要求,出租人可按需求将天然气接入到商业体红线范围,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天然气开户和使用,相关费用自理。

二、拍卖标的起拍价

1.首年租金起拍价为122.*元(30元/平方米/月)。

2.承租人在租赁期前两年可享有18个月的产业培育期和装修改造期(含所有进场商户装修期),在此期间承租人将免于支付租金。产业培育期和装修改造期满后,承租人将按拍卖成交约定的标准正常支付租金。

3.承租人按首年租金成价缴纳租金,但自租赁物交付后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一次,具体为第三、五、七、九、十一年度各递增5%(第三年按未免租的首年租金成价递增)。

4.第2年应缴6个月租金金额,将提前在免租期18个月内进行预付。

三、拍卖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四、拍卖地点: (略) (略) 三楼拍卖厅。

五、拍卖方式:采取现场公开竞价以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六、标的展示: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7日(工作日9:00-17:00) (略) 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虎形山社区租赁物坐落地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即竞租人,下同)应为资信良好并从事文旅服务或商业综合运营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不 (略)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拍卖标的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联合竞买。

八、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请于2024年8月27日17时前持有效 (略) 现场办理报名登记等手续。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保证金缴纳:

户名: (略) ;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东茅岭支行;

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时。

九、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竞拍文件》及《租赁合同》等。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办) *(刘女士)

0730-*(市场监管)

公司地址: (略) (略) 304号中环大楼6楼

(略)

2024年8月9日

,湖南, (略) ,岳阳

(略) (略) (略) 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南湖景区西入口换乘中心商业体位于湖滨大 (略) 交汇处的东南角,毗邻棠溪人家。该建筑共计两层,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及设备房,地上一层则承担游客接待、服务、换乘、管理等功能,总建筑面积为*.05㎡,计容建筑面积为4576.43㎡,在扣除已装修的游客服务中心(自用部分)737.8㎡后,可用于经营的面积约3399.17㎡(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为提升南湖景区服务质量,增强游客出行体验感, (略) 南湖新区管委会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商业体租赁权。

(一)租赁期限:共12年(自租赁物交付之日开始计算)。

(二)经营范围:允许从事景区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应征得出租人允许),但不得从事污染、噪音、低俗以及与景区创建相冲突的行业。

(三)租赁期履约保证金(押金):人民币*元。

(四)承租条件

1.租赁项目不包括地下停车场的停车服务、停车场的广告业务及游览车的运营服务。

2.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承诺在项目运营初期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二次改造投入,这些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形象标识的建设、外观展示面的改造、整体灯光亮化及相关联经营设施改造等,且投资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在租赁项目的所有投入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补偿。

3.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60日内,向出租人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详尽的二次改造实施方案,并在方案经出租人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始施工。如二次改造方案未能获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在安全、环保、消防等各领域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承租人必须与出租人设立银行共管账户,所有涉及租赁物二次改造及运营投资的资金均须通过该共管账户进出,以确保出租人能实时、准确掌握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

5.承租人须严格遵守项目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扩大租赁经营面积。若确有必要扩大租赁面积,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在此基础上 (略) 场评估价进行相应上调,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6.为提升商业体品牌形象,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对于所负责运营的租赁项目,承租人必须保证至少引进五家位列国内同行业TOP前10的知名品牌,至少十家位列国内同行业TOP前50的知名品牌,并确保参与运营的商家总数不少于24家。

(2)承租人必须保证所运营的租赁项目在首个运营年度内年营业收入不低于*元人民币,并且在后续的每个运营年度内年营业收入应稳定保持在*元人民币以上。

7.承租人必须保证自身以及入驻商业体的商 (略) 南湖新区完成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为维护南湖景区的品牌形象,承租人必须确保租赁项目在2025年3月1日之前顺利开业,出租率达到100%,并在以后的运营过程中,年均开业率不得低于80%,换铺率不得超过10%。

8.承租人必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不得将租赁物进行整体转租或转借。

9.承租人应自行负责租赁物(地上一层)的物业管理工作(含出租人自用部分737.8㎡),或委托具备 (略) 进行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10.承租人若未能满足上述租赁条件要求,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并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后果。

11.为降低承租人财务成本,在产业培育和装修改造期满后,如承租人信誉良好且租赁项目满足上述正常运营要求的,出租人可适当降低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数额。

12.合同期满,租赁物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3.承租人如有天然气使用要求,出租人可按需求将天然气接入到商业体红线范围,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天然气开户和使用,相关费用自理。

二、拍卖标的起拍价

1.首年租金起拍价为122.*元(30元/平方米/月)。

2.承租人在租赁期前两年可享有18个月的产业培育期和装修改造期(含所有进场商户装修期),在此期间承租人将免于支付租金。产业培育期和装修改造期满后,承租人将按拍卖成交约定的标准正常支付租金。

3.承租人按首年租金成价缴纳租金,但自租赁物交付后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一次,具体为第三、五、七、九、十一年度各递增5%(第三年按未免租的首年租金成价递增)。

4.第2年应缴6个月租金金额,将提前在免租期18个月内进行预付。

三、拍卖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

四、拍卖地点: (略) (略) 三楼拍卖厅。

五、拍卖方式:采取现场公开竞价以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六、标的展示: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7日(工作日9:00-17:00) (略) 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虎形山社区租赁物坐落地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即竞租人,下同)应为资信良好并从事文旅服务或商业综合运营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不 (略)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拍卖标的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联合竞买。

八、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请于2024年8月27日17时前持有效 (略) 现场办理报名登记等手续。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保证金缴纳:

户名: (略) ;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东茅岭支行;

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时。

九、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竞拍文件》及《租赁合同》等。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办) *(刘女士)

0730-*(市场监管)

公司地址: (略) (略) 304号中环大楼6楼

(略)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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