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约9.8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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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约9.8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 (略) 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和转出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禁止非粮化。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 (略) 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电话--
农户数量210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坑塘水面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400 元/亩/年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详情此次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次的承包费(2年),2026年7月1日前交清下一个3年承包费。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与风险保证金以后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经边家庄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协商,经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村北坑塘面向社会18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具体竞价条件如下: 一、标的内容 村北坑塘,面积大约9.8亩的坑塘水面。 发包坑塘边界: 东至老艾村地边,西至老艾村地边、坑边,南至边家庄村渠边、北至老艾村地边、坑边。 以上坑 (略) 农村产 (略) 场以竞价方式进行发包 二、承包期限为 5 年,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 起至 2029 年 7 月 22 日止。 三、发包价格 坑塘发包底价每年每亩 400 元。 自发包底价往上投,上浮阶梯价30元/亩/年,以高于标底最高者竞价成功,低于标底交易无效。 四、承包费缴纳方式: 分期付款:此次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次的承包费(2年),2026年7月1日前交清下一个3年承包费。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与风险保证金以后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五、报名人 (略) 农村产 (略) 场缴纳信息服务费280元。 六、竞价保证金1000元,成交后转为承包费,如未签约,竞价保证金不退。未竞价成功者原数退还。 七、(1)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监督承包方依法利用和保护坑塘水面,制止承包方的损害行为。 (2)风险保证金需缴纳1000元,合同到期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收回该坑塘水面,坑塘内池中承包方需在合同到期前清理干净,逾期未清理的投入的各项设施归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且不退回风险保证金,清理干净的,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合格后,方退回风险保证金。 (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该坑塘水面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土地补偿。 (4)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不再重新丈量。 (5)承包方依法享有该坑塘水面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6)承包期间坑塘水面及周边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鱼池内物品的补偿,其他所有补偿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退回剩余承包费。 (7)承包期间,承包方未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不得进行抵押及再流转。 (8)承包方配合做好坑塘水面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 (9)承包方不得有扩大坑塘水面、改变坑塘边界等行为。 (10)承包方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保护和合理利用该承包坑塘水面,不得擅自改变生产用途、不得给坑塘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 (11)在合同期内,承包方只许搞水产养殖,不许取土和对承包时鱼池现状有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不退回风险保证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合同期内,承包方不准进行建筑、不准植树、不准卖土等破坏鱼池及堤埝行为,一经发现,存在以上违约行为,恢复原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且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及风险保证金。 (1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村级规划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鱼池。 (14)在合同期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提供电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费电费等费用也由承包方支付。 (15)在合同期内,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需进行护坡或水面的清理,承包方应无条件支持配合。 (16)南侧土埝由原承包方自行出资加固,按照原承包方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规定,2024年1月29日承包期满后,原承包方对此土埝还有5年的使用权,直至2029年1月29日结束。如果新承包方与原承包方因此土埝发生纠纷,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也不负责调解,双方自行解决。 (17)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此次发包的只是水面,在承包期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对坑塘水面负责,因坑塘水面之外发生的其他一切纠纷事故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概不负责,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在承包期内发生一切事故,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18)承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金,如若逾期,视为违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风险保证金,且有权将该坑塘另行发包。 (19)农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20)合同期满后,如遇不可坑力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承包年限。 (21)承包方遵守以上条款,合同期满后,风险保证金无息退还,如遇承包方违约,风险保证金不退还。 (22)由于此坑塘是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和宝坻区新安镇老艾村两村共有,边家庄发包坑塘水面面积9.8亩,两村坑塘流转期限一致,发包底价一致,阶梯价一致。两村项目本次只对边家庄村项目开启竞价,成交结果以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9.8亩坑塘水面经营权项目竞价最终成交价格,老艾村项目不再竞价,由边家庄项目最终受让方以同等成交价格协议成交。否则,竞价保证金不退,承包无效。 十、发包方式:网络竞价,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方式转为协商议价,不得低于标底价格。如果没有征集到竞价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再进行此坑塘的发包。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时间以农交所发布时间为准,地点:http://**或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二、发包时间地点:时间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发布时间为准, (略) 络竞价在家中 (略) 络的电脑上即可进行。 十三、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承诺书并交纳竞价保证金100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竞价成功与否信息技术服务费不退。采用电汇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及信息技术服务费,不得采用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十四、 竞价结束后成交方由农交所择日订立承包合同。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18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
是否缴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1000
缴纳形式电汇形式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5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竞价方向正向竞价
竞价方式多次竞价
阶梯价30
报名起始时间2024-08-09 0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4-08-15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2024-08-16 14:20:00竞价截止时间2024-08-16 14:50:00
价款划入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账 号:**
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备注

报名须知

一、交易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 (略) 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银行柜面转账、建行“裕农通”、线上支付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将会造成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缴纳保证金之前,意向受让方需到天津 (略) 挂牌交易项目中查看获取保证金账户信息。

2.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3.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 (略) 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4.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付的,意向受让方需留意报名界面提示的相关注意事项。

二、交易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准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且保证填写的账户信息与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一致。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以农村产权转出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意向受让方限制为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还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其他材料。

四、报名:

交易保证金缴纳后,点击“立即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竞价账户密码以意向受让方注册的为准。

五、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或指导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或孰低)原则直接签约;意向受让方未报价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六、 (略) 络竞价的项目: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点击“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竞价报名系统”按钮,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竞价报名系统,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选择报价最高者竞得项目(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报价最低者竞得项目)。意向受让方报价不能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农村小微工程项目: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挂牌价格),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

七、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转出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

八、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出方可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天津农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方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金划归转出方,并可继续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补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均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三)按照天津农交所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四)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出方损失的;

(五)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出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六)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八)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 (略) 场价格、出 (略) 场价格等非正 (略) 场交易行为的;

(九)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出方造成损失的;

(十)天津农交所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十一)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出方、天津农交所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九、符合前款第(二)、(三)规定的,转出方有权向天津农交所申请重新挂牌。

十、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十一、转出 (略) 络竞价开始前自行 (略) 络竞价标的。

十二、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对交易项目成交后签署的合同文本另有要求的,以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公示的合同文本为准。

十三、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四、免责声明:

(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对转出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天津农交所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 (略) 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 (略) 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五、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在取得“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务必注意登*账号和密码的安全。 (略) 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六、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报名须知》及《天津农村产 (略) 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网络竞价须知》《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天津农 (略) 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 (略) 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和转出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禁止非粮化。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 (略) 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电话--
农户数量210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坑塘水面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400 元/亩/年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详情此次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次的承包费(2年),2026年7月1日前交清下一个3年承包费。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与风险保证金以后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经边家庄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协商,经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村北坑塘面向社会18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具体竞价条件如下: 一、标的内容 村北坑塘,面积大约9.8亩的坑塘水面。 发包坑塘边界: 东至老艾村地边,西至老艾村地边、坑边,南至边家庄村渠边、北至老艾村地边、坑边。 以上坑 (略) 农村产 (略) 场以竞价方式进行发包 二、承包期限为 5 年,自 2024 年 7 月 23 日 起至 2029 年 7 月 22 日止。 三、发包价格 坑塘发包底价每年每亩 400 元。 自发包底价往上投,上浮阶梯价30元/亩/年,以高于标底最高者竞价成功,低于标底交易无效。 四、承包费缴纳方式: 分期付款:此次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次的承包费(2年),2026年7月1日前交清下一个3年承包费。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费与风险保证金以后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五、报名人 (略) 农村产 (略) 场缴纳信息服务费280元。 六、竞价保证金1000元,成交后转为承包费,如未签约,竞价保证金不退。未竞价成功者原数退还。 七、(1)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监督承包方依法利用和保护坑塘水面,制止承包方的损害行为。 (2)风险保证金需缴纳1000元,合同到期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收回该坑塘水面,坑塘内池中承包方需在合同到期前清理干净,逾期未清理的投入的各项设施归边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且不退回风险保证金,清理干净的,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合格后,方退回风险保证金。 (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该坑塘水面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土地补偿。 (4)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不再重新丈量。 (5)承包方依法享有该坑塘水面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6)承包期间坑塘水面及周边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鱼池内物品的补偿,其他所有补偿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退回剩余承包费。 (7)承包期间,承包方未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不得进行抵押及再流转。 (8)承包方配合做好坑塘水面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 (9)承包方不得有扩大坑塘水面、改变坑塘边界等行为。 (10)承包方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保护和合理利用该承包坑塘水面,不得擅自改变生产用途、不得给坑塘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 (11)在合同期内,承包方只许搞水产养殖,不许取土和对承包时鱼池现状有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不退回风险保证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合同期内,承包方不准进行建筑、不准植树、不准卖土等破坏鱼池及堤埝行为,一经发现,存在以上违约行为,恢复原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且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及风险保证金。 (1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村级规划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鱼池。 (14)在合同期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提供电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费电费等费用也由承包方支付。 (15)在合同期内,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需进行护坡或水面的清理,承包方应无条件支持配合。 (16)南侧土埝由原承包方自行出资加固,按照原承包方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规定,2024年1月29日承包期满后,原承包方对此土埝还有5年的使用权,直至2029年1月29日结束。如果新承包方与原承包方因此土埝发生纠纷,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也不负责调解,双方自行解决。 (17)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此次发包的只是水面,在承包期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对坑塘水面负责,因坑塘水面之外发生的其他一切纠纷事故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概不负责,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在承包期内发生一切事故,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 (18)承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金,如若逾期,视为违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风险保证金,且有权将该坑塘另行发包。 (19)农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20)合同期满后,如遇不可坑力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承包年限。 (21)承包方遵守以上条款,合同期满后,风险保证金无息退还,如遇承包方违约,风险保证金不退还。 (22)由于此坑塘是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和宝坻区新安镇老艾村两村共有,边家庄发包坑塘水面面积9.8亩,两村坑塘流转期限一致,发包底价一致,阶梯价一致。两村项目本次只对边家庄村项目开启竞价,成交结果以宝坻区新安镇边家庄村9.8亩坑塘水面经营权项目竞价最终成交价格,老艾村项目不再竞价,由边家庄项目最终受让方以同等成交价格协议成交。否则,竞价保证金不退,承包无效。 十、发包方式:网络竞价,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方式转为协商议价,不得低于标底价格。如果没有征集到竞价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再进行此坑塘的发包。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时间以农交所发布时间为准,地点:http://**或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二、发包时间地点:时间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发布时间为准, (略) 络竞价在家中 (略) 络的电脑上即可进行。 十三、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承诺书并交纳竞价保证金100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竞价成功与否信息技术服务费不退。采用电汇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及信息技术服务费,不得采用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十四、 竞价结束后成交方由农交所择日订立承包合同。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18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
是否缴纳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1000
缴纳形式电汇形式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5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竞价方向正向竞价
竞价方式多次竞价
阶梯价30
报名起始时间2024-08-09 0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4-08-15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2024-08-16 14:20:00竞价截止时间2024-08-16 14:50:00
价款划入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账 号:**
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备注

报名须知

一、交易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意向受让 (略) 上银行转账、手机银行转账、银行柜面转账、建行“裕农通”、线上支付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

如果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方式缴付交易保证金,将会造成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缴纳保证金之前,意向受让方需到天津 (略) 挂牌交易项目中查看获取保证金账户信息。

2.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3.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的,在缴 (略) 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项目编号。

4.通过线上支付方式缴付的,意向受让方需留意报名界面提示的相关注意事项。

二、交易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准确填写银行账户信息,且保证填写的账户信息与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一致。若因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以农村产权转出公告中确定的受让方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为准)

1.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意向受让方限制为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还需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合作社章程/公司章程(封面盖章、骑缝盖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缴款凭证。

3.其他材料。

四、报名:

交易保证金缴纳后,点击“立即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和报名所需材料的照片,竞价账户密码以意向受让方注册的为准。

五、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或指导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或孰低)原则直接签约;意向受让方未报价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六、 (略) 络竞价的项目:意向受让方登录http://**(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点击“ (略)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竞价报名系统”按钮,凭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竞价报名系统,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报价。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选择报价最高者竞得项目(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竞价结束后,系统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择报价最低者竞得项目)。意向受让方报价不能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农村小微工程项目:报价不能高于项目挂牌价格),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

七、意向受让方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严格按照转出方的要求予以开发利用,不改变原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破坏生态环境,对于需提供开发利用规划的,及时提交规划文件。

八、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出方可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天津农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方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金划归转出方,并可继续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补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均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三)按照天津农交所有关制度、规则及通知要求,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合同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四)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出方损失的;

(五)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出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六)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出方合法权益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八)意向受让方恶意炒作、 (略) 场价格、出 (略) 场价格等非正 (略) 场交易行为的;

(九)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出方造成损失的;

(十)天津农交所认定的其他破坏正常交易秩序、不推进交易或放弃受让等违反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行为;

(十一)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出方、天津农交所或其他相关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继续进行追偿。

九、符合前款第(二)、(三)规定的,转出方有权向天津农交所申请重新挂牌。

十、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受理报名。

十一、转出 (略) 络竞价开始前自行 (略) 络竞价标的。

十二、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对交易项目成交后签署的合同文本另有要求的,以转出方在挂牌公告中公示的合同文本为准。

十三、本平台对相关主体所发布的项目挂牌信息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意向受让方有意向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十四、免责声明:

(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对转出方或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及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若出现下列任何情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天津农交所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损失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 (略) 络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按时参与报价的;

3、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意向受让方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 (略) 络异常而不能正常参与竞价的;

5、意向受让方不符合受让方条件或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公告逾期报名没有取得竞价资格的;

6、其他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报名或正常参与交易的。

十五、郑重提醒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受让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在取得“登录账号及密码”后,务必注意登*账号和密码的安全。 (略) 后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及所做出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账号所属注册用户的自主有效行为,该注册用户应对行为后果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六、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本《报名须知》及《天津农村产 (略) 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网络竞价项目承诺函》《网络竞价须知》《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等全部的条款及内容,意向受让方一旦登录天津农 (略) 使用,即表示对上述全部条款及内容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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