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人民医院部分房屋拆除及废旧资产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人民医院部分房屋拆除及废旧资产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略) 钟楼区 (略) 部分房屋拆除及废旧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N0101QT*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1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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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钟楼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1 住所: (略) 钟楼区邹区 (略) | |||
转出方承诺 | --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标的为废旧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无法保证资产的可使用性,交割时以实物现状为准,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资产交割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该批资产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标的须受让方自行拆卸、搬迁及运输,相应的人工、运输成本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 5.标的堆放处有转让方其它资产共同堆放,受让方提取该资产时,须严格服从转让方管理,按转让方要求提取。 6.零值资产不作价,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交接数量为准,交割时须一并提清。 7.标的中的污水处理间、高压配电间、彩钢保安亭需要暂时保留使用,具体拆除时间由转让方另行通知。 8.标的现场电信信号塔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 9.标的现场服从转让方要求进行布置围栏等安全、隔离设施。 10.受让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实施,同时随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检查,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特别是非惰性建筑垃圾的处理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有关事项同步纳入行业征信管理。 11.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12.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向产交所支付的服务费,产交所开具服务费发票,产交所不开具其他任何票据。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转让方出具财政非税票据。 13.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产交所,否则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4.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5.竞买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6.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保证金。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 (略) 范围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需指定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意向受让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6.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间:受让方须于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缴纳完毕后在委托方通知时间内 (1)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附件《拆除技术要求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签署),并至现场确认标的资产。 (2)为确保拆除工程的有效推进,在拆除队*进场开展拆除工作前向转让方缴纳*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拆除工程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在扣除应扣款项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3)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手续,签订《资产交割书》,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提取完毕。 2.交割方式:(1)受让方提取标的时应向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因资产数量较多,转让方和本公告涉及的移交清单可能与实际移交时盘点数量有差异,意向受让方应事先进行充分调研并接受该差异,成交后,不得以该差异为由拒绝签约或拒绝履约。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保证设备的可使用性,不调整成交价格。 (3)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财产损坏、安全环保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对房屋、构筑物拆除施工处置的要求:详见《拆除技术要求文件》。 (5)转让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内进场组织施工,最终安全和如期完成拆除后由转让方无息退回保证金。如受让方违反《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将扣除受让方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6)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情况参考《标的清单》,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均以移交时现场实物及其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安装服务及售后服务。未列入《标的清单》的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7)受让方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8)受让方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9)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产交所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0)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11)受让方须遵守《资产转让合同》及附件《拆除技术要求文件》等中约定的其他交割事项。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联系后看样,联系方式:周先生*) 2.地点: (略) 钟楼区 (略)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12 09:00:00 至 2024-08-16 23:59:59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 (略) 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须于报名截止日前线上提交相关报名审核资料电子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包括: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指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查询截图。 2.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意向受让方方具备项目竞价资格。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8-16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拆除费用及受让废旧资产的总报价,竞买人只能报价一次并且所报价格不得低于转让底价。报价最高者成交。最终报价如出现相同报价,按时间优先原则确认受让方。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12 09:00:00-2024-08-19 10:00:00 | ||||
服务费 | 1.以挂牌底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6000元; 2.高于挂牌底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元+溢价部分的1.2%。 3.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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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高女士 杨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 (略) 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无 |
项目名称 | (略) 钟楼区 (略) 部分房屋拆除及废旧资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N0101QT*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1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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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钟楼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91 住所: (略) 钟楼区邹区 (略) | |||
转出方承诺 | --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标的为废旧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部分资产已破损、残缺,无法保证资产的可使用性,交割时以实物现状为准,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资产交割书》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该批资产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标的须受让方自行拆卸、搬迁及运输,相应的人工、运输成本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 5.标的堆放处有转让方其它资产共同堆放,受让方提取该资产时,须严格服从转让方管理,按转让方要求提取。 6.零值资产不作价,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交接数量为准,交割时须一并提清。 7.标的中的污水处理间、高压配电间、彩钢保安亭需要暂时保留使用,具体拆除时间由转让方另行通知。 8.标的现场电信信号塔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 9.标的现场服从转让方要求进行布置围栏等安全、隔离设施。 10.受让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实施,同时随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检查,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特别是非惰性建筑垃圾的处理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有关事项同步纳入行业征信管理。 11.清运期间责任承担:受让方清运期间以办理标的交付为目的而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清运期间发生的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清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皆由受让方承担。 12.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向产交所支付的服务费,产交所开具服务费发票,产交所不开具其他任何票据。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转让方出具财政非税票据。 13.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产交所,否则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4.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产交所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产交所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15.竞买方自备 (略) 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6.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保证金。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 (略) 范围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需指定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意向受让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6.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间:受让方须于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缴纳完毕后在委托方通知时间内 (1)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附件《拆除技术要求文件》(须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签署),并至现场确认标的资产。 (2)为确保拆除工程的有效推进,在拆除队*进场开展拆除工作前向转让方缴纳*元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拆除工程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在扣除应扣款项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3)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手续,签订《资产交割书》,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提取完毕。 2.交割方式:(1)受让方提取标的时应向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因资产数量较多,转让方和本公告涉及的移交清单可能与实际移交时盘点数量有差异,意向受让方应事先进行充分调研并接受该差异,成交后,不得以该差异为由拒绝签约或拒绝履约。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保证设备的可使用性,不调整成交价格。 (3)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财产损坏、安全环保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对房屋、构筑物拆除施工处置的要求:详见《拆除技术要求文件》。 (5)转让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内进场组织施工,最终安全和如期完成拆除后由转让方无息退回保证金。如受让方违反《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将扣除受让方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6)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情况参考《标的清单》,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均以移交时现场实物及其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安装服务及售后服务。未列入《标的清单》的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7)受让方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8)受让方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9)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产交所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0)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11)受让方须遵守《资产转让合同》及附件《拆除技术要求文件》等中约定的其他交割事项。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联系后看样,联系方式:周先生*) 2.地点: (略) 钟楼区 (略)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12 09:00:00 至 2024-08-16 23:59:59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 (略) 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须于报名截止日前线上提交相关报名审核资料电子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包括: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指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查询截图。 2.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意向受让方方具备项目竞价资格。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8-16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竞买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优先 (略) (略) 点操作转款)。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拆除费用及受让废旧资产的总报价,竞买人只能报价一次并且所报价格不得低于转让底价。报价最高者成交。最终报价如出现相同报价,按时间优先原则确认受让方。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12 09:00:00-2024-08-19 10:00:00 | ||||
服务费 | 1.以挂牌底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6000元; 2.高于挂牌底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元+溢价部分的1.2%。 3.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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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高女士 杨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 (略) 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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