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资产包
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资产包
转让底价: 22.*元 | |
项目编号:SWZC*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13至2024-08-26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GR2024SD* |
标的名称 | 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22.*元 |
挂牌日期 | 2024-08-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2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正源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29 |
评估结果(万元) | 14.99 | 备案单位 | (略)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报废 | ||
规格型号 | / | 生产厂家 | /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29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
设备存放地 | (略) 天 (略) 十号 | ||
详细信息 | 数控磨齿机、端面外圆磨床、齿轮激光焊接成套设备、数控端面外圆磨床等29台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13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本次转让资产所涉及的图纸资料不完整。 3、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和税金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以资产包中资产购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占77%,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占 23 %。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附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果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所有款项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设备吊装、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株齿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行,如未按规定履行,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天 (略) 10号 | ||
法定代表人 | 冯刚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毕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曾劭康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转让底价: 22.*元 | |
项目编号:SWZC*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13至2024-08-26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 | 监测编号 | GR2024SD* |
标的名称 | 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22.*元 |
挂牌日期 | 2024-08-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2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正源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2-29 |
评估结果(万元) | 14.99 | 备案单位 | (略) |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 |||
设备现状 | 报废 | ||
规格型号 | / | 生产厂家 | / |
计量单位 | 台 | 数量 | 29 |
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 |
设备存放地 | (略) 天 (略) 十号 | ||
详细信息 | 数控磨齿机、端面外圆磨床、齿轮激光焊接成套设备、数控端面外圆磨床等29台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13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2、本次转让资产所涉及的图纸资料不完整。 3、本次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和税金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以资产包中资产购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占77%,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占 23 %。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及附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付清所有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确认书》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同意将交易价款由产权交易中心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果未按约定期限付清所有款项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设备吊装、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株齿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行,如未按规定履行,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天 (略) 10号 | ||
法定代表人 | 冯刚 | 注册资本 | *.*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毕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曾劭康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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