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同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闲置车辆9辆
莱芜同盛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闲置车辆9辆
项目编号 | JWZC[2024]067 | ||
项目名称 | 莱芜同 (略) 闲置车辆9辆 | ||
出让方全称 | 莱芜同 (略)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4.8.12—2024.8.23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56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大恒正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大恒正资评报字[2024]第016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关于闲置19辆车第二次评估后公开拍卖处理的请示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山东昊业 (略) 会议纪要第〔2024〕27号 | ||
评估备案部门 | 山东昊业 (略) | ||
标的所在地 | 莱芜同 (略) 院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车辆为莱芜同 (略) 所属企业9辆闲置车辆。标的车辆简介如下: 标的1:鲁S*徐工牌为2018年7月1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 标的2:鲁S*徐工牌为2018年11月9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B*,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3:鲁S*徐工牌为2018年11月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4:S*徐工牌为2018年7月1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CB*,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5:鲁S*徐工牌为2018年11月1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6:鲁S*徐工牌为2018年6月2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 发动机号:SMQ3544,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7:鲁S*徐工牌为2018年11月9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 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8:鲁S*徐工牌为2018年7月1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 发动机号:18G*,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9:鲁S*徐工牌为2018年7月1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 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车辆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标的车辆可拆分受让。其它事项详见《车辆评估报告》。 查勘车辆及报名联系人:徐国刚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标的组包划分受让,本项目共分9个标的。 2.每个标的意向受让方须缴纳购买保证金:*元(单辆车拍卖);采用拍卖方式处置该资产; 3.车辆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 (略) 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5.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明确车辆情况。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购买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项目所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车辆受让方需在7日内办结车辆过户手续。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渣土车单车证载整备质量为*kg,单车实际空车质量约*kg,单车超重约3000kg(25%)。 2、挂牌转让的标的物已全部脱审,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转让方协助办理。 3.鲁S*/鲁S*行驶证丢失。 4.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 拍卖方式 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项目编号 | JWZC[2024]067 | ||
项目名称 | 莱芜同 (略) 闲置车辆9辆 | ||
出让方全称 | 莱芜同 (略) | ||
挂牌价格 | *元 | ||
挂牌期限 | 2024.8.12—2024.8.23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56元 |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大恒正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鲁中大恒正资评报字[2024]第016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关于闲置19辆车第二次评估后公开拍卖处理的请示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山东昊业 (略) 会议纪要第〔2024〕27号 | ||
评估备案部门 | 山东昊业 (略) | ||
标的所在地 | 莱芜同 (略) 院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车辆为莱芜同 (略) 所属企业9辆闲置车辆。标的车辆简介如下: 标的1:鲁S*徐工牌为2018年7月1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 标的2:鲁S*徐工牌为2018年11月9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B*,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3:鲁S*徐工牌为2018年11月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4:S*徐工牌为2018年7月1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CB*,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5:鲁S*徐工牌为2018年11月1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6:鲁S*徐工牌为2018年6月2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 发动机号:SMQ3544,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7:鲁S*徐工牌为2018年11月9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 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8:鲁S*徐工牌为2018年7月1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 发动机号:18G*,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9:鲁S*徐工牌为2018年7月16日购置,车辆识别码为NXG5250ZLJK5 发动机号:*,车辆已使用6年,行驶里程为*公里,挂牌金额:6.*元。 标的车辆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标的车辆可拆分受让。其它事项详见《车辆评估报告》。 查勘车辆及报名联系人:徐国刚 联系电话:*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按照转让标的组包划分受让,本项目共分9个标的。 2.每个标的意向受让方须缴纳购买保证金:*元(单辆车拍卖);采用拍卖方式处置该资产; 3.车辆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 (略) 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5.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需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明确车辆情况。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购买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项目所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车辆受让方需在7日内办结车辆过户手续。 | ||
特别事项披露 | 1.渣土车单车证载整备质量为*kg,单车实际空车质量约*kg,单车超重约3000kg(25%)。 2、挂牌转让的标的物已全部脱审,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年审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转让方协助办理。 3.鲁S*/鲁S*行驶证丢失。 4.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 拍卖方式 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朱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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