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人民法院关于尼玛县尼色路综合商业楼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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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人民法院关于尼玛县尼色路综合商业楼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西藏 (略) 尼 (略)

公告

第二次

(2024)藏0629执9号

本院定于2024年8月28日10时至2024年8月2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在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尼 (略) 当热雍措扶贫园区上的(综合商业楼)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5000元

财产所在地址

尼 (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尼国用(2015)第*号

权利人

那曲地区尼玛县高 (略)

建筑面积

6269.58㎡

房屋占有情况

房屋租赁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商业

财产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有抵押

特别说明

1.参考价以委托评估报告所栽价格确定;2.房屋无产权证;3.该土地使用权及在在建工程设有抵押,向中国 (略) 那曲分行要还剩余贷款*.89元;4.已 (略) (略) 执行的B区一层商业用房地产分摊的土地面积466.42平方米;5.系统显示该产权面积为土地证的面积为6736㎡ ,实际拍卖的面积为6269.58㎡ ;6.该房目前没有房产证,能否办理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办理过程中与被执行人会不会产生新的纠纷、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等不确定,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7.房屋拍卖成功后,房屋上已经设定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卖不破租赁)

竞买须知

尼 (略) 关于拍卖综合商业楼须知

(第二次)

一、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二、咨询、展示看样方式: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本标的物竞得者拍 (略) 络竞价成功次日起五 (略) 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尼玛县支行

账户户名:尼 (略) (执行专用账户)

账 号:*89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或者因拍卖房产无房产证,可能导致一时无法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手续的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至少在开拍 (略) 联系。

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开拍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院会将相关链接向当事人进行推送)。

十、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或0896—*联系人:拉法官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尼 (略) 尼 (略) 3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暂无修改记录
,尼玛县

西藏 (略) 尼 (略)

公告

第二次

(2024)藏0629执9号

本院定于2024年8月28日10时至2024年8月2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在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尼 (略) 当热雍措扶贫园区上的(综合商业楼)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5000元

财产所在地址

尼 (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尼国用(2015)第*号

权利人

那曲地区尼玛县高 (略)

建筑面积

6269.58㎡

房屋占有情况

房屋租赁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商业

财产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有抵押

特别说明

1.参考价以委托评估报告所栽价格确定;2.房屋无产权证;3.该土地使用权及在在建工程设有抵押,向中国 (略) 那曲分行要还剩余贷款*.89元;4.已 (略) (略) 执行的B区一层商业用房地产分摊的土地面积466.42平方米;5.系统显示该产权面积为土地证的面积为6736㎡ ,实际拍卖的面积为6269.58㎡ ;6.该房目前没有房产证,能否办理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办理过程中与被执行人会不会产生新的纠纷、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等不确定,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7.房屋拍卖成功后,房屋上已经设定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卖不破租赁)

竞买须知

尼 (略) 关于拍卖综合商业楼须知

(第二次)

一、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二、咨询、展示看样方式: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本标的物竞得者拍 (略) 络竞价成功次日起五 (略) 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尼玛县支行

账户户名:尼 (略) (执行专用账户)

账 号:*89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或者因拍卖房产无房产证,可能导致一时无法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手续的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至少在开拍 (略) 联系。

八、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开拍 (略) 提交有效证明, (略) 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院会将相关链接向当事人进行推送)。

十、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或0896—*联系人:拉法官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尼 (略) 尼 (略) 3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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