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船舶宝盛56散货船公开转让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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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船舶宝盛56散货船公开转让二次挂牌

项目名称 一艘船舶(宝盛56散货船)再次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 产权子类型 船舶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12-31
评估机构 北方亚事 (略)
转让底价(元)
*.00(不含税) 存放地及标的现状

存放地: (略) 栖霞区靖安镇大 (略) 2号(南京宝源船厂码头)

标的现状:

船名:宝盛56;船舶类型:散货船;船级:ZC;船籍:上海港

尺度总长:99.80米;型宽:16.20米;型深:6.90米;

总吨:2983;净吨:1670;参考载货量:5100吨;

主机种类:内燃机;数目:1;主机型号为G8300ZC18B-1;总功率2000.00千瓦;

推发电机组2台,单台额定功率120kw;进器总类:螺旋桨;数目:1;

建造厂: (略) (略)

建造完工日期:2009年10月28日

状态:停泊中,详见本公告“特别告知”第七条,并以实际现场查看情况为准。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H

住所: (略) 金山区枫 (略) 2556号

法定代表人:彭湃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转出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 (略)

特别
告知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看、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成交后,受让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转让标的。

五、请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前,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六、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所涉及变更费用按照规定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承担。权属变更后的营运及其他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七、根据 (略) 于2023年10月出具的《“宝盛56”分析诊断报告》、《“宝盛56”分析诊断报告》显示“宝盛56”散货船运营多年,主要运输散货、钢卷等货物,在多年的营运过程中,“宝盛56”的船底结构老化、锈蚀严重。目前货舱段船底板已有多处锈穿;货舱区域内的双层底压载舱内的肋板锈蚀严重已有多出开裂,并且裂缝较大。货舱区域双层底压载舱内的船底纵骨及内底纵骨锈蚀严重且部分纵骨已发生明显变形。货舱区域内的内底板反面锈蚀严重,大部分区域内已发生严重变形。“宝盛56”轮锈蚀、老化严重的区域主要分布在船体中部货舱区域船底结构部分。船体中部区域承受的总纵弯曲较大。船体中部区域的船底结构是船体抵抗总纵弯曲的重要部分。船底结构的锈蚀会降低船体的总纵强度,从而降低了船舶营运的安全性。目前船舶处于停运中。 受让方完成标的物的交割后,对标的物的后续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八、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转让方咨询了解相关税费的缴纳,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需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 2016第32号)关于交易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联系人:易怀国
联系电话:*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8-13 至 2024-08-26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为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 (略) 场网( (略) )(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四、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00元,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 (略) 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转让方相关要求为准, (略) 国资委2016年32号令)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二)《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或以不了解标的税费税率、数量、现状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01/02/article_*5093.shtml)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咨询电话 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 传真:025-*
项目名称 一艘船舶(宝盛56散货船)再次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 产权子类型 船舶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12-31
评估机构 北方亚事 (略)
转让底价(元)
*.00(不含税) 存放地及标的现状

存放地: (略) 栖霞区靖安镇大 (略) 2号(南京宝源船厂码头)

标的现状:

船名:宝盛56;船舶类型:散货船;船级:ZC;船籍:上海港

尺度总长:99.80米;型宽:16.20米;型深:6.90米;

总吨:2983;净吨:1670;参考载货量:5100吨;

主机种类:内燃机;数目:1;主机型号为G8300ZC18B-1;总功率2000.00千瓦;

推发电机组2台,单台额定功率120kw;进器总类:螺旋桨;数目:1;

建造厂: (略) (略)

建造完工日期:2009年10月28日

状态:停泊中,详见本公告“特别告知”第七条,并以实际现场查看情况为准。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H

住所: (略) 金山区枫 (略) 2556号

法定代表人:彭湃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转出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 (略)

特别
告知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看、评估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受让,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成交后,受让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转让标的。

五、请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前,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六、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时,所涉及变更费用按照规定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承担。权属变更后的营运及其他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

七、根据 (略) 于2023年10月出具的《“宝盛56”分析诊断报告》、《“宝盛56”分析诊断报告》显示“宝盛56”散货船运营多年,主要运输散货、钢卷等货物,在多年的营运过程中,“宝盛56”的船底结构老化、锈蚀严重。目前货舱段船底板已有多处锈穿;货舱区域内的双层底压载舱内的肋板锈蚀严重已有多出开裂,并且裂缝较大。货舱区域双层底压载舱内的船底纵骨及内底纵骨锈蚀严重且部分纵骨已发生明显变形。货舱区域内的内底板反面锈蚀严重,大部分区域内已发生严重变形。“宝盛56”轮锈蚀、老化严重的区域主要分布在船体中部货舱区域船底结构部分。船体中部区域承受的总纵弯曲较大。船体中部区域的船底结构是船体抵抗总纵弯曲的重要部分。船底结构的锈蚀会降低船体的总纵强度,从而降低了船舶营运的安全性。目前船舶处于停运中。 受让方完成标的物的交割后,对标的物的后续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八、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转让方咨询了解相关税费的缴纳,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需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 2016第32号)关于交易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联系人:易怀国
联系电话:*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8-13 至 2024-08-26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为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 (略) 场网( (略) )(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四、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00元,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 (略) 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转让方相关要求为准, (略) 国资委2016年32号令)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二)《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或以不了解标的税费税率、数量、现状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01/02/article_*5093.shtml)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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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咨询电话 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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