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南矿采告〔2024〕1号
矿业权挂牌出让公告南矿采告〔2024〕1号
拐点编号 | X坐标值 | Y坐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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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挂牌出让矿业权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本次挂牌出让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并承担有关风险。
(二)出让人提供的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其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负责。
(四)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组织到实地踏勘调查,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地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承诺书》,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提交《竞买承诺书》前未自行组织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采矿权的现状或瑕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并对自己在出让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出让采矿权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林业、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矿山开采前、矿山建设中涉及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生态环境保护、林地使用、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及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许可手续。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及爆破安全距离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果、竹、木、坟墓、输电杆线等)等生产生活设施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下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存在以上问题无法协调处理而影响矿山开采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矿产资源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同一法定 (略) , (略) , (略) 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采矿权)。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一)提交竞买申请
1.申请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9-02 17:00:00 前,通过 (略) (四川省· (略) )的“土地矿权出让系统”查阅、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根据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交纳竞买保证金。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二)确认竞买资格
1.矿业权交易机构将于2024-09-03 10:00:00 前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为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说明原因。
2.申请人可及时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方可参与竞买。
(一)挂牌期限:2024-09-03 10:30:00 至2024-09-14 10:30:00
(二)挂牌竞价:竞买人可在挂牌期限内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参与挂牌竞价。
(三)挂牌截止:
2024-09-14 10:30:00 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举行。
(四)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截止后,最高报价达到出让底价的为竞得人;否则不成交,收回本次挂牌出让的矿业权。
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一)对矿业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二)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变更、延期、中止、终止等情况,将会通过出让系统及时发布信息;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查询。
1.自 (略) 站:http://**
2.四川土地矿权 (略) :http://**:800/
3.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4. (略) (四川省· (略) ):http://**
5. (略) 自然资源 (略) :http://**
交易机构名称: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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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挂牌出让矿业权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本次挂牌出让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并承担有关风险。
(二)出让人提供的资源情况为有资质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其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负责。
(四)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组织到实地踏勘调查,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地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承诺书》,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提交《竞买承诺书》前未自行组织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采矿权的现状或瑕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并对自己在出让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出让采矿权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林业、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矿山开采前、矿山建设中涉及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生态环境保护、林地使用、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及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许可手续。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及爆破安全距离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果、竹、木、坟墓、输电杆线等)等生产生活设施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下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存在以上问题无法协调处理而影响矿山开采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矿产资源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同一法定 (略) , (略) , (略) 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采矿权)。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一)提交竞买申请
1.申请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9-02 17:00:00 前,通过 (略) (四川省· (略) )的“土地矿权出让系统”查阅、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根据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交纳竞买保证金。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二)确认竞买资格
1.矿业权交易机构将于2024-09-03 10:00:00 前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为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说明原因。
2.申请人可及时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方可参与竞买。
(一)挂牌期限:2024-09-03 10:30:00 至2024-09-14 10:30:00
(二)挂牌竞价:竞买人可在挂牌期限内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参与挂牌竞价。
(三)挂牌截止:
2024-09-14 10:30:00 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举行。
(四)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截止后,最高报价达到出让底价的为竞得人;否则不成交,收回本次挂牌出让的矿业权。
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一)对矿业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二)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变更、延期、中止、终止等情况,将会通过出让系统及时发布信息;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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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土地矿权 (略) :http://**:800/
3.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4. (略) (四川省· (略) ):http://**
5. (略) 自然资源 (略) :http://**
交易机构名称: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章)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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