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第十中学师生生活服务中心招租转让公告
盘州市第十中学师生生活服务中心招租转让公告
经公司研究同意, (略) 第十中学( (略) 思源实验学校) (略) 第十中学师生生活服务中心招租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状
1. (略) 第十中学为一所全寄宿制初级中学,近几年内在校师生3100余人。其中教职工193人。
2. (略) 第十中学师生生活服务中 (略) 第十中学校园内女生宿舍1#楼一层,规划面积为200余平方米。
3.目前无任何生活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需承租人自行投资,详情可实地考察。
4.根据学校工作计划,七年级学生于2024年8月22日返校。
(二)经营模式
1.由承租人负责承包经营,学校与承租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2.承包经营人的条件
①有经营生活服务中心或商店的经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②身体健康,年龄在30至60周岁之间。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经营范围
1.文化用品:黑水笔、圆珠笔、钢笔、铅笔、胶带纸、簿本、橡皮、三角尺和直尺、床上书桌、体育用品、台灯等。
2.生活用品:牙膏牙刷、毛巾、肥皂、洗衣粉、餐巾纸、卫生纸和卫生巾、电池、桶、盆、刷、袋、内衣、鞋袜、指*刀等,严禁出售刀具、玩具、鞭炮和打火机等。
3.副食品:面包、包装食品及饮料等。严禁出售烟酒、方便面等。
4.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出售的商品必须在学校规定的范围之内或经学校总务处书面批准,经营范围不得与学校餐厅的经营范围冲突。
(四)经营时间
根据学校制定的作习时间表为准
周一至周五
上午:早上7:20之前
中午:12:00—12:55
下午:17:05—18:30
晚上:21:20——22:00
周六、周日:除上课时间外的8:00——21:30
其它时间不经校方允许一律不得营业。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开放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五)服务及责任要求
1、承租人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承租人须办理合法的独立的营业性执照,法人代表是承租者本人,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准点的营业,严格按学校制定的商品价格出售,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商品价格。
2、承租人的总体责任是负责学校生活服务中心的货架、收银台、收银软件、收银机、监控系统等购置、商品的组织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招聘、及环境的管理,确保生活服务中心日常健康经营。
3、生活服务中心内的装修费、设施设备、水电改造等各种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水电改造等设施设备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校方,由校方自行处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问题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 校园生活服务中心要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登记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许可证件,并在醒目处统一悬挂。同时,严格范围从事经营活动。4.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卫生监督部门、学校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如造成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承租方必须依法自行办理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所必须的相关证件、手续等相关证照,不得转包、分包、甩手承包,从业人员须健康体检合格、经专业培训方可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经营资金、门面装修、经营管理、证照办理、税费缴纳、安全防范、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生活服务中心盈亏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商品价格。高出本地商品价格发现一种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1000元作为违约金。
7.校园生活服务中心要统一服装、统一货柜,要一货一签、明码标价;须建立进货记录、下架记录、电子台账。
8.门前“十包”,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9.不得提供手机保管、充电、出租相关电子游戏产品。
10.经营时间,按学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11.校方提供经营场地。
12.校方有偿提供水、电,由承租方按当地行业部门价格标准自行缴纳水电费。
13.承租方自觉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14.承租方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生活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并在校方备案。未经校方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否则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
15.承租方自行承担生活服务中心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如因管理不当造成承租方及校方、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承租方应出资为生活服务中心从业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自主管理生活服务中心从业人员。
17.学校生活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每天都要打扫,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各类物品应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整体效果好。摆放物品的橱柜应保持干净、干燥、无杂物。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内不允许放置无关杂物。应做好防蝇、防鼠工作,室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危险物品。
18.学校生活服务中心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按指定地方摆放,不得乱弃乱扔。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外围区域不允许堆积垃圾,无塑料袋、餐巾纸、饮料瓶等杂物。出售带有包装的食品时,服务人员要把包装袋留下作为垃圾处理。确保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19.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穿着干净、整洁,工作衣帽统一,禁穿拖鞋、背心、短裤,努力做好个人卫生,根据学校要求定期体检。严把食品进货关,进货渠道规范,建立索证采购制度,建好进货台账资料,杜绝“三无”产品。需冷藏的食品必须放入专用冷藏柜出售。禁止出售过期和被污染食品。食品要随时注意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防尘、防潮、防变质。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与供货商联系迅速处理,不得销售和留存。
20.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尊重学生人格,虚心接受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内禁止吐痰、打闹。对学生遗忘的物品,应及时归还学生本人,不能确认失主的应及时上交学校。
21.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不能麻痹,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触电、防投毒工作,确保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乱用电器,停电用蜡烛时应注意安全,不用时应立即熄灭。负责维持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内外秩序,及时处理有关纠纷。
22.承租期限结束后或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后,生活服务中心的货架、收银台、收银软件、监控系统、商品等由承包者在10日内自行拆除。超期作为承租者不要处理。
23.若学校在五年内由于政策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校方不承担责任。
(六)考核措施
1.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如在承包经营期间承租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将保证金没收,且承租人将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如无此类情况,承包经营期限结束后学校将承包经营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
2.承租人如有违反经营范围、商品价格和经营时间、食品质量等行为,第一次时,从承包经营人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第二次时,从承包经营人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第三次时,学校有权终止学校生活服务中心承包经营合同,取消承包经营人承包经营资格,从承包经营人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
3.承租人如有转包经营,学校将取消承包经营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二、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竞租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公开竞价(如遇特殊情况,竞价可转为现场报价),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的进行招租。
三、竞租方条件
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租方须知
(一)租赁须知: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作为实际管理人,对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侵权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承租方应在3日内将其所属物品、设施及设备等搬离,逾期搬离视为承租方放弃对租赁场地内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遗留物品、设施及设备,因此发生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租赁后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5年,采取(1+2+2)年模式。在第一年度租用期内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第二、三年租用合同,在第二、三年度租用期内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第四、五年租用合同(经年度考核不合格时,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招标确定承租人)
(三)租赁底价:*.00元。
(四)费用约定:租金含税,不含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后期经营管理维护费。水电、卫生、消防、安全、物业服务以及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和管理,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履约保证金:*.00元,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六)租金交纳方式:先交费后使用,租金为一年一付。合同签订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次年租金到期之日提前30日一次性付清,未按约定付清租金的,视为承租人单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其承租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归招租方所有。
(七)本次竞价以不低于标的起租价格进行,各意向竞租方的最 (略) 上竞价大厅最终报价为准,网上竞价大厅报价须对本次招租的标的进行报价,本次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即总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招租确定的承租人,总报价低于标的起租价格为无效报价。
(八)成交结果确认:出租方 (略) 公共 (略) 站公布本次招租成交结果。
(九)成交后,出租方与承租方须拟定合同,在各方对合同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前提下,承租方必须与招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招租文件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08月14日90时30分至2024年08月20日23时59分。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在 (略) (贵州省· (略) ) (略) 页右侧“ (略) 入口”,选择“ (略) 登录2022年版”,凭数字证书登录报名。
六、招租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至2024年08月20日23时59分。
(二)获取地点: (略) (贵 (略) )网上获取。
(三)获取方式: (略) (贵州省· (略) ) (略) 页右侧“ (略) 入口”,选择“ (略) 登录2022年版”,凭数字证书登录“ (略) (略) ”下载获取招租文件。竞租方下载文件后查看竞租方须知及注意事项。为方便竞租方参与竞租过程,成功 (略) (略) 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产权交易-竞租方”操作手册(如无下载项可以联系代理机构进行获取)。
七、办理C (略) 上竞价事宜
(一)意向竞租方 (略) (略) 办理CA证书后即可 (略) (略) 组织竞 (略) 上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价等事项。
(二)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0858-*、*。
(三)网上竞价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方须缴纳竞租保证金*。意向受让 (略) 上竞价前需将保证金缴 (略) (略) 指定账户。
(二)竞租保证金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开户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
账号:*7
(三)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至2024年08月20日23时59分。
(四)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五)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23时59分。
竞租方需考虑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为确保竞租保证金按时到账并与系统正常绑定,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转账时,请在附言、摘要、用途、备注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且不可有空格等其它字符,保证金随机码会在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转账成功后系统与银行自动数据核对绑定,成功绑定后自动生成竞价号牌方可参与项目竞拍(如随机码填写有误系统将会自动退还保证金至转账账户)。竞租保证金是否按要求到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绑定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的竞租方,将不能参与本次竞价会。
九、竞价会议时间、地点
本项目的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开始直至无人应价即为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竞租方为承租人。
(一)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8月21日1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1日11时00分。
(二)限时竞价会议时间:网上自由竞价结束后,已参与竞价的竞租方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三)竞价会议地点: (略) (贵州省· (略) )网上竞价大厅。
十、提醒注意事项
(一)竞租方在 (略) (贵州省· (略) )交易系统中完成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完成绑定后系统自动竞价号牌,在竞价过程中以生成号牌代表竞租方参与竞租活动。
(二)竞租方确认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略) 上竞价大厅后确认接受最低价,竞 (略) 上报价,如有需要,竞租方可自备电脑设备至现场竞价。竞租方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无法撤回(如遇特殊情况,竞价可转为现场报价)。
(三)参加竞租者不得少于一名。报价不得低于起底价,报价加价幅度为¥*整数倍。
(四)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租方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若仅有一名意向竞租方且接受底价,则确定其为第一承租候选人。
(五)招租方不组织统一实地勘察,由竞租方自行前往勘察。
(六)若竞价会议时间有变动, (略) (略) 交易系统(2022版)进行通知。
(七)合同签订:竞租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承租人承租期间转让租赁权需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
(九)本次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元整(¥*),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十)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租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受托方(代理机构):贵州 (略)
联系人:张庭栋
电话:*
(二)委托方(招租方): (略) 第十中学( (略) 思源实验学校)
联系人:毕晶
电话:*
经公司研究同意, (略) 第十中学( (略) 思源实验学校) (略) 第十中学师生生活服务中心招租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状
1. (略) 第十中学为一所全寄宿制初级中学,近几年内在校师生3100余人。其中教职工193人。
2. (略) 第十中学师生生活服务中 (略) 第十中学校园内女生宿舍1#楼一层,规划面积为200余平方米。
3.目前无任何生活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需承租人自行投资,详情可实地考察。
4.根据学校工作计划,七年级学生于2024年8月22日返校。
(二)经营模式
1.由承租人负责承包经营,学校与承租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2.承包经营人的条件
①有经营生活服务中心或商店的经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②身体健康,年龄在30至60周岁之间。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经营范围
1.文化用品:黑水笔、圆珠笔、钢笔、铅笔、胶带纸、簿本、橡皮、三角尺和直尺、床上书桌、体育用品、台灯等。
2.生活用品:牙膏牙刷、毛巾、肥皂、洗衣粉、餐巾纸、卫生纸和卫生巾、电池、桶、盆、刷、袋、内衣、鞋袜、指*刀等,严禁出售刀具、玩具、鞭炮和打火机等。
3.副食品:面包、包装食品及饮料等。严禁出售烟酒、方便面等。
4.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出售的商品必须在学校规定的范围之内或经学校总务处书面批准,经营范围不得与学校餐厅的经营范围冲突。
(四)经营时间
根据学校制定的作习时间表为准
周一至周五
上午:早上7:20之前
中午:12:00—12:55
下午:17:05—18:30
晚上:21:20——22:00
周六、周日:除上课时间外的8:00——21:30
其它时间不经校方允许一律不得营业。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开放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五)服务及责任要求
1、承租人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承租人须办理合法的独立的营业性执照,法人代表是承租者本人,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准点的营业,严格按学校制定的商品价格出售,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商品价格。
2、承租人的总体责任是负责学校生活服务中心的货架、收银台、收银软件、收银机、监控系统等购置、商品的组织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招聘、及环境的管理,确保生活服务中心日常健康经营。
3、生活服务中心内的装修费、设施设备、水电改造等各种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水电改造等设施设备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校方,由校方自行处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问题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 校园生活服务中心要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登记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许可证件,并在醒目处统一悬挂。同时,严格范围从事经营活动。4.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卫生监督部门、学校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如造成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承租方必须依法自行办理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所必须的相关证件、手续等相关证照,不得转包、分包、甩手承包,从业人员须健康体检合格、经专业培训方可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经营资金、门面装修、经营管理、证照办理、税费缴纳、安全防范、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生活服务中心盈亏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商品价格。高出本地商品价格发现一种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1000元作为违约金。
7.校园生活服务中心要统一服装、统一货柜,要一货一签、明码标价;须建立进货记录、下架记录、电子台账。
8.门前“十包”,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9.不得提供手机保管、充电、出租相关电子游戏产品。
10.经营时间,按学校的管理规定执行。
11.校方提供经营场地。
12.校方有偿提供水、电,由承租方按当地行业部门价格标准自行缴纳水电费。
13.承租方自觉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14.承租方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生活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并在校方备案。未经校方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否则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
15.承租方自行承担生活服务中心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如因管理不当造成承租方及校方、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承租方应出资为生活服务中心从业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自主管理生活服务中心从业人员。
17.学校生活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每天都要打扫,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各类物品应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整体效果好。摆放物品的橱柜应保持干净、干燥、无杂物。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内不允许放置无关杂物。应做好防蝇、防鼠工作,室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危险物品。
18.学校生活服务中心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按指定地方摆放,不得乱弃乱扔。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外围区域不允许堆积垃圾,无塑料袋、餐巾纸、饮料瓶等杂物。出售带有包装的食品时,服务人员要把包装袋留下作为垃圾处理。确保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19.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穿着干净、整洁,工作衣帽统一,禁穿拖鞋、背心、短裤,努力做好个人卫生,根据学校要求定期体检。严把食品进货关,进货渠道规范,建立索证采购制度,建好进货台账资料,杜绝“三无”产品。需冷藏的食品必须放入专用冷藏柜出售。禁止出售过期和被污染食品。食品要随时注意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防尘、防潮、防变质。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与供货商联系迅速处理,不得销售和留存。
20.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尊重学生人格,虚心接受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内禁止吐痰、打闹。对学生遗忘的物品,应及时归还学生本人,不能确认失主的应及时上交学校。
21.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不能麻痹,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触电、防投毒工作,确保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乱用电器,停电用蜡烛时应注意安全,不用时应立即熄灭。负责维持学校生活服务中心内外秩序,及时处理有关纠纷。
22.承租期限结束后或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后,生活服务中心的货架、收银台、收银软件、监控系统、商品等由承包者在10日内自行拆除。超期作为承租者不要处理。
23.若学校在五年内由于政策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校方不承担责任。
(六)考核措施
1.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如在承包经营期间承租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将保证金没收,且承租人将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如无此类情况,承包经营期限结束后学校将承包经营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
2.承租人如有违反经营范围、商品价格和经营时间、食品质量等行为,第一次时,从承包经营人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第二次时,从承包经营人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第三次时,学校有权终止学校生活服务中心承包经营合同,取消承包经营人承包经营资格,从承包经营人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
3.承租人如有转包经营,学校将取消承包经营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二、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竞租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公开竞价(如遇特殊情况,竞价可转为现场报价),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的进行招租。
三、竞租方条件
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租方须知
(一)租赁须知: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作为实际管理人,对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及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侵权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承租方应在3日内将其所属物品、设施及设备等搬离,逾期搬离视为承租方放弃对租赁场地内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遗留物品、设施及设备,因此发生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租赁后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5年,采取(1+2+2)年模式。在第一年度租用期内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第二、三年租用合同,在第二、三年度租用期内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第四、五年租用合同(经年度考核不合格时,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招标确定承租人)
(三)租赁底价:*.00元。
(四)费用约定:租金含税,不含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后期经营管理维护费。水电、卫生、消防、安全、物业服务以及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和管理,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履约保证金:*.00元,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六)租金交纳方式:先交费后使用,租金为一年一付。合同签订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次年租金到期之日提前30日一次性付清,未按约定付清租金的,视为承租人单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其承租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归招租方所有。
(七)本次竞价以不低于标的起租价格进行,各意向竞租方的最 (略) 上竞价大厅最终报价为准,网上竞价大厅报价须对本次招租的标的进行报价,本次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即总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招租确定的承租人,总报价低于标的起租价格为无效报价。
(八)成交结果确认:出租方 (略) 公共 (略) 站公布本次招租成交结果。
(九)成交后,出租方与承租方须拟定合同,在各方对合同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前提下,承租方必须与招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招租文件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08月14日90时30分至2024年08月20日23时59分。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在 (略) (贵州省· (略) ) (略) 页右侧“ (略) 入口”,选择“ (略) 登录2022年版”,凭数字证书登录报名。
六、招租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至2024年08月20日23时59分。
(二)获取地点: (略) (贵 (略) )网上获取。
(三)获取方式: (略) (贵州省· (略) ) (略) 页右侧“ (略) 入口”,选择“ (略) 登录2022年版”,凭数字证书登录“ (略) (略) ”下载获取招租文件。竞租方下载文件后查看竞租方须知及注意事项。为方便竞租方参与竞租过程,成功 (略) (略) 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产权交易-竞租方”操作手册(如无下载项可以联系代理机构进行获取)。
七、办理C (略) 上竞价事宜
(一)意向竞租方 (略) (略) 办理CA证书后即可 (略) (略) 组织竞 (略) 上报名、交纳保证金、竞价等事项。
(二)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0858-*、*。
(三)网上竞价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方须缴纳竞租保证金*。意向受让 (略) 上竞价前需将保证金缴 (略) (略) 指定账户。
(二)竞租保证金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开户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
账号:*7
(三)竞租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至2024年08月20日23时59分。
(四)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五)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23时59分。
竞租方需考虑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为确保竞租保证金按时到账并与系统正常绑定,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转账时,请在附言、摘要、用途、备注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且不可有空格等其它字符,保证金随机码会在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转账成功后系统与银行自动数据核对绑定,成功绑定后自动生成竞价号牌方可参与项目竞拍(如随机码填写有误系统将会自动退还保证金至转账账户)。竞租保证金是否按要求到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绑定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的竞租方,将不能参与本次竞价会。
九、竞价会议时间、地点
本项目的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开始直至无人应价即为竞价结束,最高出价竞租方为承租人。
(一)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08月21日1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1日11时00分。
(二)限时竞价会议时间:网上自由竞价结束后,已参与竞价的竞租方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三)竞价会议地点: (略) (贵州省· (略) )网上竞价大厅。
十、提醒注意事项
(一)竞租方在 (略) (贵州省· (略) )交易系统中完成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完成绑定后系统自动竞价号牌,在竞价过程中以生成号牌代表竞租方参与竞租活动。
(二)竞租方确认参与本次竞价活动 (略) 上竞价大厅后确认接受最低价,竞 (略) 上报价,如有需要,竞租方可自备电脑设备至现场竞价。竞租方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无法撤回(如遇特殊情况,竞价可转为现场报价)。
(三)参加竞租者不得少于一名。报价不得低于起底价,报价加价幅度为¥*整数倍。
(四)网络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报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的前三位竞租方为本项目的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方均接受底价而未报价的,按接受底价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若仅有一名意向竞租方且接受底价,则确定其为第一承租候选人。
(五)招租方不组织统一实地勘察,由竞租方自行前往勘察。
(六)若竞价会议时间有变动, (略) (略) 交易系统(2022版)进行通知。
(七)合同签订:竞租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承租人承租期间转让租赁权需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
(九)本次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仟*佰点击查看>>元整(¥*),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十)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租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受托方(代理机构):贵州 (略)
联系人:张庭栋
电话:*
(二)委托方(招租方): (略) 第十中学( (略) 思源实验学校)
联系人:毕晶
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