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三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三年租赁权项目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SSKY-2024-055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14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9日 |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三年租赁权项目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 (略) (略) (http://**)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租赁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租赁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银川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金凤区悦湖家园62号楼二楼 | ||||||||||||
法人代表 | 韩虎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金凤区 (略)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租期3年,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 | |||||||||||||
标的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参考价(元/年) | 单价(元/月/㎡) | 租期 | |||||||
1 | 福盈瑞锦 | 36.9 | * | 55 | 3年 | ||||||||
2 | 福盈瑞锦 | 30.07 | * | 55 | 3年 | ||||||||
3 | 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 | 25.75 | * | 55 | 3年 | ||||||||
4 | 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 | 43.17 | * | 55 | 3年 | ||||||||
5 | 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 | 70.62 | * | 55 | 3年 | ||||||||
6 | 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 | 40.74 | * | 55 | 3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4年8月28日17时前交纳人民币*元/套的竞拍保证金至我单位账户,保证金交纳完成后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到我单位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2. 保证金在交易成功后不抵顶成交价款,由宁夏 (略) 在买受人签署完成《租赁合同》并提供复印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全 (略) 退返。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若本次出租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4、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买受人须按照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而将本标的重新提起拍卖,买受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租赁期限为3年,拍卖成交后,租金可一年一付。由买受人将首年租金在拍卖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交至拍卖人账户,之后由拍卖人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6、租期第三年起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7、在租赁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转借。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危险品生产、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8、本次拍卖标的具体租赁起止时间及事项均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9、拍卖成交后,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维修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10、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 3、竞买人无不良信誉记录(需出具“中国执行 (略) ”网站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查询结果); 4、与委托人及其签订合同中有违约情形的意向竞买人禁止报名参拍; 5、我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元/套 | ||||||||||||
交纳时间 | 2024年8月28日17:00前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 (略) | ||||||||||||
开户行 | 农行金凤支行 | ||||||||||||
交纳账号 | *54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竞买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具备的租赁权竞买条件相关 (略) 进行资格预审,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8月19日至23日 | ||||||||||||
展示地点 |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 | ||||||||||||
拍卖时间 | 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 | ||||||||||||
(略) 址 | http://**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成交后, (略) 交纳1.5‰软件使用费。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三年租赁权项目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SSKY-2024-055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8月14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29日 |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三年租赁权项目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 (略) (略) (http://**)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租赁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租赁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银川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金凤区悦湖家园62号楼二楼 | ||||||||||||
法人代表 | 韩虎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金凤区 (略)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小区六套营业房,租期3年,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 | |||||||||||||
标的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参考价(元/年) | 单价(元/月/㎡) | 租期 | |||||||
1 | 福盈瑞锦 | 36.9 | * | 55 | 3年 | ||||||||
2 | 福盈瑞锦 | 30.07 | * | 55 | 3年 | ||||||||
3 | 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 | 25.75 | * | 55 | 3年 | ||||||||
4 | 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 | 43.17 | * | 55 | 3年 | ||||||||
5 | 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 | 70.62 | * | 55 | 3年 | ||||||||
6 | 福州南街以西福盈瑞锦 | 40.74 | * | 55 | 3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4年8月28日17时前交纳人民币*元/套的竞拍保证金至我单位账户,保证金交纳完成后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交款凭证,到我单位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2. 保证金在交易成功后不抵顶成交价款,由宁夏 (略) 在买受人签署完成《租赁合同》并提供复印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全 (略) 退返。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若本次出租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4、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买受人须按照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而将本标的重新提起拍卖,买受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租赁期限为3年,拍卖成交后,租金可一年一付。由买受人将首年租金在拍卖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交至拍卖人账户,之后由拍卖人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6、租期第三年起租金按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7、在租赁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转借。租赁期间不得经营危险品生产、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损害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8、本次拍卖标的具体租赁起止时间及事项均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9、拍卖成交后,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物业费、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维修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10、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 3、竞买人无不良信誉记录(需出具“中国执行 (略) ”网站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查询结果); 4、与委托人及其签订合同中有违约情形的意向竞买人禁止报名参拍; 5、我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元/套 | ||||||||||||
交纳时间 | 2024年8月28日17:00前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 (略) | ||||||||||||
开户行 | 农行金凤支行 | ||||||||||||
交纳账号 | *54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竞买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具备的租赁权竞买条件相关 (略) 进行资格预审,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4年8月19日至23日 | ||||||||||||
展示地点 |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福州南街以西 | ||||||||||||
拍卖时间 | 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 | ||||||||||||
(略) 址 | http://**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成交后, (略) 交纳1.5‰软件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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